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長江商報》一名記者,其報導觸犯江岸區檢察院有關官員,遂收到了署有「反貪」字樣的詢問通知書。檢方多次威逼記者欲誘其接受傳喚,這名記者被迫無奈在網上發帖求助!
最後引起中宣部、最高檢的關注,湖北省對此事作出了調查,證明記者是清白的。檢察院遂作出道歉,而那位記者至今還存在失去工作之虞。
一篇報導引來離奇傳喚
記者姚海鷹在外溜躂了一晚,最終還是沒敢回家。那天是9月15日,一個令他心驚肉跳、永生難忘的日子。
下午,他的家人去他就職的長江商報社,從等候在那裡的武漢市江岸區檢察院檢察官張瑋、潘春生手中,帶回了一份編號中帶有「反貪」字樣的詢問通知書,限他3天內到該院辦案區接受詢問。
原因是由9 月4日,姚海鷹在《長江商報》發表了一篇題為《一起侵犯商業秘密罪事件的調查》的報導引起的。
江岸區檢察院一位檢察官說,檢察長張振國看到報導後怒不可遏,從樓上衝下來將報紙摔到桌上:「怎麼會讓這篇報導出來,是誰給記者提供材料的?給我好好查!」
該報導質疑了江岸區檢察院,積極介入報導所涉的那起案件的訴訟程序,並質疑了江岸區檢察院起訴書中,提到的關鍵證據的一系列事實。
兩名檢察官,原定於15日將姚海鷹從報社強行帶走,之所以扑空,是因為姚海鷹和他的家人已察覺到不妥,家人勸阻了姚海鷹前去報社和檢察官會面。
之前的一個星期裡,江漢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們找過他多次:先是由起訴科的檢察官打電話到報社熱線、總編室,通知他接受調查,然後就是身為檢務督察室正副主任的潘春生、張瑋兩次直接到報社總編室要人,他們語氣強硬。
9月15日早上,姚海鷹又接到電話要他立即到江岸區檢察院。姚海鷹答應盡快到區檢察院,下午潘春生、張瑋兩檢察官,就帶著填好的詢問書直奔長江商報。
姚海鷹並不清楚這個詢問書究竟意味著什麼,猶豫著到底要不要去檢察院。他的一個律師朋友看了詢問通知書,大吃一驚:檢察院是在借詢問的名義實施非法傳喚!
律師說它非法,是因為沒有被告知、也沒有任何跡象表明詢問通知書,所涉事項已經刑事立案,沒有立案就沒有所謂的偵查人員和證人,就不應該發出詢問通知書。
另外,長江商報社和姚海鷹本人均不在江岸區,江岸區檢察院不具備刑事立案管轄權。「檢察院絕非把你當作證人向你瞭解情況,而是將你當作了犯罪嫌疑人在整,你去檢察院凶險呀。」
「很荒唐,我只是做了一個報導,怎麼就成了貪污犯了?」姚海鷹說:他發現,這份傳喚書中寫著「紀貪」兩字,檢察院解釋是「反貪」。初始他感到憤怒繼而他害怕了:「幸好9月15那天我沒去報社,否則我就不能站在這裡說話了。」
姚海鷹的行蹤開始飄忽起來,晚上12點之前,他絕對不敢回家。姚海鷹打電話請求,能否用書面材料回答檢方的詢問,遭到了拒絕。
「這更加證明,他們的目的只想逮住我,我就失去了說話的機會!」姚海鷹說,就在詢問通知書發出的第二天,報導涉及到的那起案件一審宣判,被江岸區檢察院指控的11名工程師中有4人被判有罪。
檢察長威逼報社
姚海鷹向《長江商報》求助。
一位報社領導發簡訊給姚海鷹:「我有義務保護自己的記者。」他又打電話給姚海鷹的家人:「請你們放心!報社作為一級組織,會和對方進行溝通,確保記者的人身安全。」
江岸區檢方,找到報社主管部門湖北長江傳媒出版集團,指責報社袒護記者、不配合正常司法調查!集團領導責令報社妥善處理該事件,要求報社迅速與江岸區檢察院正面交涉。9月22日下午,報社三位領導赴江岸區檢察院面見檢察長,想瞭解傳喚記者的真正原因。
