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凶動機』 據上述滬警方真實材料,我們知道,楊佳既未被毆打,也不存在其他虐待;既如此,楊佳對警員有此深仇大恨,又排除精神問題的可能,就實在有些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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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技術』 楊佳沒有殺人,因據當時監控記錄顯示,一蒙面刺客僅七秒鐘就連斃四人。令搏擊高手,特警隊員都望塵莫及。
『地理環境』 閘北公安局這幢大樓,中門口台階很高很陡的,一般人要一下跑上去,很吃力,當初設計者估計是要從威嚴的角度設計。.楊佳在門口炸燃燒瓶的時候,與保安發生口角,要跑上這幾個台階也不那麽簡單,他為何那麽簡單跑了上去,而且還那麽順利呢?
『現場物證』 楊佳連殺10人後被捕,為何他的白色T恤上一點血漬也沒有?難道他每殺一個人換一件衣服?好像不太可能,近距離殺人,就是一刀斃命也要留血痕呀,用刀殺人會不留血,而且不會濺到自己身上?十分可疑!
『作案工具』 新聞圖片公布的作案工具只是一把普通西瓜刀,但是為何殺了十幾個人後沒有一點彎曲變形呢?而且報導中有說到楊佳用的是軍刀,軍刀鋒利和剛毅從這把西瓜到上卻看不到一點痕跡!
楊佳襲擊警員案有太多的疑點,也許N多年以後我們才能瞭解實際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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