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江西大學生小陳和他的20多個同學踏上了回程的列車。9天前,小陳還是同學們的「上家」,他向他們收取了200元/人的報名費,帶著他們到寧波一家公司打工他可以提成60元/人。
到了寧波他才發現,在他和用人單位之間其實還有兩個「上家」。一份原本無需費用的暑期工,也由此層層加碼到200元。更糟的是:「上家」們突然無法兌現承諾,同學們的工作全部泡湯,20多人在寧波滯留9天幾乎流落街頭!
20多名打工學生被晾6天
小陳說:今年暑假前夕,一個自稱姓史的男人聯繫他,自稱杭州春華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業務員。史某說:可以介紹他們到寧波分公司打暑期工,每個月工資1500元到1800元,包吃住。
小陳立刻把消息告訴了身邊的同學,很快就有20多人報名。每個人交了200元報名費、120元路費。6月30日一早,小陳帶著一行人趕到了寧波。
當時,來了一個自稱春華公司的員工林某,介紹他們到聯豐路一家賓館住下,住宿費需學生自己支付。結果學生在賓館裡一住就是6天,工作的事再也沒回音。學生打電話給林某,林某含糊其詞。
7月6日,不少學生帶的差旅費已經見底。林某出現了,帶著大學生到了寧波慈溪。
短期工變成長期工
林某把一份份合同,擺在了學生們面前。
學生們正要簽,一看內容發現不對 —— 合同上說明公司招的是長期工,合同一年一簽,不滿一年還要罰錢。帶隊的小陳急了,說他們只能打兩個月工,暑期結束後必須回到學校上課。公司負責人一聽,馬上開口拒絕接收這批學生。
當時,大部分學生帶來的錢已經用完了。有的一整天沒吃飯,有的連回家的路費也不夠了。晚上10點半, 20多個學生蜷在中信國際大酒店停車場的綠化帶邊,打起了地鋪身邊堆滿了大大小小的行李。14名女生和9名男生(除9人外,還有4名男生滯留其他地方)流落街頭。
招工者透露「分成潛規則」
昨天,記者就此事找到林某。一開始,林某說::這批學生不是公司正規招收的,是史某和陳同學私下招收的。史某不過是春華公司曾經的一名臨時工作人員,以前替公司招收過暑期工。
記者追問:既然公司需要暑期工,為什麼不能給學生安排工作?
林某支支吾吾地說:春華公司有好幾個分公司,寧波的這個分公司不招暑期工。這個說法,和當初史某的承諾完全不一樣。
「如果說明招的是長期工,我們就不會來了!」小陳說。
他出示了他和史某的就業合作協議,不過林某立刻反駁:協議上沒有春華公司的公章,屬於無效協議。既然協議與春華公司無關,作為公司正式員工的林某,為何在學生抵達寧波的第一天就接待學生?
這下林某被問住了,半晌終於吐了真言:原來,學生們的200元報名費是這樣分成的 ── 私招一名工人,史某和林某各得45元,大學生小陳分成60元,剩餘50元為「體檢費」。
大學生昨天已返程
小陳很懊惱,他說自己知錯了:「該負的責任我會負!」但他馬上又說,自己也是受害人,林某和史某聯合起來忽悠了連他在內的所有大學生。7月6日晚,學生和林某協商處理辦法,雙方都不願意透露內容。
昨天,小陳帶著同學們踏上了回江西的火車。
「這件事情已經告一段落,就當買了個教訓我不想再多談!」在火車的轟隆聲中,小陳挂斷了記者的電話。
早報提醒:
大學生暑假打工,應盡量選擇證照齊全、收費標準明確、規模較大的中介機構。看清簽約內容,不要輕信口頭承諾,要注意是否是一次性收費,有無額外收費或其他附加費用,最好詳細約定退款的條件和標準,索要相關憑證,以便發生糾紛時作為維權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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