女性纏足(網際網路圖片)
在纏足鼎盛之時,考察婦女自身對於纏足的態度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那時纏足就是時尚,不纏足就是另類,當時的婦女對於纏足,除了亦步亦趨之外,沒有別的選擇。這裡考察的,是在西風東漸的衝擊下,國人的禁纏風此起彼伏,纏足到了末世之時,亦即大環境有利於廢止纏足之時,婦女們可以較為自由地發表對於纏足的看法,這是很能說明問題的實質的。
已纏足女子在談到當年自身纏足的的體驗時,大體有四種態度:
其一是認為纏足的確是美的,但所受的痛苦也是很大的。如一名為阿秀的女子曾說「儂之雙弓亦窄如解結錐,尖瘦至不盈一握,其長度約三寸稍零而已。美則美矣, 其如予之痛苦何?」
其二是認為纏足只覺其苦,不覺其美。這多是纏足末世、且纏足後人生旅途不得意之女子。如一孟姓女子談到:「每於燈下自審雙足,其狀如鉤,肌膚嬌嫩,呈落折 痕,踵跟沿邊生胝半周,拇指獨翹,四趾斜倒。回憶六七年前,本為天足,今忽變此畸形,沒有或未知纏足之習者見之,必不信為人腳也。」但到後來「結婚之日, 賀客咸讚腳小周正,予心暗喜。日後婆母愛惜吾足,繁重活計皆命僕婦操作,遇賓客來亦命吾坐談。每隔二十餘日,則命換新艷小鞋,以炫鄰里。至是予方知幼小吃 苦並未白受也。」
其三是不但認為纏足很美,而且至死不悔。這多見於纏足後生活得意,至少沒受大的挫折者。這部分人應該是人數較多的一部分。比如一篇題為《最後的金蓮》的網 文在介紹雲南通海縣六一村眾多的纏足老人時,曾有如下的記載──
六一村的纏足老人,幾乎個個都對自己的小腳非常自豪,讚美之詞溢於言表:裹得周正,不梭不歪,能穿多麼小的鞋等等。而那裹腳的疼痛早已被淡忘,留在記憶中的是嫁人的幸福比如坐花轎,還有就是心酸比如土改、五八年的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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