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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律師只為10%人服務

 2010-02-13 00:5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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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一位公益律師最近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中國十四萬名律師,大部分只為有錢有勢者提供服務,而不會選擇弱勢群體。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石山,邀請了廣東的律師唐荊陵,和湖北潛江市原人大代表姚立法,就中國法律界存在的忽略普通民眾,尤其是社會弱勢群體等問題進行了討論。

記者:《瞭望東方週刊》採訪了一個北京的律師,叫郭建梅,他是一個叫做公益律師,經常為一些弱勢體幫他們打一些官司。在這個採訪裡面郭建梅女士她說‘中國有十四萬律師,但是90%的人只為中國10%的人在服務’。想請唐荊陵律師先給我們談一下,您覺得她說的這句話真實嗎?是能反映中國現在這個情況嗎?

唐荊陵:對,她這個判斷應該是基本比較準確的。實際上也許性質說不定比她提到的更嚴重了。就說法律服務市場的話,說不定真正服務的人群比這更少,就說廣大的普通的民眾可能是很難得到法律服務的。

記者:姚先生,您覺得在中國普通的所謂弱勢群體裡面,他們是不是可能更需要法律上的服務?

姚立法:對,很多的受害人或者是說權益人或者是當事人,他們很希望得到律師的幫助。因為很多這些需要者他本身的法律常識比較缺乏,但是恰恰由於種種原因或者是不願意請,或者是請不起。

記者:那唐律師,您給我們解釋一下行嗎?就說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就是說律師通常不願意為中國的弱勢群體做這種法律服務?

唐荊陵:我的理解呢,一個是貧富分化本身,經濟因素是一個方面,我理解的還有另外的因素就說像司法本身的有效性。就是對於保護弱勢群體,它的有效性也是一個方面。這是第二個方面的因素。那麼可能就是說貧窮的人士如果因為他在政治上處在一個不利的地位,那麼他本身拿到一個判決會很難,這是一個方面;第二個方面呢,它拿到一個對他有利的判決,他執行起來的話可能也有困難,這個是屬於我剛才講的第二個方面;第三個方面的理由呢,我認為和這個公益制度本身的成長困難有關係。就是公益非政府組織難以成長,跟這個也有關係。我們舉個例子,假如像在美國的話,美國有大量的工人維權,它是一個很龐大的市場嘛,是一個法律服務市場。其實在中國工人維權也是一個很龐大的法律服務市場。但是為什麼給資本家服務的律師會很多,但是給工人維權的律師會很少呢?那因為工人它缺乏這種給工人服務的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大陸這裡的話,要建立一個非政府組織去服務於工人的話,或者是工人彼此通過互助的方式去建立那種基金吶,建立慈善基金也好,或者建立政治組織也好的話都存在著法律上的障礙和政治上的障礙。這種情況下民眾不能通過這種共享的方式來降低他獲得法律服務的成本,那麼從提供法律服務的市場需求來講,他就很難購買到法律服務。但是像在那種公益組織不太受限制的國家的話,它並不會因為貧富分化本身導致窮苦的人完全得不到法律服務。所以,我覺得主要是這三個方面。

記者:對,在美國工會的力量非常大。如果某一個工人受到侵害了,或者某一個工會的職工受到侵害了,通常這個工會會出頭為他請律師,這個唐律師講的是非常轉準確的。姚立法先生,您覺得在中國弱勢群體或者是普通的老百姓,他們最需要的可能是哪些方面的法律服務?

記者:我想目前來講的話就是說勞資糾紛的問題,再就是土地糾紛。勞資糾紛裡面還要分很細。比如說待遇的過低,或者是違反勞動法,不簽定合同或者是一些節假日上班不加倍地發工資。

記者:工傷賠償是不是也算一個?

