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青年時報》報導,2004年6月,鎮海煉化公司爆出一宗巨額偷油案。寧波特種油品廠原廠長卓定國用2500多萬,買通鎮海煉化公司的職工,將好的油品滲入污水池中,然後用車將油品盜運出鎮海煉化,偷走價值數千萬元的污油。而何定偉是此案中受賄金額最高的一人,涉案金額高達1500萬餘元,後被判13年。
報導說,何定偉曾將約這1500萬元贓款藏在姐姐何某家的閣樓上。
何某案發前是一名下崗女工,平時幫人家打掃衛生掙點生活費。她的兒子因為家裡經濟條件不好,買不起房子,婚事一推再推。
何定偉將收受的1500萬元賄賂款放在姐姐何某家時,要求她絕對不要對其他人提起。何某知道這是受賄的錢後,開始堅決反對把錢放到自己家裡,何定偉便勸她:"錢放在你這裡,只要你不說,誰也不知道。真要出了事,跟你也沒關係啊!你兒子不是要買房子嗎?你可以拿幾十萬去買房子,這樣對我們都好。"
何某一下子動搖了,最終同意將這筆巨款放在閣樓上的2只柴油桶裡。事後,經何定偉的同意,何某從中取出65萬元,買下了兩套住房。
鎮海煉化盜油案東窗事發後,何某離家躲避,直到2007年12月才被抓獲。
今年1月14日本案開庭時,54歲的何某後悔莫及,"早知道這樣,我就不會讓弟弟把錢放在我們家,更不會用他的錢了。"
近日,鎮海法院宣判:何某明知是贓款而予以窩藏,其行為已經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鑒於她自願認罪,可從輕處罰,據此判處她有期徒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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