張檢察長不談原因,責問:「我們在所有部門都是暢通無阻的,為什麼在你們《長江商報》就行不通?」,「如果你們繼續不配合不把記者交出來,我們將採取下一步措施。」
9 月25日,江岸區檢察院再次提出:可讓報社派人陪記者一起到該院辦案區接受調查,報社拒絕。
隨後報社向江岸區檢察院發公函表明態度:
一、報社應該積極配合檢察院的調查工作。
二、報社也應該保護自己記者的合法權益,記者履行的是職務行為,報社不能違背記者的意願,強迫記者到檢察院接受調查。
三、請對方出示,傳喚記者接受調查的確鑿證據和理由。
對此,張振國檢察長指派潘春生,向報社轉述了兩點意見:
一、要報社繼續配合,安排記者接受調查。
二、目前暫時沒有證據,要找到記者調查後才清楚。
上網求助
事態在國慶後急劇轉變
10月12日,潘春生給報社領導發簡訊「我們要見姚海鷹!!!」這三個感嘆號讓報社的領導們又繃緊了神經。這時,按相關規定,報社一些領導的任職考核期即將來臨。
當天中午,報社高層就開始探討「姚海鷹是不是先不要寫稿了?」。之後姚海鷹接到了通知,在事情沒有解決之前,他就不要寫稿了 —— 姚海鷹認為這是一種婉約的說法,實則是他的工作就此暫停了。
「檢察院太強勢了。」報社一位領導如是說。
姚海鷹很難過:「我感到天下之大,沒有一個可以依靠的東西。」。
10月15日中午,在無助和失望的心理下,姚海鷹在網上以《長江商報記者:武漢市江岸區檢察院因新聞報導非法傳喚我》為題,發帖披露了自身遭遇。帖子迅即被轉載,在網上引發熱議!
上級調查 檢察院認錯
沸沸揚揚的網路議論引起了北京的關注。10月16日,中宣部、最高檢責成湖北省省委宣傳部,以及湖北省檢察院對此事作出調查。
當晚,江岸區檢察長張振國率兩個副檢察長面見姚海鷹,一位報社領導居間調停。姚海鷹提出條件:必須書面向報社及他本人道歉;必須撤回以反貪為理由的傳喚通知書;必須書面保證,不得以此事影響他的工作和學習。
檢察長張振國同意,也提出了兩個條款:姚海鷹要承諾不得把檢方道歉內容、道歉書公布於眾;寫個說明,姚海鷹採訪資料的獲得,跟江岸區檢察院無關。姚海鷹覺得這兩個條件提得很無理,但最終同意了。
10月20日,姚海鷹恢復工作。但三天後,他在全體採編大會上被有關領導批評了一個小時,他的工作在實際上又被暫停了。姚海鷹說,此事至今讓他心有餘悸。
知名新聞侵權訴訟律師周澤,就姚海鷹的遭遇認為:這是一起濫用公權恫嚇、打擊記者,粗暴踐踏公民批評、控告權利的事件!其間也顯示出,有關官員濫用權力的惡劣後果,已經到了讓媒體噤若寒蟬的地步。
姚海鷹簡介:
中國職業調查記者,現效力《長江商報》深度新聞部。曾在新華社湖北分社、《中國商報》、《talentsfor21century》、《新週報》供職。
《長江商報》深度新聞創建人,曾任部門主任、報社首席記者,多篇作品被國務院總理、部省級高層批示,曾獲新華社部級好稿、湖北新聞獎。
主要作品:
《武漢黃陂檢察官沖崗逃費調查》、《特事特辦帶給亞光新村的遭遇》、《武漢6.22空難紀實》、《透視楚天高速上市隱憂》、《麥當勞毒油事件》系列、《凱樂科技內部職工股黑幕》、《復旦博士胡坤冤拘案調查》、《三峽移民回流》、《南師大陪舞事件調查》、《麗江媽媽胡曼麗真相》、《巡警大隊長遇襲身亡背後》、《江西龍泉豪華福利別墅調查》、《湖北女市長撞學生致死案疑雲》、《京山大竹水電站「竣工即廢」調查》、《重走中國西北角》系列等。
