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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承諾: 減排40%還是增排200%? (圖)

 2009-12-21 00:2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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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會議使氣候問題成為國際政治的焦點,世界各個大國紛紛提出自己的碳減排目標,歐盟的目標是以1990年為基數到2020年減排20∼30%;美國是以2005年為基數到2020年減排17%;中國則作出了從2005年到2020年單位GDP碳排放減少40∼45%的承諾。

由於中國此前一直強調自己是發展中國家,而不願在碳排放問題上作任何實質性承諾,因而,這個承諾作出後,立刻受到不少國際人士的好評。國內的媒體則更是到處將「減排20%」、「減排17%」、「減排40%」三個數據含糊地並列在一起,不斷表揚自己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作出大幅減排承諾的魄力和誠意,並高調批評美國和歐洲大國的不負責任與吝嗇。

確實有不少明眼人已經看出,美國、歐盟的減排承諾和中國的不是一回事,前者是指總量的減排,後者則是單位GDP碳排放的減少,但人們總是會模糊地覺得碳強度減40%也是一個不小的減幅。

當全球氣候會議上,各個發達的大國都在嚴肅認真地思考應該承諾多大幅度的總量減排時,中國別出心裁地作出了減少碳強度的承諾。這就好比一群人聚在一起商討一件大事時,一個最重要的當事者,卻故意說著一種和別人都不一樣的語言。為了使共同的協議有可能達成,首先必須將這個人所用的獨特的語言翻譯成大家通用的語言。

將中國所作的碳強度減少40%的承諾,換算成國際通用的碳排放總量指標,它的數值又是多少呢?我們看到,不少國際人士已經意識到,由於中國GDP的高速增長,即使碳排放強度下降40%,其排放總量依然是增加的,但是,對其增加的幅度究竟有多大卻大多缺乏清醒的認識。

筆者看到,已有學者對此進行了計算,假設從2005至2020的15年間,單位GDP碳排放下降40∼45%,年均GDP增長率在8∼10%,那麼,在最少的情形下,即年均GDP增8%,碳強度下降45%時,中國碳排放的總量要增74%,而在最多的情形下,即年均GDP增10%,碳強度下降40%時,則要增加150%以上。也就是說,這個承諾實際上允許,中國2020年的碳排放總量是2005年的1.74至2.5倍。

然而,在筆者看來,這個計算依然沒有完全算出這個承諾的不受約束的程度。因為,國際上通常是用美元來計量各國的GDP的。由於中國按平價購買力計算的GDP遠高於其按現價計算的GDP,因此,人民幣對美元有著長期的升值潛力,這就使得以美元計量的中國GDP增長得更快。比如,2003年中國人均GDP為1000美元,2005年即達1700美元,2008年已為3300美元,5年就增長到原來的3倍多,按照這個增長勢頭,在2020之前將輕鬆超過人均10000美元。假如中國在2020年達到人均10000美元,(從現在的發展趨勢看,這是一個相當保守的估計)那麼,即便不考慮人口增長的因素,中國的以美元計量的GDP總量,在15年間將增加5.88倍。對應碳強度下降40∼45%,2020年中國的碳排放總量可以增加到2005年的3.2∼3.5倍。

也就是說,中國的將碳排放強度下降40%的承諾,實際上是允許自己的碳排放總量在15年間增長200%以上,而2005年時,中國的碳排放總量已是世界總量的17.5%。從1990年至2005年,全球碳排放總量增加了16%左右,即便之後的15年間全球碳排放總量增長20%,假如中國的碳排放總量增長200%,那麼,佔全球碳排放總量的比重將達到43%。顯然,這是無論如何也不可能達到的數據,在中國未來10年的發展階段,隨著第三產業比重的上升,單位GDP的碳排放將會自然下降。所以,從現在開始,即使中國政府在減排方面什麼事都不做,那麼,到2020年,它依然可以召開一個盛大的慶典,慶祝自己超額完成了在目前作出的「偉大承諾」。

我這麼說,並非真的是指政府在減排方面什麼事都沒做(事實上,目前中國不管是政府還是民間對氣候問題都處在前所未有的關注和重視中),而只是想指出,2009年11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所作出的減排承諾,除了表演一種姿態之外,其實什麼也沒有承諾,它對中國的碳排放行為沒有任何實質性的約束力。大約是看懂了中國式承諾的機智之處,12月3日,原來不願意作任何承諾的發展程度更低的印度也學著中國的樣子,願意將碳排放強度下降20∼25%。

也許,會有論者認為,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處在發展的不同階段,而《京都議定書》對發展中國家的碳排放並沒有進行實質性的限制。在這樣的情形下,中國主動提出將單位GDP的碳排放下降40%,雖然,這一承諾沒有什麼實質性的約束力,但作出承諾總是一個積極的姿態,總比沒有任何承諾要好一些。

確實在碳排放問題上,將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加以區別對待,特別是對那些發展程度很低,碳排放總量很小的發展中國家不作具體的限制是應該的。但是,中國的情形則有很大的不同。確實,從人均GDP來看,中國2008年是3300美元,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左右,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但是,從人均碳排放看,則超過了世界平均水平,已經是一個「中等發達國家」。而在排放總量上,2007年中國就超越美國,位居世界第一。特別是在每年全球碳排放的增量上,中國的「貢獻」猶為突出,全球碳排放增量的50%以上來自中國。

我們死死咬住1997年簽訂的「京都議定書」,認定自己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無須在碳排放問題上作出「可測算、可報告、可核查」的承諾。其實,發展中的和發達的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同時也處在不斷的變化中,從1997年到2009的12年間,中國不管是人均GDP,還是碳排放總量都有了成倍的增長,12年前,還無須承擔和無力承擔的責任,在12年後的情形中,則變得應該承擔,同時也有能力承擔。

