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中國人民富起來,許多夫婦都不願意只生一個小孩,覺得小孩太孤單了,就想生第二個孩子,於是不顧"一胎化"禁令,就是要生。許多有錢人寧願被處以重金罰款,也在所不惜。
有的人是一開始就想好解決的方法,比如說找外國女人結婚,或是嫁給老外取得外國籍身份,就不用受到中國政府生育管束。有的則是在懷孕兩、三個月時,就找香港生育仲介商辦理手續到香港生小孩。
中國大陸為了控制計畫生育的徹底落實,各省市的計畫生育單位都提出嚴厲的懲處辦法,讓想要生第二個小孩的父母打退堂鼓。但儘管如此,還是無法阻擋想要多子多孫的家庭,前仆後繼地想盡辦法要生第二個、第三個甚至第四個小孩。
現在各省市也針對到香港產子的嚴懲條款,加重罰金以及撤除黨籍尤其越靠近香港的省市,特別是廣東,更是採取重罰策略,但似乎都無濟於事:廣東省:2002年9月率先推行高收入階層超生加重罰款,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將對夫妻雙方分別徵收當地收入平均三倍到六倍以上的社會撫養費。
廣州市:到香港生第二胎或第三胎累計近2萬個小孩,其懲處撫養費一個小孩是15萬元到30萬元人民幣(下同)。
湖南省:如果到香港超生小孩,回到湖南,經查屬實,還是要徵收小孩撫養費。如果公務員到香港生孩子,要祭出黨紀嚴加處分。
浙江省:對於名人富人超生予以徵收當地收入二到四倍的社會撫養費,並且要公布姓名。
湖北省:曾對某家水泥公司董事長生下第二胎,取消政協委員資格,徵收社會撫養費76.55萬元人民幣,是湖北省有史以來最貴的一張超生罰單。
遼寧省:2008年4月有24個人大代表被查出超生事實,予以取消人大資格。
北京市:北京市宣武區今年7月宣布,檢舉超生可獲得1,000元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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