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臺首宗違憲司法覆核案,星期四在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進行程序聆訊,遣返案原告發言人朱婉琪律師首次向法庭透露中共金盾工程製造黑名單的新證據,呼籲港府當局不要為虎作倀。
遣返案原告發言人、臺灣法輪功團體律師朱婉琪表示,03年2 月80名臺灣法輪功學員遭港府強制遣返後,5年多來,他們一直在尋求真相,今次原告人首次代表自己向法院申請直接盤問香港保安局及入境處官員,以及希望法院採納涉及07年6月超過800人被拒入境的新證據,目的就是要證明,今天港府所操作的並不是一個正常的監察名單,而是中共打壓法輪功的黑名單政策。朱婉琪並首次在庭上透露有關中共金盾工程的新證據。
遣返案原告發言人朱婉琪律師:我們今天更進一步的向法院闡明一個非常重要性的證據,就是中共的金盾工程的過程當中,我們發現有臺灣人民的資料庫,確定有中共黑名單的這一塊,我們跟法院進一步闡明,不論是要盤問港府的官員或者是希望法院採取新證據,都是要為證明今天港府是非法的做成拒絕臺灣學員、法輪功學員入境實在的事實。因此這金盾工程本身所揭露出來的臺灣學員的資料庫,以及其它方方面面的中共在利用這樣的系統來危害人權的事情,香港政府不應該為虎作倀,而違反香港的基本法。
朱婉琪強調將進一步提出有關金盾工程的新證據和證詞。
遣返案原告發言人朱婉琪律師:所以這些證據和證詞,最後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會不會接受?要如何審理?能不能夠給予原告一個核准?在我們來看,這都關係到香港司法獨立的問題。
法輪功學員將會列舉事實證明,港府配合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政策,非法拒絕法輪功學員入境香港參加合法活動。
遣返案原告發言人朱婉琪律師:所以就算今天的司法覆核案,以及2003年對於法輪功學員進來要參加反對23條立法的活動,以及2007年要進來抗議中共迫害法輪功,這都是法輪功的活動,他們有一個共通性,不應該在法輪功學員參加合法活動的時期拒絕法輪功學員入境,因為這是不符合香港基本法以及人權法規要求。
她表示,法官非常審慎對待這次她們所提出的申請,決定在3月的實質審理聆訊中作出裁決。
遣返案原告發言人朱婉琪律師:3月份的實質審理,對於港府來講和原告來講,可以說是5年來的一個總結,所有的證據和所有雙方的辯論辯詞,以及法庭之友,到時候要怎麼樣跟法院解釋原告學員在基本法上權利的問題,都必須在實質審理當中做一個了結,所以因為香港的法律程序是很複雜的,在這麼多的實質證據原告提出來之後,要怎麼樣來做一個裁決,其實對於香港的司法體系來講的話,也是一個挑戰。
此宗司法覆核案將在2月份進行第二次的準備庭聆訊,屆時將就3月的實質審理做具體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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