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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數十載 漂洋過海 加國避難

渥太華華裔公民肅君的真實故事

 2009-10-24 13:2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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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註:肅君(化名)先生,現年69歲。原是廣東省某市製衣廠職工。肅先生出身三代裁縫世家,技術嫻熟,工作勤懇、為人忠厚、善良,六十年代,曾在工廠技術比武中獲得第一名。文革期間,肅先生曾因是「右派」親屬在中國大陸受到衝擊,歷經坎坷磨難。後輾轉來到加拿大。

11年的海外生涯,肅先生不辭辛苦,堅持義務為社區華人服務,多次獲得社區團體的褒獎。肅先生漂洋過海是為保住性命,等候冤案平反昭雪的那一天。由於多年上訪無門,狀告無效,肅先生希望將自己的親身經歷公布於眾,以盼善良的人們給與道義相助。】

記者:肅先生,您當年為什麼要出國?
肅先生:因為被剝奪了一切生存的條件,走投無路了,不得不飄洋過海求生存……

記者:談談您出國前的經歷?
肅先生:中國大陸文革時期,因為我叔叔早年被共產黨冤屈打成右派,按照「共產黨的政策」我也就成了「右派」的親戚。儘管你工作如何出色,如何熱愛共產黨,都不會得到好的勞動報酬,提幹入黨更不要去想。1959年,在中共全國性「拔白旗」(反右)的政治運動中,我也被揪了出來,進行現場批鬥。但由於我的工作出色,為人誠實,在工廠範圍內有一定的威信,大家對我也說不出什麼,批鬥會只好不了了之。從此之後,我處處謹慎小心,不議論關於工廠的事情,不到工人家閒聊成了我為人處事的宗旨。

1968年「文革委員會」成立後,派工宣隊進駐我們廠。我們廠當時被認為是「針插不進,水潑不入,只低頭拉車,不抬頭看路,不問政治,跟不上文化革命的步伐」。工宣隊的副隊長-宮銘(化名)不懂工廠業務,但他通過拉私人關係,拿到了工廠生產副組長的職務。

不求功名貢獻良策

1977年12月2號,當時我們廠有1萬件外貿棉衣的加工業務,任務落在了2車間,當時2車間服裝工192人,制帽工52人,另外4人搬運載貨共計248人。按合同12月10日要求運抵香港。若不能按期完工,工廠要賠款256萬元港幣。宮銘就找到我說:「你看怎麼辦?我說,你是當領導的,怎麼來問我呀?他說:「你的威信最好,你在全廠的威信最好,你說一句話頂我說十句話。」我說:「我只是一個普通的工人。」他說:「哎,幫幫我的忙吧,我永遠不會忘記你的。」

我說:「那就發獎金吧。」他驚訝地說:「哇!從北京的中央一直到地方,沒有一個人敢提獎金,你不怕死呀?」我說:「我不怕。這樣的事兒(需要超時工作)只有下獎金才能完成,不下獎金是不可能的。」(編註: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全國各行業都沒有獎金制度)宮銘當時不同意。可沒過多久,他又來生產車間找到我,他說:「你需要多少(指獎金)?,我說:「10天完成每人10塊錢吧。」那時的10元錢很值錢,能買很多東西。

超時獎勵政策對路按時完工為國爭光

結果第一天,就完成了800多件(886件),一直到6號那天早上,廠書記對我說:「聽你的,你有什麼要求?」我說:「看這進度,能夠完成,每個人再加兩斤橘子,兩斤水果糖,鼓勵一下。」他就讓總務去買。你知道,那時候老百姓的生活很清貧,什麼都沒有。大家知道了這個格外的獎勵,每個人都很努力的工作,結果那天完成了2584件。書記說:「你的威信真的是這麼大,一句話,大家這麼快就完成了。」到10號中午,1萬件棉衣加工完成並全部裝箱,運送市港務局。此舉為國家外貿挽回了信譽,避免了256萬元港幣的罰款。