来源:
最後引起中宣部、最高檢的關注,湖北省對此事作出了調查,證明記者是清白的。檢察院遂作出道歉,而那位記者至今還存在失去工作之虞。
一篇報導引來離奇傳喚
記者姚海鷹在外溜躂了一晚,最終還是沒敢回家。那天是9月15日,一個令他心驚肉跳、永生難忘的日子。
下午,他的家人去他就職的長江商報社,從等候在那裡的武漢市江岸區檢察院檢察官張瑋、潘春生手中,帶回了一份編號中帶有「反貪」字樣的詢問通知書,限他3天內到該院辦案區接受詢問。
原因是由9 月4日,姚海鷹在《長江商報》發表了一篇題為《一起侵犯商業秘密罪事件的調查》的報導引起的。
江岸區檢察院一位檢察官說,檢察長張振國看到報導後怒不可遏,從樓上衝下來將報紙摔到桌上:「怎麼會讓這篇報導出來,是誰給記者提供材料的?給我好好查!」
該報導質疑了江岸區檢察院,積極介入報導所涉的那起案件的訴訟程序,並質疑了江岸區檢察院起訴書中,提到的關鍵證據的一系列事實。
兩名檢察官,原定於15日將姚海鷹從報社強行帶走,之所以扑空,是因為姚海鷹和他的家人已察覺到不妥,家人勸阻了姚海鷹前去報社和檢察官會面。
之前的一個星期裡,江漢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們找過他多次:先是由起訴科的檢察官打電話到報社熱線、總編室,通知他接受調查,然後就是身為檢務督察室正副主任的潘春生、張瑋兩次直接到報社總編室要人,他們語氣強硬。
9月15日早上,姚海鷹又接到電話要他立即到江岸區檢察院。姚海鷹答應盡快到區檢察院,下午潘春生、張瑋兩檢察官,就帶著填好的詢問書直奔長江商報。
姚海鷹並不清楚這個詢問書究竟意味著什麼,猶豫著到底要不要去檢察院。他的一個律師朋友看了詢問通知書,大吃一驚:檢察院是在借詢問的名義實施非法傳喚!
律師說它非法,是因為沒有被告知、也沒有任何跡象表明詢問通知書,所涉事項已經刑事立案,沒有立案就沒有所謂的偵查人員和證人,就不應該發出詢問通知書。
另外,長江商報社和姚海鷹本人均不在江岸區,江岸區檢察院不具備刑事立案管轄權。「檢察院絕非把你當作證人向你瞭解情況,而是將你當作了犯罪嫌疑人在整,你去檢察院凶險呀。」
「很荒唐,我只是做了一個報導,怎麼就成了貪污犯了?」姚海鷹說:他發現,這份傳喚書中寫著「紀貪」兩字,檢察院解釋是「反貪」。初始他感到憤怒繼而他害怕了:「幸好9月15那天我沒去報社,否則我就不能站在這裡說話了。」
姚海鷹的行蹤開始飄忽起來,晚上12點之前,他絕對不敢回家。姚海鷹打電話請求,能否用書面材料回答檢方的詢問,遭到了拒絕。
「這更加證明,他們的目的只想逮住我,我就失去了說話的機會!」姚海鷹說,就在詢問通知書發出的第二天,報導涉及到的那起案件一審宣判,被江岸區檢察院指控的11名工程師中有4人被判有罪。
檢察長威逼報社
姚海鷹向《長江商報》求助。
一位報社領導發簡訊給姚海鷹:「我有義務保護自己的記者。」他又打電話給姚海鷹的家人:「請你們放心!報社作為一級組織,會和對方進行溝通,確保記者的人身安全。」
江岸區檢方,找到報社主管部門湖北長江傳媒出版集團,指責報社袒護記者、不配合正常司法調查!集團領導責令報社妥善處理該事件,要求報社迅速與江岸區檢察院正面交涉。9月22日下午,報社三位領導赴江岸區檢察院面見檢察長,想瞭解傳喚記者的真正原因。
張檢察長不談原因,責問:「我們在所有部門都是暢通無阻的,為什麼在你們《長江商報》就行不通?」,「如果你們繼續不配合不把記者交出來,我們將採取下一步措施。」