姚立法:對,工傷賠償,當然還有農民的話當然就是土地的糾紛啦。在農村的話當然就說農民的權利,權益受到村委會或者是鄉鎮政府的侵害。說到這裡我還要想當然實際上農民選舉村官,或者是罷免村官,這些權益,他們也是…, 這是非常普遍的一個權利。他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罷免權被剝奪,被侵害等等,但是的話他們很需要這樣的服務,但是的話呢很難得到的。我這裡還要補充一點就是說我瞭解的話呢,我們律師提供服務的時候律師還要承擔風險,所以說律師有很大的風險,而且政府還公開地通知或者內部地通知不允許他們代理那些官司,而且代理之後法院不立案等等,這樣的也是一個很普遍存在的問題。

記者:就是說您剛才舉的幾個例子,一部分是面對企業家,另一部分可能就是面對政府,都是我們這個社會的非常強勢的群體,所以做起來會非常困難。尤其是面對政府的時候恐怕案子不但是做起來非常困難,而且本身也面臨一些風險。我想唐律師可能在這方面有更多的感受,是不是就說面對這種強勢群體所帶來的這些風險可能也使很多律師望而卻步?

唐荊陵:是的。像中國它在最近這幾年它的刑事辯護率有很大的下降,它就是因為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當中面對很大的風險嘛。就說本來中國它引進了這種控辯平衡的制度,但是事實上就說由於律師在整個政治制度當中是沒有什麼份量的,那麼,他在控辯當中他就隨時可能受到政治性的迫害。那麼,律師們就寧願選擇不去辦這種刑事辯護的案件。當然就是說他的辯護不被法律所採信的話,這個也降低了律師去辦這種案件的衝動。這個刑事辯護當中很多都是窮苦的當事人的。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指標。

記者:我曾經採訪過一個律師,他就是直截了當地說,他說如果我給一個公司,一個很大的公司做法律顧問的話,很輕易地一年就可以拿十幾,二十萬,但是去給一個人做刑事辯護案的話,不但基本上拿不到什麼錢而且還跟公安局面對面對立起來可能有很多很多風險,姚先生,你覺得就是基層的村民選舉裡面呀村民特別需要法律服務。

姚立法:對。因為選舉權是農民的最基本的一項很現實很直接的一個權利。但是他們的權利形同虛設,選舉被政府公然操縱,組織非法的選舉,假民主,但是農民們的話當然都很希望去訴訟。希望得到律師提供幫助。但是的話就是說在中國目前幾乎是不可能,而且官方權利集團他們會給律師的話會去威脅他,會設置很多障礙。

記者:像郭飛雄先生,像高智晟先生,他們也算是在這方面以前做了很多嘗試。

姚立法:對。實際上我還想特別說這個行政訴訟,就說律師代理行政訴訟的話,本身在中國就有些特別的規定,再就是說呢普通的一般的民事訴訟的話,你比如這個土地糾紛的問題在全國各地不少的地方呢有法律有文件,紅頭文件,不允許立案等等。這都是說明就是說出來這個刑事案件的辯護律師的話呢,承擔風險不願意去代理。這樣的話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政府也好,法律也好,對律師這一塊兒也設置了很多障礙。這樣就直接造成了當事人請不到律師,他們的權益當然就無法去保障。

記者:唐律師,您覺得中國有多少律師願意去做這種公益性的法律服務?

唐荊陵:我想的話如果它原因作為一種大家普遍願意接受的,那麼肯定大家還是希望取得適度的收入,同時不面對政治風險。就是從我們普通人的道德角度來講的話,如果從這個角度來講,那麼很多律師還是願意做的,但是從實際社會運行的角度來講,並沒有建立這樣一種平衡。就說給那些願意去承擔,沒有太大政治風險的情況下又能有適度的成本補貼,這種條件並不太具備。那麼,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說能夠建立非政府組織,建立公益性的非政府組織,或者互助性的這種訴訟互助的這種機構組織嘛。那這條路呢目前法律上又沒有開闢,因為當前呢當局把它認為是政治性的道路把它堵死了。那麼就說如果民眾自己不去勇敢地打破這個禁區的話,那麼他就會繼續地面對這種局面。律師不會去給他提供服務的。因為我想,絕大多數律師的選擇的話肯定是要市場化的選擇的。當然,我知道這個中間有很多律師在做開拓性的工作。我自己也應該算這其中的一員吧。這個數量呢肯定會很少。

您剛才聽到的,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石山,邀請廣東的律師唐荊陵,和湖北潛江市原人大代表姚立法,就中國大部分律師忽略普通民和弱勢群體等問題所進行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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