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6月6日,重慶市銅梁縣唐榮5個月大的兒子,患病住進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被診斷為"左小腿蜂窩組織炎",22 小時後病危死亡。家屬發現醫院對孩子的用藥劑量比規定加大8倍,而用藥間隔時間只有規定時間的1/24。院方隨後隱瞞並篡改多處病歷。唐榮夫婦狀告其草菅人命,近日法院開庭判決結果與唐榮的訴求相去甚遠,唐榮夫婦不服,將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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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海外媒體報導,唐榮兒子入院後,醫生經診斷說,孩子患 "蜂窩組織炎",無其它不良反應。在當日的臨床護理記錄單上,稱"患兒精神尚可,反應好,哭聲大,循環可"。而小孩卻在22小時後病危醫治無效死亡。直到目前,醫院一直沒有告訴家屬孩子的真正死因。
孩子死亡後,醫院提出給其 2.5萬元的經濟補償。雖然家裡經濟條件不好,但他們還是拒絕了。唐榮一紙訴狀將重慶兒童醫院告上法庭。他說:孩子入院時診斷是左小腿蜂窩組織炎,而在醫院住院病案首頁上,卻寫成入院診斷"左小腿蜂窩組織炎、敗血症。"這是醫院在出現醫療糾紛後,企圖掩蓋事實真相,添加、偽造假的病歷資料。不僅如此,醫院提供給法院的原始病歷中,還存在篡改的現象,有些篡改更是無中生有,唐榮很氣憤。
唐榮發現,孩子的死直接原因就是醫院使用鹽酸異丙秦過量。他說,根據鹽酸異丙秦注射液的用法用量說明,小兒抗過敏,每次按體重每公斤只能用0.125毫克,每4∼6小時一次。唐華駿只有8公斤,也就是說,4∼6小時內只能用1毫克。而醫院的一份長期醫囑資料上卻顯示:醫生為唐華駿開具的處方中,共3次有鹽酸異丙秦注射液,分別是8毫克。有的間隔時間竟然只有9分鐘。
唐榮表示對法院非常不滿,稱其甘心當猴。在開庭過程中,醫院多次欺騙法官,雖被當場揭穿,但法官並未作出公正判決。因為結果與唐榮的要求相差甚遠,故他繼續向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上訴,同時揭露該院醫德、醫療水平極差,管理極度混亂、醫院環境極其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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