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多個縣市局長、副局長日前接到「殺手」電話,結果令人難以置信,竟然先後有17名局長給「殺手」匯去人民幣近12萬元(約合台幣59.6萬元)。這種現象背後反映的問題令媒體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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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引述瀟湘晨報一項評論指出,直到四川資陽1位張姓局長報案,這兩名惡意敲詐自稱為「殺手」的農民才被發現。
評論說,地方的局長或副局長,相較於普通公眾,應該更容易調動司法資源來尋求公平與正義。然而,這些官員卻選擇「拿錢消災」的「私了」方式,這樣的狀況顯得很弔詭。
「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形同虛設」。可是,這些拿錢消災官員卻主動地放棄法律,評論認為,他們內心之所以對法律失去信仰,原因或許在於:一方面,花個幾千或者上萬元來消災,對官員來說可能只是小菜一碟,根本不會像普通公眾那樣,感覺是割肉流血;另一方面,以「人治」的模式來解決問題,已經成為他們的習慣。
評論分析,如果整個社會都缺乏對法律的信仰,豈不會形成巨大的法制危機?四川17名局長或副局長面對「殺手」敲詐,選擇拿錢消災,這場「殺手的神話」就是法治社會最大的黑色幽默。連這樣的官員自身都對法律沒有起碼的信仰與信任,公眾又怎麼指望他們能夠依法行政,能夠向社會傳遞必須的公平與正義?
評論強調,要建立全社會的法律信仰,就必須有切實的護法行動。對四川17名縣市的局長或副局長,相關部門也就沒理由安之若素,應該將這樣的「損法官員」昭示天下,以喚回公眾對法律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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