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唱」是內地用語,港人俗稱「咪咀」,英文是lip sync(synchronization,同步之意),幾乎是每個歌唱家必會的把戲。在真人演出的音樂劇或歌劇中,演員某些動作或姿勢不容許同時發聲高歌,於是播放自己預先灌錄好的唱段,對準口型,口中唸唸有詞,便能以「假」亂真。若是在錄影室灌光碟,「假唱」更是「例牌」。不過,就是假,也得有個分寸,不慎逾越了,問題可以很大。西方傳媒近日評論此京奧事,一般用兩個參考點,其一是歌王巴伐諾提(Luciano Pavarotti)二○○六年在都靈冬季奧運開幕式上的「假唱」演出,事後無人批評;其二是德國Milli Vanilli流行樂團兩位歌手因為「假唱」,贏得的格蘭美獎被取消。巴伐諾提那次表演是他的絕唱,當時他已身患絕症,真人演出沒有把握,於是事先在家中搞好整個錄音,連伴奏也是「假」的(唱的是普欽尼歌劇《杜蘭朵》中的〈Nessun Dorma〉,是他的招牌歌之一),演出之時,他一邊「假唱」,樂隊一邊「假奏」,效果亦是天衣無縫;整件事最終由他的「御用」樂隊指揮在他身故之後和盤托出。由於歌王逝世之前幾年登臺演出經常「假唱」早已人盡皆知,對他的愛戴卻絲毫不減,而且他所有「假唱」,包括都靈那次,所錄聲音都是他自己的,所以事後也無人追究。 Milli Vanilli(MV)的「假唱」就不同,光碟上的聲音根本不是碟上所說Fab Morvan和Rob Pilatus的,構成蓄意欺騙,問題很大,不僅格蘭美要取消已發給MV的獎狀,樂團還吃了幾十個官司,為數千多萬買了「假唱」光碟的消費者都有資格退貨,MV損失慘重,最終未能東山再起。
以京奧「假唱」對照此二事,無疑較接近MV,故問題的確不簡單。上場表演的小女孩林妙可,在國內是已有點名氣的童星,拍過三十多部廣告片,和趙薇等大牌一起上過鏡,京奧開幕式剛完,更接得一部電影中長僅三分鐘的戲份,片酬高達六十萬人民幣。據說,小妙可當場並不知道「假唱」聲音不是她自己的;她現在才九歲,少不更事,任何過錯的責任都不在她身上。據披露整件事的京奧音樂指導陳其鋼說,張藝謀事先知情,但此前他對傳媒說及開幕式觀後感時,沒有交代此事,故現時很多國內網上批評都指向他。
張藝謀是國際級大導演,理應清楚這種「假唱」背後的道德丶產權和法律問題。事件曝光之後,小妙可的三分鐘片酬大概不能保持六十萬元水平了,但如果此事一直保密,則此六十萬及小妙可將來的更多六十萬中的好一部分,應該屬於「真唱」的那位小姑娘楊沛宜;這就是所牽涉的產權問題。兩位小姑娘及其家長事後都表示不介意,但筆者估計,他們年長之後,懂事了,心理上的壓力才會顯露,要求民事賠償大概免不了(小妙可要終身揹負「假唱」之名,小沛宜則永遠記得小時候被大人物認為不夠漂亮丶由她演出有損國家面子);就算她們自己不興訟,張藝謀等人也有賠償的道義責任。如果張等不承認錯誤並拒絕道歉,是不道德的。
陳其鋼倒是吃了豹子膽,在北京人民廣播電臺訪問中,揭露此「國家機密」,直指此次「假唱」是某位黨中央政治局成員觀看最後選拔之時作的決定,而他事後覺得有責任把真相告訴人民。陳沒有指名道姓說這位政治局要員是誰,但大家稍動腦筋想想,名字便呼之欲出。誰在中央分管京奧大事?誰的責任心如此強烈,連小女孩的選拔也仔細監控?誰在香港「提醒」曾特首要對奧馬事「親自過問」?筆者猜是習近平,大概十拿九穩。
果若是,則「假唱」事件的政治涵義便絕對不可忽視。雖說習是「儲君」,但其勢未穩,實際上只能說是個見習一把手;坐在那個位子上,他必然四面受敵,這次不幸發生「假唱」事故,全國嘩然,要出動網警全線進行即時「e-鎮壓」,事件在國際上也惹來不少非議,令絕對出色的開幕式失分,故習受的壓力一定更大。中央一直帶頭把京奧政治化,這次是京奧反過來影響中央的政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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