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明月綜合報導】2月9日﹐成都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宣判四川維權人士譚作人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力3年。持記者證採訪的20多名香港記者被當地警察阻撓推撞﹐更被驅趕至法院對面﹐不准攝像﹐還一度扣押記者達一個多小時。有的記者在被驅趕期間手部受傷。香港記者協會要求當局跟進此事件。更有香港民眾十幾人在中聯辦門外請願﹐要求當局釋放譚作人及劉曉波等維權人士。
被判刑五年的四川維權人士譚作人
現年55歲的譚作人為中國環保和維權作家﹐1989年參加了6.4學生運動,後因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2001年被評為成都市文明市民。2007年譚作人發表文章《1989﹕見證最後的美麗—— 一個目擊者的廣場日記》。汶川5.12地震後,譚作人積極調查地震死亡人數和追究豆腐渣工程﹐深入災區探望遇難學生家長,收集死難學生資料。2009年2月他起草建立5.12學生檔案的倡議書,呼籲對地震遇難學生校舍工程質量進行調查。同年3月28日,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將他拘留。直到8個月後的今天﹐當局才進行了一審宣判。
開庭期間﹐譚作人的太太和家人均不獲准聽審。他的太太王慶華因為法律的不公正而遺憾。並表示﹐雖然「他(譚作人)在裡面﹐我在外面﹐看起來很遠﹐實際上很近。」譚作人的哥哥說﹕「我認為我們小老百姓改變不了這個社會的現實。但是我今天我要站出來說句話:我支持譚作人﹐支持我的弟弟。」
網友製作的譚作人T恤
當局「以言定罪」
據譚作人的辯護律師浦志強透露﹐譚的行為僅僅是撰寫和發表了關於「六‧四」的文章《1989﹕見證最後的美麗——一個目擊者的廣場日記》﹐以及在境外網站發表併發動在「六‧四」二十週年之前用獻給災區(四川地震災區)鮮血的方式傳承所謂的「六‧四」精神。浦志強還透露﹐當局指這種行為構成了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據悉﹐判決書中未提及譚作人為四川地震追查死亡人數及豆腐渣工程一事。
浦志強在判決後見過譚作人。譚作人自己也認為判決的很重。堅持自己的所作所為不構成犯罪﹐並決定上訴。按規定﹐提出上訴要在判決後10日內提出。
對此判決﹐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對譚作人的判決表示憤怒。稱當局「以言定罪」﹐要求當局釋放譚作人。
傷害記者 港民公憤
審判前﹐當地公安粗暴干預20多個持記者證採訪的香港記者的採訪。不准記者攝像並且推撞,扣押記者。還有三個記者被公安抬走﹐勒脖子﹐以致造成記者受傷。公安還將記者驅趕至法院對面﹐並一度扣押記者達一個多小時﹐直至審判結束才恢復自由。然而﹐審判結束後﹐當記者採訪譚作人的辯護律師時﹐公安又一度阻撓﹐多番設難。以記者阻街等藉口乾擾阻撓記者採訪。
對於成都警察粗暴干擾阻撓記者採訪一事﹐香港記者協會認為當地的執法機關粗暴干擾記者採訪是為了試圖掩蓋審判事實﹐打壓採訪自由是理虧的表現。並要求發放記者採訪證的港澳辦和全國記協跟進此事件。對此﹐香港攝影協會也發表聲明抗議當局粗暴阻撓記者採訪。
在香港﹐數十民眾聚集中聯辦外要求當局釋放譚作人和劉曉波等維權人士。更有人以「苦行」以及中聯辦門外當街剪頭等方式以示抗議。
附﹕譚作人關於六‧四的文章詳情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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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見證最後的美麗—— 一個目擊者的廣場日記 (作者﹕譚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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