試想一個碳排放總量全球第一,每年提供著全球碳排放增量的50%以上,人均碳排放也已超出了世界平均水平的國家,都不對自己的排放行為作出實質性限制的話,那麼,世界其他各國難道還可能對此加以認真對待嗎?即便他們想認真對待的話,也會無奈地發現,自己花了高昂的代價所作的少許減排,遠遠抵消不了中國所增加的排放量。

誠然,中國的人均碳排放量雖然已超過世界平均水平,但和發達國家相比還是低的,只是美國的1/4,英國的1/2,這也就是中國要求發達國家承擔一種單邊的減排和援助責任的理由。眼看中國的人均碳排放量將要接近某些發達國家的水平,有關學者又獨樹一幟地發明瞭全球人均歷史累積碳排放量的概念,這一概念的提出,為中國在不遠的將來,即便在人均碳排放量上超越一些發達國家後繼續增排,提供了支撐。有趣的是,中國政府在國內問題上,總是勸導自己的國民要向前看,不要向後看,不要糾纏歷史老帳,而自己在碳排放問題上,卻死死地糾纏著他人的陳年老帳,卻一再迴避促成全球氣候變暖的最緊迫的現實原因:誰是最大的碳排放國和誰提供了最大的碳排放增量。

還有人說,我們在碳排放問題上,可以自己努力減排,但是,絕不向別人作出實質性承諾,以免受制於人。但是,我們作為最大的碳排放國不作實質性承諾的同時,卻高調批評發達國家,要求他們承擔更多的減排和援助責任。我們自己不願受制於人,卻希望去更多地限制他人。其實,發展是一個永無止境的概念,發展中國家想發展,發達國家想進一步發展。在發展中大國無限制增排的前提下,要想將一種單邊的減排責任強加給發達國家是不現實的。美國正是由於認為這種單邊的責任是不公正的,所以,拒絕了《京都議定書》,那麼,在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國的今天,更不可能在中國不作承諾的前提下,去承諾一種單邊的責任,即便總統願意承諾,國會也不可能批准。

協議的本質就是相互約束,假如全球最大的兩個碳排放國都不願意受制於人,那麼,真正具有約束力的協議就不可能形成。要形成真正能夠限制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有效的協議,無疑,一個必要的前提就是,世界各主要碳排放國對自己的排放量作出限制。有人會說,這種限制對正處於工業化進程中的發展中國家顯然是不公正的。在這兒,「共同和有區別的責任」可以這樣體現出來,發達國家是制定減排的目標;發展中國家則可以制定增排量和排放峰值的限制性指標。假如,不作任何實質性承諾的話,本質上就是不願承擔任何責任。

在全球氣候問題上,人類陷入了典型的博弈論的「囚犯困境」之中。「中國式承諾」的本質就是採取了「機智」的佔優策略,在自己不作任何實質性承諾的同時,高調要求他人作出更多的承諾。假如,其他的國家都開始競相模仿最大的碳排放國的這種「機智」時,最後,受到傷害的將是全球的環境,是生活在這個星球上的每一個人。

可以說,中國政府對全球氣候變暖這個顯得有點虛無漂緲的問題,本身並不在意,但是,另一方面,它又很重視這個由西方人提出的當前國際政治經濟的焦點問題,很重視在這個問題上,如何和發達國家鬥智鬥勇。公正地說,這不僅僅是政府的態度,也是很多中國人的立場。對處於各種緊迫的匱乏性需求壓力下的中國人來說,發展是第一要務,對於自己的發展方式,是否真的會導致未來幾十年間全球氣溫上升1度或2度,則抱著將信將疑的態度。相信會有許多其他發展中國家乃至發達國家的人民對這一問題抱有相似的立場。也許,在氣候問題上,只有發生了更大的災難之後,才會驚醒在「囚犯困境」中相互博弈的各國政治家,從而達成真正具有約束力的全球性減排協議。

不過,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假如,碳排放會導致全球氣候變暖是一個真實的科學判斷,而不是像有些人認為的那樣,只是某些氣候科學家製造的神話。那麼,不可避免地中國將會處在越來越大的世界環保輿論的壓力之下。從某種意義上看,人權問題還只是一個內部問題,別國假如缺乏道德熱情的話,可能會對此睜一眼,閉一眼。但是,環境問題則是一個具有外部性的問題,它意味著一國的行為,對別國造成了真實的傷害。而碳排放導致的全球氣候變暖,則提供了一個具有最廣泛的負外部效應的例子,因為,這一行為影響的不僅僅只是少數人、或者部分人,而真正是關涉到全體的人類。

保羅·肯尼迪在《大國的興衰》一書中,提出了衡量一個超級大國的標準,那就是它創造的財富,要佔全世界創造的財富的25%以上。從經濟實力上看,中國離這一標準還有相當的距離,但是,從碳排放上看,中國在2007年就已佔全球總量的21%,按照現在的發展趨勢,不遠的將來,就會把美國遠遠地甩在後面,成為全世界唯一的「碳排放超級大國」。不難想像,這將會引發世界各國多大的不滿,以及「碳關稅」等一系列反制措施。

中國假如真的想走一條和世界各國和諧發展的,可持續的發展道路,那麼,就必須痛下決心,改變目前碳低效的經濟增長方式,(2007年中國單位GDP的碳排放量是美國的5倍),而要做到這一點,第一步就必須對增排量和排放峰值作出承諾。可以說,人類未來在氣候問題上能否達成有效協議的關鍵,就是「碳排放的超級大國」能否作出實質性的承諾。只有在中國作出實質性承諾的那一天,全球碳排放的峰值才會變成可預見的和可控制的。

(原題目:減排40%還是增排200%?——評「中國式承諾」中的「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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