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大罪惡

中國共產黨自1929年成立以來,作惡多端,給中華民族犯下了十大罪狀如下:

引入"共產主義"歪門邪說,危害子孫,其一罪也;

假抗日,欺世盜名,其二罪也;

顛覆了孫中山先生創立的中華民國政府,建立中共獨裁政權,其三罪也;

鎮壓農村中的地主富農,城市裡的資本家,企業家,殺我中華精英,其四罪也;

人為造成"三年自然災害",餓死三千萬同胞,其五罪也;

發動"文化大革命",造成"十年浩劫",毀壞中華歷史文化,其六罪也;

實施慘無人道的"一胎化"計畫生育手段,屠殺數以億計的嬰兒和胎兒,其七罪也;

用最凶猛的部隊和武器,無情屠殺和平情願的中華學子,其八罪也;

腐敗治國,吸淨人民的血汗,集財富與己身,其九罪也;

鎮壓宏揚"真,善,忍"的法輪功,墮落中華民族的道德標準,其十罪也。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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