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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移民部:有移民傾向旅客簽證不受阻

 2009-08-25 08:3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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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申請移民加國時不用擔心學生簽證被拒簽.

聯邦移民部最近重申,曾經尋求永久居留本國及申請永久居民身份的簽證申請人,不會因此遭到拒發簽證.有移民律師表示,移民部此舉是為了吸引留學生和技術外勞,不必擔心被指有移民傾向,而令簽證申請遭拒.

據星島日報報導,移民部是在今年6月7日發出第131號公告,強調臨時居民身份申請人,不會基於有尋求永久居住和永久居民身份(permanent residence and temporary resident status)的雙重意向而被拒絕.

公告指出, "移民及難民保護法"准許來加拿大的旅客可以在同一時間,尋求永久居住和永久居民身份的雙重意向.申請人只要在臨時居留時,提供完整的學習或工作計畫,讓簽證官相信簽證到期後不會滯留加拿大,在此大前提下,可提出移民申請.

公告也表明,一個加拿大臨時居民(如留學生)在加拿大居住期間,或還在申請臨時居留簽證之時,同時申請永久居民身份是許可的.

過去移民部一些官員,曾因申請人於同一時間,有尋求永久居住和永久居民身份的雙重意向,遭拒絕來加旅遊,探親或公幹.簽證官員對國外的申請人要求苛刻,一旦懷疑具有"移民傾向"估計當事人會逾期不走,便不會發籤證,或者在留學生申請延簽時,不予批准.

一直以來,不時有聯邦法庭的例子也反映,被指有"移民傾向"的申請人,需在法庭對簿公堂得宜,才可推翻官員拒簽的決定.

聯邦移民部的發言人萊茨(Ben Letts)指出,簽證官員會考慮申請人是否真是旅客,例如申請人和來源國的聯繫,來加的目的和申請人的經濟狀況等.最後,要考慮申請人會否逾期居留.這些都要申請人自行向簽證官員提供證據.

問題出在新簽證官不熟法規


"移民信息彙編(Lexbase)主編庫蘭(Richard Kurland)指出,加拿大"移民及難民保護法"早有說明,旅客既可在短期做臨時居民,又可申請做永久居民,只要他們能提供確定的離境日期便可,只是新入行的簽證官員不熟法規,才要當局再三澄清.

移民律師袁慧雲表示,政府放寬留學生和技術外勞的簽證政策,如去年實施"加拿大經驗類別"鼓勵留學生和技術外勞申請移民.她也指出,除了移民法的指引外,法庭也有案例,說明雙重意向兩者可並行不悖.

據2008年的移民部統計資料,加拿大有超過20萬留學生,近18萬外勞.他們在國內的臨時簽證期滿前,仍可以在國內申請簽或申請移民.至於在國外申請移民的人士,仍會按遞表的先後排隊.

移民部希望讓這些高技術的外勞或留學生,不用擔心申請為永久居民時,其臨時居留簽證會被拒簽,申明"雙重意向"並不能作為學生簽證申請被拒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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