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院日前頒布嚴懲司法系統違紀行為的處分條例,此外,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被判無期徒刑。海內外專家學者指出,中共政法系統在兩任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周永康的掌控下,腐敗程度令人怵目驚心,胡溫當局整治政法系統的腐敗,終將指向江澤民派系勢力。
最高法院日前頒布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將懲處司法系統中的七種違紀行為,包括:利用司法職權謀取利益,以低價購買、高價出售、收受干干股、合作投資、委託理財、賭博等形式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以及違反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等。
《條例》對枉法裁判、違法執行、違法調解、司法不作為等行為加重了處罰;
中國政法大學的法律學者滕彪對自由亞洲電臺說:「這種規定可能在個別案件上能夠發揮一點作用,但是總體上來說治標不治本。不可能對目前的這種司法腐敗現象有任何的改善作用。司法腐敗、枉法裁判等等,它是一個整個體制性的問題。」
據《新文化報》等大陸媒體報導,在去年全國人大、政協兩會上,人大代表祝業精指出,最高法院存在嚴重的衙門作風。政協委員許雷在發言中說,部分地區存在法官「吃完被告吃原告」的現象,一些地區存在檢察官和法官經營入股企業,僱傭職業經理人打理的「替身經理」現象。
旅美學者、原《深圳法制報》編輯何清漣說:「中國司法腐敗可以說是怵目驚心。曾經有人根據1999到2003年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的報告計算出一組令人吃驚的數據:中國普通民眾的犯罪率是四百分之一;國家機關人員犯罪率是二百分之一;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的犯罪率是一百分之一點五。也就是說公務員的犯罪率比普通民眾的犯罪率高一倍,司法工作人員是普通民眾的6倍。」
中紀委駐最高法院紀檢組長張劍南承認說,目前司法部門成為腐敗的多發區,2008年法院審判執法部門違法亂紀人數,佔違法違紀總人數的77%;全國法院副廳長以上領導幹部違法違紀,佔違法違紀總人數的41%。
近年來,一大批腐敗法官落馬,如遼寧省高級法院院長田鳳岐、湖南省高院院長吳振漢、廣東省高院院長麥崇楷、黑龍江省高院院長徐衍東、北京市西城區法院院長郭生貴,瀋陽市中院院長賈永祥、武漢市中院院長周文軒、長沙市中院副院長唐吉凱、青島市中院副院長劉青峰、阜陽市中院三任院長尚軍、劉家義、張自民、深圳市中院副院長裴洪泉等等。
1月18號,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被控受賄貪污510萬,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成為中共建政以來因貪腐受審的最高司法官員。
港媒援引法院消息說,黃松有涉及他的同鄉、廣東省高級法院執行局局長楊賢才的貪污弊案,涉案金額高達4億元人民幣。據透露,最高法院前院長肖揚涉及黃松有案。
此前外界盛傳黃松有落馬與中國前首富黃光裕案有關。黃松有被雙規後,中央紀委相繼查出了一批涉及黃光裕案的高官,其中包括公安部部長助理、經濟偵查局局長鄭少東、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相懷珠等等。
鄭少東案是胡錦濤控制下的中紀委高調曝光的案件,尤其是去年兩會期間,新華社發表題為《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長篇文章,一開頭就說黃松有和鄭少東二人涉案被查。
鄭少東是周永康一手提拔的公安部長接班人選,而周永康是江澤民的外甥女婿。中共政法系統在江澤民嫡系羅干、周永康的長期把持下,公檢法成為腐敗的重災區。香港《動向》雜誌指出,胡錦濤掀反腐風潮,第一個問題就是如何清理周永康把持的政法體系。
1月12號,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會議上強調,懲治和預防腐敗的體系建設是目前加強反腐倡廉的緊迫任務。
滕彪博士說:「如果不從根本上對目前的政治體制、司法體制進行改革的話,貪腐的問題是解決不了的。比如說建立獨立的司法體系,官員從民眾當中選舉產生,有一個三權分立的基本的政治構想,同時新聞媒體要有自由,通過民眾、通過媒體對官員進行監督。這些都是最根本的。」
何清漣分析指出,越來越多的中共官員在貪污腐敗的道路上前仆後繼,根本就無法依靠中共現在的這種防腐方式來根除,關鍵的原因在於權力大於法律,黨凌駕於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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