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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電子科大機械學院院長這樣搞經費

 2009-03-22 05:3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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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技大學機械電子工程學院院長黃洪鐘濫用職權,瘋狂挪用他人科研經費,並存在大量弄虛作假、違反科研誠信、違反國家財務規定的不端行為。主要事實如下:

1、黃洪鐘利用其院長職務,濫用職權,瘋狂挪用他人的科研經費、使青年教師無法正常開展工作,被迫離職。例如,該學院的老師範顯峰於2007年獲得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資助,但黃洪鐘卻將其資助的研究經費,連同範顯峰老師負責的其他兩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電子科技大學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培養計畫項目)的經費本都強行要過來,然後自己找發票,自己簽上"範顯峰"的名字,去把經費報賬出來自己使用(發票上的簽字可與範顯峰在電子科技大學工作期間自己的簽字相對照,即可看出是黃洪鐘偽造的簽字)。最後範顯峰因為沒有經費,無法開展工作,被迫離開電子科技大學(未辦理離職手續,直接消失了),目前仍不知道在哪裡。本來範顯峰是一個極有發展前途的青年教師(年僅36歲即為教授、博導,並且主持了多項科研項目),但由於黃洪鐘的濫用職權、極力壓迫,這樣一個有才華的青年教師被迫離職了,這是國家的損失,也是"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的失敗,沒有達到該計畫為國家培養優秀科技人才的初衷。而其中的原因正是因為黃洪鐘強行霸佔該老師的科研經費,使其無法正常開展研究工作。範顯峰離開時,將其負責的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經費本帶走了。黃洪鐘就對學校慌稱經費本丟失,又辦了一個經費本,繼續肆無忌憚地使用該項目的經費。同時,黃洪鐘把其課題組其他老師的經費本(由其他老師負責的項目)也強行收到自己手裡,自己在發票上簽上其他老師的名字,把經費報賬出來自己使用。由於黃洪鐘的強權霸道,很多青年教師的科研經費都被其控制,無法正常開展工作。

範顯峰離職後,其承擔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研究工作已停滯,但黃洪鐘作為院長卻故意隱瞞,並未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如實報告,其目的是繼續挪用項目經費。

2、黃洪鐘屢次弄虛作假,利用不在電子科技大學的人來申請國家科研項目。上面提到的範顯峰,申請其項目時,此人還在加拿大Ottawa大學機械工程系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見http://www.jxdz.uestc.edu.cn/teacher_detail.asp?id=36),並非電子科技大學的職工,但黃洪鐘作為院長,卻故意隱瞞事實,以電子科技大學的名義申請到了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是黃洪鐘找人代簽字的)。2008年,黃洪鐘又故伎重演,以一個根本不在電子科技大學的人:鄔博義的名義申請到了一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但實際上,鄔博義當時(遞交申請書時)還在香港EPA Centre工作,並非電子科技大學的職工,申請書上的簽名是黃洪鐘找人簽的。該項目立項後,黃洪鐘找人寫了《資助項目計畫書》,並代簽字。實際上,鄔博義一直沒有來電子科技大學工作。在鄔博義項目的《申請書》和《資助項目計畫書》上,留的電話、Email均是黃洪鐘本人的電話和Email,可見黃洪鐘一直都很清楚,鄔博義不會來電子科技大學工作,其目的只是增加其作為院長的業績和挪用該項目的經費。可以預見,如果不予以制止,黃洪鐘極可能會繼續採用相同的手段,弄虛作假,申請其他國家科研項目。然而項目立項後,不能保證項目的順利開展(因為項目負責人是一個不存在的人),這是對國家極為有限的科研經費的嚴重浪費。

3、黃洪鐘存在嚴重的弄虛作假、違反科研誠信的行為。2007年黃洪鐘申請了一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上寫的項目組成員:彭江艷、何俐萍均不是電子科技大學的職工,但黃洪鐘卻在申請書上把他們列為電子科技大學的老師,利用他們來申請項目(他們的簽名也都是黃洪鐘找人代簽的)。2008年,黃洪鐘利用鄔博義的名義申請了一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而申請書上寫的項目組成員:黃國良、彭倍、梁巍均不是電子科技大學的職工(他們的簽字,包括項目負責人鄔博義的簽字,都是黃洪鐘找人代簽的)。2007年黃洪鐘申請863計畫項目時,也把根本不在電子科技大學工作的人:黃國良列入申請書上的項目組成員。更有甚者,2008年黃洪鐘申請教育部自然科學獎時,申請人為黃洪鐘、範顯峰、苗強。但如上所說,範顯峰根本不在電子科技大學工作,黃洪鐘卻在申請書上利用了範顯峰的大量研究成果。此外,2008年黃洪鐘申請教育部長江學者時,其申請材料中也有大量的虛假成分。

4、黃洪鐘採用以相同的研究內容重複申報多個項目的卑劣手段,嚴重浪費國家的科技經費。其2008年開始的863計畫項目"數據不足時的重大裝備可靠性分析與設計技術"和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基於可能性和證據理論的機械系統可靠性分析和設計優化"非常雷同,有85%以上的研究內容完全一樣。但黃洪鐘卻以相同的內容重複申報項目,這是對國家有限的科技經費的一種嚴重浪費。

綜上所述,電子科技大學機械電子工程學院院長黃洪鐘存在大量的嚴重違反科研誠信和國家規定的不端行為。黃洪鐘屢次弄虛作假申報項目;黃洪鐘還瘋狂斂財,任意挪用他人科研經費,致使其他老師的科研工作無法開展(黃洪鐘在發票上自己簽其他老師的名字來報銷,也是一種嚴重違反國家財務規定的行為)。由於篇幅有限,這裡無法一一列舉其各種違規行為。希望有關部門來深入調查,保障我國學術界的純潔。

註:之前有人已經披露了黃洪鐘的學術造假的行為,見"新語絲"網站以及http://bbs.swjtu.edu.cn/bbstcon.php?board=PostGraduate&gid=1073785549 等。

這裡轉載如下:

發信人: jgjbgjb (jgjbgjb), 信區: PostGraduate
標 題: 電子科技大學機械電子學院院長黃洪鐘涉嫌學術造假
發信站: BBS 錦城驛站 (Tue Jun 13 22:59:43 2006), 站內對電子科技大學機電學院院長、教授、博導、上海交大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獲得者、全國可靠性工程學會副理事長黃洪鐘嚴重學術造假的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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