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民營企業的老闆卻連拆廠的人究竟是誰也搞不清楚,至今也未收到一紙處罰通知。無奈之下,這家企業只好將廣州市城管告上法庭,並追索千萬元損失。
此案昨日在廣州市越秀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上,廣州城管喊冤:自己並未實施強拆行為,卻"莫名其妙就當了被告"。那麼,究竟是誰拆了廠房?又為何拆而不告知業主?
廣州健安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國際品牌設計、生產、安裝的公司。2006年公司因訂單業務不斷增多,需投資興建新廠房。經熟人介紹,得悉花都區花山鎮新和村建設了200多畝為招商引資的工業區。2006年10月,健安公司與新和村一村民利某在村委會的見證下簽訂了為期三十年的土地租賃合同,一共租了46畝地,並約定由出租方負責辦理合法的土地使用證。"村委和鎮上對我們來投資都是很歡迎的,還說好可以邊建邊補辦證。"
然而,到了2008年底,健安公司的廠房基本建成,一共建了6間廠房,一座辦公樓,一座宿舍和配電房。2008年8月,卻突然來了一百多人將其中一間廠房拆除了,說是"應付領導檢查"。不料,過了幾個月,又來了上百人,用了差不多一個星期把5間廠房全拆了。"我不知道是哪裡的人來拆的,只看到有穿城管制服的人,還有公安協助。"這名負責人說,自己雖然知道是違法用地,但從未收到任何行政處罰的通知書。該公司先後到花都鎮政府、花都區城管詢問是哪個機關實施了清拆行為,但均沒有明確的答覆。由於清拆單位駕駛的車上有"廣州城管"四個字,健安公司決定將廣州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告上法庭,要求確認被告清拆原告廠房的行為違反法定程序,並索賠1000萬元。
廣州市城管答辯稱,原告所反映的事實沒有根據。被告從未對原告作出任何行政處罰,也沒有實施拆除原告廠房的具體行政行為,"我們莫名其妙地當了被告。"廣州城管的代理人說,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該清拆行為估計是花都區相關政府部門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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