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傳深大有人被批捕
有關深圳大學"出事"的傳言,目前在深圳大學部分老師耳裡,已屬於半公開秘密。有老師稱,學校多個處長甚至是院長,都被深圳市檢察機關帶走接受調查,個別學院連續近兩個星期不見主要負責人,導致學院工作幾近癱瘓狀態。而事實上,此傳聞早在上月中下旬就已顯端倪。
3月25日,深圳教育系統2009年度教育工作會議召開。在當天的會議上,深圳市教育局局長張寶泉曾透露,深圳有一所大學多名員工涉嫌工程腐敗而被檢察機關帶走接受調查。當時,他並未明確說是哪一所高校。
司法機關證實批捕傳言
來自深圳司法系統的信息4月7日確認,深圳大學確實"出事"了,有五案六人涉嫌工程腐敗,這些人已經於清明節前被深圳市檢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正在偵查當中。熟悉法律程序的相關人士介紹說,進入檢方批捕程序,說明已經掌握的事實足以相互印證,可以將涉案人送上法庭。
深圳大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師猜測,深圳大學在2004年左右興建了包括文科樓、理科樓等一批校園建築,涉嫌腐敗的人員出事可能與這批建築有關,早在幾年前就聽說有人一直在向有關部門檢舉揭發。
製作假合同套取公家財產
4月7日,深圳中院開庭審理的原深圳市城市交通規劃發展研究中心多名員工夥同深圳大學一名系主任涉嫌集體貪污百萬餘元一案。該中心率先接受法庭調查的兩名被告人則均不認罪。
此案涉及人數多達8人,被告人擔任的職務包括深圳市市政工程諮詢中心副主任、深圳市城市交通規劃研究中心副主任、深圳大學土木工程學院交通工程系主任等職務。
根據檢方指控,2001年5月,被告人曾×康任深圳市城市交通規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期間,得知自己即將調任,便產生了侵吞交通中心公款的念頭。他與交通中心的幾個人製作了《快速發展城市的城市交通綜合治理研究》、《城市交通設計中以人為本的綜合應用研究》、《深圳市居民出行分布與方式劃分模型研究》、《深圳市城市交通規劃CAD數據管理系統》四個虛假科研項目合同書,將交通中心的公款轉到深圳大學,再通過時任深圳大學土木工程學院主任的被告人莊×提出款項而後共同佔有。
2002年12月29日和2003年1月7日,經曾×康、閆×審核同意,交通中心向深圳大學財務處支付了四個項目的首期款共人民幣186萬元。2002年1月至2003年3月間,莊×指使李×用假髮票和偽造工資表等手段將上述項目款從深圳大學財務處套取,並根據曾×康的指令,先後分給曾×康50萬元,閆 ×20萬元,曾×、鄒×賜、張×、阮×健、薛×各 15萬元。2003年10月,深圳市市政工程諮詢中心辦公室主任顧×根據曾×康的指示,在莊×處支取10萬元用於單位開支。其餘款項深圳大學及深圳大學土木工程學院分別提取管理費93000元、49080元,稅金5385元,餘款162535元被莊×佔有。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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