隨後,我們鎮的林書記、區長和區委書記全部都到廠裡來慰問我們。他們說:「謝謝你們,這個任務這麼艱鉅也完成了。」我們鎮的有線廣播站首先對此事做了廣播報導。市有線廣播電臺不久也廣播了「我們廠按期完成外貿任務,為國爭光」的事。一時間,縣委書記、縣長、二輕局、工業局、勞動局等來了一批又一批的人,到我們這裡聽情況,向我們廠學習。1978年5月份,我們廠還要為此事開慶功大會,市外貿局的領導專門來廠。

記者:您也參加慶功會了嗎?
肅先生:但那個時候,我卻被宮銘隔離了。有人來採訪時,宮銘就叫我走開,不得離開生產車間,怕真實情況泄漏於眾,不許我同外面來的人談及此事。

成績榮耀公然被竊取

別人曾透露消息給我,事前市外貿有人知道我,提出邀請我參加慶功會。但是開會那天,我並沒有接到通知。宮銘不允許我離開車間,不讓我沾邊。慶功會開了三天,聲勢浩大。縣、市等官員都來參加。吃吃喝喝,古裝電影也拿出來放映(那時是不允許的),一天放映多場,從早晨8點鐘一直鬧到深夜2點鐘。來調查的、來採訪的人都是採訪宮銘,這一切成績和榮耀都被他竊取了。當天,宮銘就自任書記兼廠長了。

中共媒體誇大其詞報導失真

1978年3月,廣州《南方日報》登出署名為某市縣宣委的投稿。將這件事誇大。工人們都說:「看看,共產黨的報紙這麼誇張,把10天寫成2個月,把10塊錢(每人)寫成每一個人每個月發20元。真的是胡扯!」

儘管如此,據朋友講,1978年7月份,當時的國家鐵道部部長萬里南行期間,在火車上看到了《南方日報》上的這條消息。回京後,他就向鐵道部宣布:如果你們也能這樣完成任務,我也給你們發獎金。當年9月份,中國國家電臺也廣播了我們的這件事。從那以後,全國各企業就陸續開始有了獎金制度。

記者:後來您遇到麻煩了嗎?
肅先生:1978年8月,我被平白無故的停工、停職了6天,宮銘準備要開除我。理由是說我「破壞生產」,他還寫報告到市二輕局去。他在報告裡說:「這個人破壞生產,不服從黨的領導,領導不了他了,準備開除他了。」

記者:「這個定罪有無具體事實?
肅先生:「沒有事實的。」廠生產辦公室去市二輕局送表格的人告訴我說:「你幾天沒工作了吧?他(指宮銘)要開除你啦。」我說我不怕,我是一個普通工人,又沒做壞事。結果,市二輕局不批,他們說沒有證據,不能開除我。

當權者嫉火中燒仗勢欺人

在隨後的幾年中,我被調離技術崗位,被罰做過下水管道維修工、衛生清潔工及門衛等。不斷遭到宮銘的無理刁難。一次,宮銘要我種花,美化工廠環境。別人悄悄告知:「宮銘揚言,如果花木死一頭,就名正言順的開除我。」此後,宮銘每天都來看看,結果我培育的花木不但沒有枯死反而越來越茂盛。宮銘此舉又未得逞。

1984年12月的一天,我的11歲的小女兒在家做作業,6個人闖入屋內強行抄家,女兒站在門邊攔住他們說:「這是私人住地,有什麼事叫我的父親來。」其中一人姓郭(中共黨員)野蠻的將我女兒推倒,用力粗暴,導致我的小女兒右手腕骨骨折致殘。我們向上級報告「侵犯人權-無理抄家「的事件,得到的答覆卻是,工廠實施「防火檢查」。但事前我們並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結果此事就不了了之了。

經過三番五次的折騰,宮銘還是沒有得到進一步加害於我的證據。1984年,宮銘以權謀私強佔工廠的土地建私房,引發民憤。為遮人耳目,宮銘設法於1985年春托建築公司在工廠的土地邊緣建築一座高牆,高3米、寬30公分、長72米,在我家必經之路處僅留一人可出入,高度僅有1.5米、寬50公分。造成我們家人每天出入必須擠挨這個小小的瓶頸!那時,我們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鳴啊……

