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區汝河路76號院4號樓3單元11號,我丈夫江武興, 1949年2月出生廠1964年元參加工作,由於所在企業鄭州市服裝研究所因企業假破產假改制,致使國有資產上千萬流失,一個工齡長達四十多年的技術革新能手、勞動模一範、先進工作者最後論落成無法進入統籌、連最基本的生活也無法保障,身殘多病無錢醫治,生活無著、老無所養,使其長期掙紮在生不如死的死亡線上。
因我丈夫身患疾病行動不便,我為我丈夫討回公道,從2005年開始先後上百次到鄭州市服裝研究所、鄭州市經委、市信訪、省人大、市人大、省人大以及鄭州市政府的所有職能部門反映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從2007年開始了赴京上訪之路。國家勞動保障部曾兩次批復讓河南省信訪部門處理解決, 河南省人大、鄭州市人大也曾批復有鄭州市經委主管部門協調解決關於三金問題。鄭州市經委已予2008年3月24日受理,但至今遲遲不與落實,我求助無門之下,2009年5月份我再次去北京信訪,同年6月4日被鄭州市穎河路派出所民警張文強、王洪強行帶回,他們歪曲事實,捏造出假證據,指控我在北京公共場所非法上訪,嚴重影響中南海地區社會治安,將我處以十日行政拘留後又決定對我執行壹年的勞動教養。
鄭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對我作出的教養決定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是對該信訪人的嚴重打壓,嚴重違反國家的信訪條例,嚴重侵犯了上訪者的合法權益,是當地政府為了維穩提升他們的政績對信訪人進行的堵、截打壓實行的非法手段。鄭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對我作出的勞動教養決定是不服的,我將要通過司法途徑訴求於法律,敬請各級領導和司法部門有讓之知關注本案的事實真相,還我一個公道。蒼天有眼.公平和公正萬歲。
(我可隨時提供我丈夫被企業拋棄的相關證據和證據線索)。
鄭州冤民 門愛景
電話; 13938261895
2009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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