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錢不辦事?廣東廉江政協副主席被殺(圖)
核心提示:廉江政協副主席黃兆巒遇刺身亡案有新進展。據悉,黃兆巒收了被告人陳軍送2萬元,卻遲遲未將陳妻從廉江第一小學調進廉江中學,陳軍由此心生怨恨雇凶殺人。
據起訴書稱:黃兆巒之所以被殺,是因為時任廉江中學校長的黃兆巒收了被告人陳軍送的2萬元人民幣,卻遲遲未將陳的妻子梁某從廉江第一小學調進廉江中學,陳軍由此心生怨恨雇凶殺人。
案情回放
刀刀入動脈 血灑家門口
2008年10月20日清晨6時許,廉江政協副主席、廉江中學校長黃兆巒與其女兒從家中走出,行至同心路口時,被人捅了5刀。
黃兆巒倒地後,被緊急送至廉江人民醫院搶救,但由於傷及大動脈失血過多,最終於當天10時40分左右被院方宣布搶救無效死亡。
黃兆巒死後傳言四起,有人稱黃有多處房產、幾十個情人,更有人散佈情殺傳聞。黃妻昨日接受本報記者專訪,對傳聞一一作出回應。
本報湛江訊 去年曾在當地和國內外引起較大轟動的《廉江政協副主席黃兆巒遇刺身亡》案,目前已有了新進展。記者昨日從有關部門獲悉,該案將於今天上午在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召人持刀"教訓"資助幫凶外逃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稱,2008年10月份某天晚上,陳軍電話聯繫被告人阮馭銘說有事要交辦,叫其到廉江市廉城鎮羅州大道"樂鋒汽車美容"店處見面。阮馭銘當即夥同另2名被告人李忠言、陳丕星趕到指定地點與陳軍碰頭。見面後,陳軍提出要阮馭銘、李忠言二人持刀"教訓"黃兆巒。之後,陳軍吩咐其司機張×芬駕車搭載他和阮馭銘、李忠言三人到黃兆巒家附近踩點。
2008年10月20日6時許,阮馭銘再次糾集李忠言、陳丕星兩人竄至黃兆巒位於廉城同心路九橫巷的住宅附近守候伏擊。6時20分,黃兆巒與其女兒從家中走出行至同心路口時,守候在此的阮馭銘大喝一聲:"就是這個人,上。"隨即便率先扑向黃兆巒,李忠言緊隨其後衝上。
貼近黃兆巒後,阮馭銘持彈簧刀猛捅黃兆巒,黃的左、右兩大腿前內側各中一刀、左大腿後側也被捅中一刀;而李忠言則持刀朝黃兆巒的右大腿外側部及後部各捅了一刀。身中5刀的黃兆巒當天被院方宣布搶救無效死亡。
阮馭銘、李忠言將黃刺倒後,先後跑至在附近接應的陳丕星摩托車處,乘坐陳丕星駕駛的摩托車逃往廉城鎮孫×志家中。之後,阮等三人又駕車逃到廉城新風北路西十一橫巷19號阮×聰所租住的屋中躲藏。阮×聰在獲悉阮馭銘、李忠言、陳丕星三人是持刀捅傷黃兆巒致其死亡的凶手後,仍收留三人並藏匿數天。
案發後,為逃避法律制裁,陳軍於2008年10月22日晚上,糾集阮馭銘、李忠言、陳丕星等三人竄至廉江吉水鎮"觀音廟"附近商量對策。陳軍要求大家要統一口徑、訂立攻守同盟,並當場付給阮馭銘、李忠言、陳丕星三人共4300元人民幣,資助他們外逃。
10月24日、25日,李忠言、陳丕星、阮馭銘、阮×聰四人先後在廣西百色、廣西德保縣巴頭鄉、廣東廉江和寮鎮被抓獲。2009年1月21日,陳軍在珠海被抓獲。
犯罪嫌疑人中3人是累犯
湛江公訴機關認為,陳軍、阮馭銘、李忠言、陳丕星等四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觸犯了我國刑法之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予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且阮馭銘、李忠言、陳丕星曾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五年內又故意犯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之罪,均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對於另一涉嫌窩藏疑凶的被告人阮×聰,公訴機關認為,應以窩藏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疑點仍存
就算陳軍送錢給黃是事實,但2008年8月份(送錢)到2008年10月20日晨黃被殺害,相隔不到3個月,這能說是遲遲未辦妥嗎?