一直到1986年4月我的長女出嫁前夕,市公安分局的楊先生來我家察看後說:「這個小通道連狗都不能出入還能嫁女嗎?你們廠長為什麼這樣幹?」隨後,楊先生親自動手將出口擴大為80公分,牆面高度全部拆除。有人將此事告知了宮銘,他咆哮責罵,直到我叫楊先生與他對證後,他才作罷。

幾年後,一名知情人(曾被雇為打手)告訴我,由於抄家搜查找不到任何證據,無法將我開除出去,宮銘曾與派出所勾結一起要置我於死地。派出所書記陳某曾將這名知情人(打手)叫去面授機宜,準備將我打傷致死,並告知一切由派出所負責請打手放心。這名當時被他們雇佣準備對付我的知情人在鎮內打聽我的情況,得知了我的真實情況及廠裡人們對「宮銘竊功罰人」的態度是敢怒不敢言,這名知情人(打手)最終沒有對我下毒手。

1986年6月,宮銘以工廠用地建房為名要我們一家搬到農村去住(工廠在周邊農村買的舊房租給廠裡的職工居住),並通知說,不給我安排任何工作了,每月給100元錢養到死(註:當時我門一家4口人的生活基本費用最低為300元,且不包括小孩上學的費用,若我還在正式崗位工作月薪應為1500元左右。)就此,我失業了。我的女兒也因經濟拮据而綴學。

當時,有好心人幫我聯繫工作,但都辦不成。原因是,大廠都不要,誰敢接受。況且,大家都知道宮銘「後臺硬」,不敢惹他麻煩。我為了找工作維持生活到處碰壁,那時真覺得屋漏更遭連夜雨,天啊……!

記者:失去了工作,您如何生活?
肅先生:好心人看到我們家的慘境後,幫助我的妻子找了一份工作,在一傢俬人工廠做食品包裝工,一週工作7天,無休息日,一個月才26塊錢,連生活費都不夠,很困難。我妻子在加拿大的姐姐每個月給我們寄點錢-相當於50元人民幣,以補充生活費用。

記者:面對如此境遇,您怎樣尋找活路?
肅先生:由於生活困難,我不得不上訪尋求解決。1988年3月上訪市二輕局。1988年9月份一共上訪6次,但問題都得不到解決。此間,宮銘還在市局裡向人散佈說我是神經病,不要別人管我的事。

上訪反遭惡人囚

1989年8月24日,我到廠辦公室找到宮銘,當面駁斥他的謊言。我說:「你向人散佈說我是「神經病,你可以找個醫生來診斷或到市二輕局去對質你有無說過此話」。我工作的怎樣在廠裡是有目共睹的。論車間生產交件,我比任何人都多;搞衛生沒有塵沙;澆花種木沒有死一頭;做門衛工作沒有違反過規章;你說我那點不盡職?

張宮銘無言可對,惱羞成怒,他叫來廠警衛某(此人曾因偷竊摩托車被公安法辦6年),強行扭住我的左手並戴上手銬將我驅趕出辦公室,關在廠內的一間屋子裡。

不久,派出所書記陳某來了,不但不聽我解釋,也不給我解開手銬,反而衝我大聲呵斥,中午也不准許我吃飯。而他自己卻酒肉飯飽後,拿著賄賂-一個紅包和一條35牌香菸(宮銘送的)將我帶上手銬押解遊街示眾,之後將我關入派出所囚禁室。

當天傍晚,派出所所長蔡南(化名)打開囚門,聽我講述了詳情,他勸我說,你先回家吧,以後再慢慢解決。

當權者涅造罪名切斷百姓活命路

正是1989年8月24日,我面駁宮銘謊言,反遭銬手銬、押解遊街後關入派出所囚禁室事件發生的當日,宮銘叫人寫了三份報告(給市二輕局、市勞動局、鎮管理所)將我同他討還公道、據理力爭的真實情況,歪曲並捏造為「破壞工廠生產」的罪名開除了我的公職,從此不再給我任何生活費用。由於無法生活了,我不得不繼續上訪尋求解決。

