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評等參考而已,不用當真?
最近一週信評機構穆迪調降日本電器大廠新力公司(Sony Corp.)的長期債信評等,由A2調降1級至A3。日本最大券商野村控股債信評等也遭穆迪以全球信用危機侵蝕獲利為由,連降2級至"Baa2"。標準普爾最近也動作頻頻,將英國由最高 AAA等級債信評等展望,由"穩定"調降至"負面"等級。信評機構現在可說是力挽狂瀾,因為金融海嘯以來,他們屢遭責難。主要是美國金融機構將高風險的次級房貸包裹成證券商品,信用評等機構還給予相當高的評等。如雷曼兄弟倒閉前,標準普爾給的評等為A,預警制度完全失靈。這些商品甚至在保險公司的認證後,四處在市場行銷,導致金融機構與投資人紛紛踩中地雷。金融監理單位也過於輕信這些評等報告,放任垃圾等級的商品在市場上大力吸金。
華爾街日報就曾指出,國際信評公司在這波次級房貸泡沫中有推波助瀾作用,它們給予問題貸款包裝的債券很高評等,讓這些商品看起來像美政府公債一樣安全,結果害慘許多人。如巴黎銀行旗下2檔基金踩到美國次級房貸地雷,有1/3以上是屬於債信良好的2個A等級。連專業法人投資機構都被信評公司害慘,何況一般投資人。
前一陣子信評機構被指控時,竟然有某公司說:"我們只依賴公開資訊做信評,如果公司的公開資訊有錯,我們不是會計師,也不是檢察官,自然會做出不正確的信評。"也有信評公司人員說:"我們講的話就像電影評論一樣,可以聽,也可以不聽。"實在是很離譜的辯白。但也要怪2006年美國《信用評等機構改革法案》及法官的判例中,僅將信用評等資訊視為言論自由的觀點。這次金融海嘯就完全暴露了信評機制的不完善。
另外,克魯曼表示,現在有太多複雜的金融商品,信評角色因此非常重要,信評機構應主動瞭解新商品。信評失效主要是"結構上"的問題,被評分的金融機構付錢要求提供評等,當然會有問題。評等報告應該是公共財,一般人都能閱讀。有人覺得既然如此,信評應該由政府來做。但克魯曼不支持信評機構國有化,因為這可能會讓信評成為政治工具,比較中立的方式是政府對信評機構採取嚴格的監督就好。
信評機構報告向來是投資人瞭解風險的重要依據。信評絕不是落後指標,而是必須扮演領先指標,具備預警功能的角色。G20高峰會在金融管理法規的決議,將金融法規與監督普及到所有的金融機構、投資工具,對信用評等機構也要嚴格加以管理。看來對信評的問題,該管的還是要管,國際上已經開始踏出了第一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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