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鎮遠縣福利院,將交不出罰款的超生嬰兒強行抱走,在公告中稱之為「棄嬰」送養國外牟利!每送養一名孩子,福利院可獲3000美金贊助,父母們的窘困和麻木,也是造成這種怪象的原因之一。
■貴州鎮遠縣福利院棄嬰將交不出罰款的超生嬰兒強行抱走 → 在公告中稱之為「棄嬰」 → 送養國外牟利 → 每送養一名孩子福利院可獲3,000美金贊助!
■本報記者調查發現:父母們的窘困和麻木,也是造成這種怪象的原因之一
脖子上、心窩上的刀疤,顯示陸顯德是個悲劇人物。他曾經自殺過,這些刀疤是他對四女兒的特殊紀念...。
作為父母,陸顯德夫婦均不記得這個女兒的生日,只知道她出生於2003年農曆臘月。2004年農曆五月,她被當地計生人員強迫送進福利院,從此不知下落。當時,這個女兒尚未取名。
蔣文(化名)是陸顯德的親戚,在廣東闖蕩十年。2008年回到故鄉時,他聽說他的親戚中,除陸顯德外還有李澤吉、羅幸斌超生的兩個女兒,均被當地計生人員抱走送進福利院。計生人員稱:「政府幫他們養。」實際上,這些孩子至今下落不明。
但多年來,這些父母都沒有尋找自己的孩子。對於親人們的麻木,蔣文發出了魯迅對閏土式的感嘆。今年1月份以來,他在網上多次發布尋人的帖子,隨著國外網友的回應和記者的調查,一個在貴州省鎮遠縣隱藏多年的秘密漸漸浮出水面...。
交不起罰款,就抱走孩子
計生股股長說:抱走孩子就不罰款了,這就和罰款一樣的
「你怎麼又生了一個?」
「(老公)剛動手術了(結紮),這怎麼辦?」
「罰款你養得起嗎?現在計畫生育這麼嚴,要1萬多元錢。」
「要罰款沒辦法,已經生出來了。」
「那你要給錢,現在政策這麼嚴,是知道的。」
「我交不起錢。」
「萬一你交不起錢,我就(把孩子)抱去。」
這場當事雙方記憶中的對話,發生於2004年6月一個陽光燦爛的中午。對話發生在石光應和楊水英兩人之間。石光應是鎮遠縣蕉溪鎮計生股股長,楊水英是陸顯德的妻子,家在蕉溪鎮田溪村陽壩組。
按照政策,陸顯德只能生兩個孩子,他希望能生個兒子。但楊水英在生到第四個孩子時,才如願以償。
在這個男孩一歲多時,陸顯德去做結紮手術,但此時楊水英又懷孕兩個月了。
「既然懷孕了就要把她生下來。如果做流產還要花錢。既然生下來了就不能把她打死。」楊水英說,憑著這種簡單、樸素的想法,楊水英生下了第四個女兒。
陸顯德的家位於高山上,四周都是綿延的群山交通極為不便,而且這個寨子僅有三五戶人家。外界信息的獲取和內部信息的傳播,都極為不易。因此,雖然計生工作抓得很嚴,這個女兒仍然在她身邊生活了半年,楊水英幹活時,就把她背在身後。
在害怕罰款和重男輕女的山區,棄嬰,或者將孩子送給別人的現象都相當普遍,而陸顯德夫婦並沒有這樣做,儘管他們已經超生了三個孩子。
在2008年7月份以前,蔣文已經有十年沒有回家。所以,他只記得陸顯德對大女兒十分愛憐。
「他對大女兒非常好,別人的孩子吃母乳就可以了,他還用白糖調雞蛋給大女兒喝,經常把她抱起來親!」蔣文說。
現在,陸家全年收入不到5,000元錢,但是四個孩子無論男女全部上學。對於兩個有戶口的女兒,陸顯德表示,只要她們願意讀書,他會供養她們一直讀下去。這些信息都足以說明,陸顯德並非一個重男輕女的人。
如果四女兒沒有被抱走,她也快到入學的年齡了。但不幸的是2004年6月份的一天,楊水英背著這個女兒在山坡上放牛時,遇到了石光應。
「第一回我從那邊過來,她在看牛,我看見她背著小孩用毛巾搭著頭,我看小孩很小,而她的兒子已經長大了。第二回我就去那裡問,正好碰到她在吃飯。」石光應說。