記者:您上訪了多長時間?去過哪些部門?
肅先生:1988年開始,我陸續投寄了12封上訪信給地方市政府、法院及檢察院等有關部門。又在隨後的10餘年間,共投寄國家有關部門上訪信92封。其中,往最高法院投寄了8封掛號信;其他國家政府有關部門52封。1998年出國前,我曾親自到北京國家有關部門上訪,但他們接收了材料告知我回去等候,之後一直沒有回音。2002年10月31日,我還在海外郵寄一封掛號信給當時的國務院總理朱鎔基。截至目前為止,沒有收到任何回覆,十年上訪,杳無音訊。

1996年4月,我曾借了2500元錢租賓館。邀請某市《法制日報》的人來調查我的冤情。他們聽了之後,最終也沒有寫出報導,後來也就杳無音訊了。

我還找過我的同鄉朋友,當時任某大學法律系教授。他對我說:「林某(某專區書記)交待過,你的事不能代勞。對不起,我不能幫你,我要在這裡工作,我的家庭要吃飯,請你原諒。」就這樣,原本是同鄉朋友,但出於對中共專制的懼怕,也不敢伸出正義之手。

1989年8月24日,在我被銬手銬、遊街、囚禁事件發生的那天,派出所的人及宮銘等有關人一起威脅我的太太說:「你們要放明白些,我們可以用電警棍打傷、打死你丈夫都不用償命的。你們家裡沒有一個在縣、市裡當官,而我們背後省、市、地區都有人。不怕你告到哪裡,我們有的是錢,花幾十萬不在話下。」

我後來到市檢察院上訪時,一名姓謝的檢察官也告誡我說,你要明白點,就是告到聯合國都無用的。

最後,有好心人勸我說,你唯一的辦法就是出國。你在這兒里根本沒有伸冤的地方。

記者:您是怎樣出的國?
肅先生:1995年,我太太在工作單位「煤氣泄漏爆炸火災事故」中殉職。加拿大使館官員說,因我的太太故去了,才可以給我一次出國探親的機會,探望在加拿大的親屬。由於出境卡辦理遇阻,地方機構勒索費用,扣押證件一個月才放行。後來,在朋友及加拿大姐姐的幫助下,幾經周折,輾轉香港後,於1998年12月18日晚上抵達渥太華。抵加之後,在原「華僑服務處」伍女士及楊先生的幫助下提交了難民申請。2003年9月,渥太華難民局通過了我的申請。幾年後,2006年10月,我又申請成為加拿大公民。

記者:您的一生中有何難忘的事情?
肅先生:有兩件事,一個就是在中國時,為國家爭光,按時完成1萬件棉衣的外貿出口加工業務-這件事是我永生難忘的。再有就是,在我人生的危難關頭,加拿大政府收留了我,給予我繼續生存下去的條件,使我終生難忘。

我雖在這片遠離祖國的自由、民主的土地上生存了下來,但一想到國內親人的遭遇及處境,想到幾十年的冤案未解,不禁感慨萬千。出國後,我也不斷尋求解決途徑,企盼有朝一日,我的冤案能澄清、能討還公道,賠償損失、恢復名譽,這是我能有勇氣在海外生存下來的唯一宿願。

在此,我真心希望我的祖國能夠改顏換貌,我的家人及與我遭受類似經歷的大陸同胞們將來也像加拿大人一樣擁有一個自由、民主及人權的社會。

記者:您有宗教信仰嗎?
肅先生:來加拿大後,在朋友們的勸告下,我接受了基督教。我現在是渥太華華人基督教會的會員。

記者:您今後有何打算?
肅先生:我最大的心願就是能夠冤案平反昭雪,恢復名譽及補償經濟上的損失,能夠早日見到國內的親人。我相信「善惡終有報」,原上天保佑!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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