9 月25日,江岸區檢察院再次提出:可讓報社派人陪記者一起到該院辦案區接受調查,報社拒絕。
隨後報社向江岸區檢察院發公函表明態度:
一、報社應該積極配合檢察院的調查工作。
二、報社也應該保護自己記者的合法權益,記者履行的是職務行為,報社不能違背記者的意願,強迫記者到檢察院接受調查。
三、請對方出示,傳喚記者接受調查的確鑿證據和理由。
對此,張振國檢察長指派潘春生,向報社轉述了兩點意見:
一、要報社繼續配合,安排記者接受調查。
二、目前暫時沒有證據,要找到記者調查後才清楚。
上網求助
事態在國慶後急劇轉變
10月12日,潘春生給報社領導發簡訊「我們要見姚海鷹!!!」這三個感嘆號讓報社的領導們又繃緊了神經。這時,按相關規定,報社一些領導的任職考核期即將來臨。
當天中午,報社高層就開始探討「姚海鷹是不是先不要寫稿了?」。之後姚海鷹接到了通知,在事情沒有解決之前,他就不要寫稿了 —— 姚海鷹認為這是一種婉約的說法,實則是他的工作就此暫停了。
「檢察院太強勢了。」報社一位領導如是說。
姚海鷹很難過:「我感到天下之大,沒有一個可以依靠的東西。」。
10月15日中午,在無助和失望的心理下,姚海鷹在網上以《長江商報記者:武漢市江岸區檢察院因新聞報導非法傳喚我》為題,發帖披露了自身遭遇。帖子迅即被轉載,在網上引發熱議!
上級調查 檢察院認錯
沸沸揚揚的網路議論引起了北京的關注。10月16日,中宣部、最高檢責成湖北省省委宣傳部,以及湖北省檢察院對此事作出調查。
當晚,江岸區檢察長張振國率兩個副檢察長面見姚海鷹,一位報社領導居間調停。姚海鷹提出條件:必須書面向報社及他本人道歉;必須撤回以反貪為理由的傳喚通知書;必須書面保證,不得以此事影響他的工作和學習。
檢察長張振國同意,也提出了兩個條款:姚海鷹要承諾不得把檢方道歉內容、道歉書公布於眾;寫個說明,姚海鷹採訪資料的獲得,跟江岸區檢察院無關。姚海鷹覺得這兩個條件提得很無理,但最終同意了。
10月20日,姚海鷹恢復工作。但三天後,他在全體採編大會上被有關領導批評了一個小時,他的工作在實際上又被暫停了。姚海鷹說,此事至今讓他心有餘悸。
知名新聞侵權訴訟律師周澤,就姚海鷹的遭遇認為:這是一起濫用公權恫嚇、打擊記者,粗暴踐踏公民批評、控告權利的事件!其間也顯示出,有關官員濫用權力的惡劣後果,已經到了讓媒體噤若寒蟬的地步。
姚海鷹簡介:
中國職業調查記者,現效力《長江商報》深度新聞部。曾在新華社湖北分社、《中國商報》、《talentsfor21century》、《新週報》供職。
《長江商報》深度新聞創建人,曾任部門主任、報社首席記者,多篇作品被國務院總理、部省級高層批示,曾獲新華社部級好稿、湖北新聞獎。
主要作品:
《武漢黃陂檢察官沖崗逃費調查》、《特事特辦帶給亞光新村的遭遇》、《武漢6.22空難紀實》、《透視楚天高速上市隱憂》、《麥當勞毒油事件》系列、《凱樂科技內部職工股黑幕》、《復旦博士胡坤冤拘案調查》、《三峽移民回流》、《南師大陪舞事件調查》、《麗江媽媽胡曼麗真相》、《巡警大隊長遇襲身亡背後》、《江西龍泉豪華福利別墅調查》、《湖北女市長撞學生致死案疑雲》、《京山大竹水電站「竣工即廢」調查》、《重走中國西北角》系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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