那天,只有楊水英一個人在家。
5年後的2009年6月19日,楊水英回憶當時的情景說:「石光應說,我就把這個孩子抱去了,以後就不罰款了,這就和罰款一樣的。」
之後,石光應打電話叫蕉溪鎮政府派車來,讓楊水英抱著孩子到焦溪鎮政府,然後去鎮遠縣福利院。
「我不去福利院,他們就把我一起帶走,還說要罰款幾萬元錢,我拿不出幾萬元!」。
為得兒子,舍棄女兒
「交不起罰款,就(把超生的孩子)送到福利院。這是縣裡的政策!」
現年54歲的石光應,早有兒孫,孫子在東莞上小學了,他很想念他的孫子,他有正常的人性和情感。
而他在解釋他製造的「骨肉分離」的人間悲劇時說:「交不起罰款,就(把超生的孩子)送到福利院,這是縣裡的政策。」
「其實,她要是給政府說點好話,說去跟親戚借錢來交罰款,你們別抱我孩子,這樣我們就不抱。但是她這個人太忠厚…他們那個組就是她家最窮,我們工作上也是很困難。」石光應說。
那天,楊水英抱著女兒,被蕉溪鎮政府的幹部、石光應等人帶到鎮遠縣城,這是她平生第一次來到縣城。在鎮遠縣福利院,一個女護士從她手中接過女兒時問:「妹,女兒養這麼大了你怎麼捨得?」
楊水英回答說:「我沒辦法,他們要罰款可我沒錢,他們說以後不來罰款了。」
那時,女嬰正睡得香甜,她沒有看見被一群陌生男人包圍之中懦弱的母親強忍的眼淚。母親卻特意把她抱起來,好好看了一眼。此後,她永遠離開了母親最安全的懷抱,而母親只能在夢中夢到她!
回到蕉溪鎮後,鎮政府的幹部們讓她做了結紮手術,雖然她的丈夫陸顯德之前已經做過結紮手術。第三天,陸顯德才將她接回家中。
陸顯德在得知女兒被抱走時,平靜地說:「政策有規定,沒辦法。」這話是在安慰楊水英,也是在安慰他自己。
李澤吉和陸顯德有著相同的遭遇。
6月19日,他語氣激昂地說:「如果他們把我兒子抱走,我砍死他們。」
他的幾個女兒正環繞在他膝邊戲耍,他停頓了一下又說:「如果把我女兒抱走,我也會砍死他們,但是當時我不在家。」
實際上,他在得知女兒被計生人員抱走時,反應和陸顯德相似。
李澤吉是蕉溪鎮田溪村爛橋組人,2004年農曆三月十八妻子順產一名女嬰。之前,他已經有了兩個女兒了。為了再生個兒子,夫妻倆將剛滿月的三女兒給堂哥代養,然後帶著兩個女兒去浙江打工。
當年農曆四月二十,蕉溪鎮計生辦一名計生人員,將這個剛生下一個月零兩天的女嬰,從李的堂哥家抱走。臨走時說:「你們家太窮了養不起這個女嬰,我把這個女嬰抱去給政府撫養。」
過了兩年,他們在浙江又生了一個女兒之後終於得到兒子,他們才回到故鄉,此時,他們方知當年寄養在堂哥家的那個女,兒已經被當地政府抱走了。
「因為超生,我們也不敢去問怕罰款,以後也沒找過。」6月19日,李澤吉說。
妻子並未因此後悔當年外出打工的決定,她指著面前搖搖擺擺剛學會走路的兒子,笑著說:「如果我們不出去,怎麼會得到這個兒子?」
生兒子,似乎是他們平生最大的成就,而舍棄女兒,似乎成了他們得到兒子應該付出的代價!
2003年,該縣都坪鎮新寨村的楊再清的妻子生下了第三個女兒,此時,他的大女兒已經因心臟病和淋巴結夭折。按照政策這個女兒並非超生,但是為了將來生一個兒子,他讓鎮計生人員通知鎮遠縣福利院將三女兒抱走。
6年來,他從未想到過去看望這個失散的女兒,因為「沒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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