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7日17時14分,一網民在發出題為《宜賓縣白花國稅局局長嫖宿幼女》的帖子。發帖者以知情人的身份講述:宜賓縣國稅局白花分局局長盧某某嫖宿幼女,之後花了60萬元買通關係得以獲釋。
5月9日,宜賓縣公安局通報:宜賓縣國稅局白花分局原局長盧玉敏與一名13歲中學生小何發生性關係,6名涉案人已受到處理。在通氣會上,宜賓縣警方公布了調查後的結論:盧玉敏事前並不知道小何未滿14週歲,因此,盧玉敏"不構成犯罪",決定對其處以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
5月11日,宜賓市國稅局黨組召開專題會,決定給予盧玉敏開除公職處分。5月13日,中共宜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盧玉敏開除黨籍處分。
宜賓市公安局一名警官透露,正式批捕盧玉敏的時間是5月17日,由於該案尚處於司法程序中,可以對外界發布的信息非常有限,但可以證實的是,除了盧已經被批捕外,案件被定性為"強姦"案也是本案的關鍵點。
"事實證明,盧玉敏案件中確實有人為他洗清罪名而活動過。"一名來自警方的官員證實,宜賓縣看守所一名民警因涉及在盧玉敏案件中妨礙司法公正,成為因此事而被捕的第一個非直接涉案人。
6月27日,一名網友爆料:6月23日上午,盧玉敏涉嫌強姦案在宜賓市翠屏區法院開庭審理。
7月7日上午,翠屏區法院負責對外新聞發布的辦公室相關人員以盧玉敏案件正在審理中不便接受採訪為由,拒絕接受採訪。
法院一名法警向記者透露了庭審盧玉敏時的一個細節:案件審理當日,所有非審判人員包括法院內部干警,均不得旁聽,庭審法官與辯護人等均不得帶手機入庭審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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