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下鄉操作細則公布

中國財政部日前會同商務部、工信部、發改委、質檢總局等家電下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制定了《家電下鄉操作細則》。《細則》公布了家電下鄉產品的最高限價,大幅度簡化了家電下鄉補貼審核兌付程序,規定家電下鄉在各地區實施的時間統一暫定為 4 年。

財政部表示,簡化家電下鄉補貼審核兌付程序是對家電下鄉操作辦法的重大調整,主要包括在內蒙古、遼寧、大連等 16 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進 行簡化補貼程序改革試點。解除生產企業發貨登記與銷 售網點錄入環節間的制約關係,取消鄉鎮財政所審核、縣財政局兌付環節,改為銷售網點代審、鄉鎮財政所兌 付。試點時間為 2009 年 5 月 1 日至 2009 年 7 月 31 日,試點成功後全國推廣。

《細則》指出,家電下鄉產品包括彩電、冰箱(含 冰櫃)、手機、洗衣機、電腦、空調、熱水器(含儲水式電熱水器、燃氣熱水器、太陽能熱水器)、微波爐、電磁爐九類,摩托車已經納入汽車下鄉補貼渠道。

家電下鄉產品最高限價如下:彩電 3500 元人民幣 (下同),冰箱 (含冰櫃) 2500 元,手機 1000 元, 洗衣機 2000 元,壁挂式空調 2500 元,落地式空調 4000 元,儲水式電熱水器 1500 元,燃氣熱水器 2500 元,太陽能熱水器 4000 元,電腦 3500 元,微波爐 1000 元,電磁爐 600 元。

《細則》還指出,享受補貼的每類家電下鄉產品每戶農民限購 2 臺 (件)。家電下鄉在各地區實施的時間統一暫定為 4 年。

細則還對提高家電下鄉產品質量、完善售後服務以及加強生產銷售企業的監督管理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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