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信息時報》7月19日的報導,安徽六安市霍邱縣政府日前作出決定,出資6億元人民幣獎勵一家民營企業。直接原因是這家民營企業,也就是安徽大昌礦業集團和霍邱縣人民政府簽訂了一個協議,上馬年產100萬噸球墨鑄造項目。這一項目需要投資20多億元,建設期18個月,建成後年產值66.7億元、稅收 5.89億元,可解決2500人就業。
建成後年稅收5.89億元,6億元的獎勵,一年時間就可以收回來了。但是霍邱縣大概忘記了,年稅收5.89億元這只是理論上的數字,如果經不起市場的考驗,這個數字很有可能永遠停留在這樣的理論階段。對一個貧困縣來說,6億元不是個小數目,這樣草率地決定,這樣草率地通過,敢問在做這件事情之前,霍邱縣進行過仔細翔實的風險評估嗎?如果這個項目上馬後並沒有想像中那麼賺錢,或者乾脆6億元到賬,投資人攜款逃跑,這個責任誰來負責?霍邱縣人民政府?還是霍邱縣人大?要是負責的話,又拿什麼來負責,到時候直接領導責任人捨得辭職嗎?就是辭職了,6億元的水漂誰又可以拿什麼來填實了?
GDP是重要,項目也重要,但這些重要的東西,並不是說可以讓我們不計成本代價地來換取。不計成本和代價地去引進一些項目,按照這種發展思路,即使地方經濟取得了發展,老百姓也不會從中得到什麼實惠,這種發展頂多就是用來裝潢裝潢門面而已,很多時候還不可避免地淪為父母官的政績工程。
而且,這樣的獎勵方法讓人會想到,這是當地政府在拿著納稅人的錢財去結私營企業老闆的歡心。還有很多更好的獎勵辦法可以在這個項目中去實行,你比如說把這6億元變成霍邱縣在這家企業的投資。同是6億元人民幣,但是單純地獎勵和操作性稍微複雜一些的投資,這兩者在本質上已經有了層次性的區別。
用6億元去獎勵一個還沒建成的項目,連當地官員也知道"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拿出6個億,壓力比較大",這樣不顧實際吸引投資的方法,差不多可以說是飲鴆止渴,或者殺雞取卵。如果在籌資的過程中,誰一拍腦袋想到"暫緩發當地職工幾個月工資"這樣的招數,被當地百姓罵娘估計都不是特別困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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