案發過後沒過幾天,陳軍就與他的妻子離婚了,離婚後其前妻還買了一輛車給他使用。
----黃兆巒妻子
黃妻堅稱絕非個人恩怨報復
黃兆巒遇刺身亡後,對於他被殺的原因,社會上有多種猜測,有人更散佈情殺傳聞。昨天,黃兆巒妻子就有關傳聞接受本報記者的獨家專訪:
廣州日報:你丈夫遇刺後,有人曾傳聞他生前有2個二奶、2個私生子,出事後都跑到你家與你爭家產,有這回事嗎?
黃妻:子虛烏有!我當時聽了覺得十分可笑。我就住在三樓,事發後至今自始至終根本沒有人來和我爭吵(爭家產),樓下負責接待的廉中姚老師和黃老師24小時守在我家樓下,也說從來沒有看見過有人來爭吵。
我跟他結婚10多年來,夫妻感情一直都很好。就在他出事前一晚,我跟他還在一起散步,他對父母也十分孝順。
廣州日報:有傳言說,黃遇害後,公安機關在廉江中學辦公室床上蒐集到30多個女人的頭髮。另外,還傳言在辦公室搜出300多萬元現金,還有幾本存摺。
黃妻: 辦公室的鑰匙一直在辦公室副主任的手上,出事後,除了學校黨支部書記因需要進去找黃的私人印章(用於更換學校印鑒)進過一次和家人進去收拾遺物外,至今沒有其他任何人進去過。
廣州日報:網上有傳聞說,黃兆巒追悼會時沒有市領導來參加,是真的嗎?
黃妻:廉江市委四大辦都送了花圈,其他的也有相關的單位和領導。原來市委規定按他的級別是200人參加追悼會,結果總共來了500多人,追悼會由市政協副主席主持,政協的領導都來了。
廣州日報:現在有關部門認定,你丈夫黃兆巒遇害是因為收受了被告人陳軍的2萬元錢,而遲遲未將其妻子調動,因此而招來殺身之禍,你怎看?
黃妻:我們都認為,陳軍雇凶殺害黃兆巒的動機,絕非簡單的個人恩怨報復,應該還有更深層的原因。
退一萬步說,就算陳軍送錢給黃是事實,但2008年8月份(送錢)到2008年10月20日晨黃被殺害,相隔不到3個月,這能說是遲遲未辦妥嗎?!
廣州日報:據知情人向記者透露,2008年10月,就在案發幾天後,陳軍夫妻兩人即離婚了,你怎看?
黃妻:據我們從相關渠道得知,陳妻梁某曾親口向警方供認,她和陳軍一向感情不和,在黃兆巒被殺後幾天就離婚了。
感情不和卻想方設法為其調動工作,甚至不惜報復殺人,不合常理。而梁某在離婚後的2009年1月,在深圳買了一輛轎車給陳軍使用,之後還打算與陳軍一起回老家過年,難道不可疑?
四被告
1.被告人陳軍,男,1975年9月21日生,湖北省監利縣人,初中文化,經商。2009年1月21日在珠海市被警方抓獲歸案。
2.被告人阮馭銘,綽號"星仔"、"阿星",男,1987年1月18日生,廉江吉水鎮寨地村人。2002年11月21日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2003年12月30日刑滿釋放。因本案於2008年10月25日被刑拘,同年10月28日被逮捕。
3.被告人李忠言,曾用名李中二,綽號"火仔"、"阿火",男,1988年5月16日出生,廉江市人。2002年11月21日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004年8月5日刑滿釋放。因本案於2008年10月24日被刑拘,同年10月28日被逮捕。
4.被告人陳丕星,綽號"阿蒙",男,1986年11月19日出生,廉江市吉水鎮上燕山村人,無業。2003年11月22日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2008年1月23日刑滿釋放。因本案於2008年10月26日被刑拘,同年10月28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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