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旅客到了大陸後,往往難以分辨警察和保安員,因為他們的穿著相似。為此,深圳市決定禁止保安員下班後穿著制服。
南方日今天報導,深圳市公安局發布「深圳市公安局保安服務督察辦法」等文件,當中對保安員的服裝、標誌重新規範。
新規定允許3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的保安員的服裝、標誌,經深圳市公安局批准,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計、製作,但必須與警察、解放軍服裝、標誌有明顯區別。
此外,新規定還要求保安員在非上班時間不得穿著制式服裝,除保安服務組織所屬保安員外,其他人不得穿著佩戴保安服裝、標誌。
報導指出,大陸不少市民投訴難以分辨警察和保安員,因為他們的穿著頗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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