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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中國: 瓮安事件與官員問責(圖)

 2008-07-31 22:0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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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奧運會臨近,麻煩卻越來越多,股市暴跌、大量民營企業面臨倒閉不說,光是報導出來的警民衝突就不勝枚舉:

瓮安騷亂令中國政府極為不安

5月26日,四川成都公安調查挪用救災帳篷時拘捕圍觀者,引發警民衝突;

6月28日,貴州瓮安縣一名中學女生懷疑被姦殺,引發逾萬民眾圍攻中共縣委及縣政府,放火焚燒公安局大樓;

7月5日,陝西府谷縣有溺斃司機的家屬與警方搶奪屍體,觸發警民衝突,三輛警車被砸,七名市民被捕;

7月9日,浙江玉環縣民工因辦理暫住證與工作人員爭執被捕,逾千名民工包圍、襲擊公安辦公大樓,多名警員和治安員受傷;

7月17日,廣東博羅一名用電單車搭客仔疑被治安員打死,爆發警民衝突,數十人受傷; 7月19日,雲南孟連縣橡膠工人示威,警察開槍鎮壓,工人兩死一傷。

"火山口"上的政府

中國警察與民眾的衝突一般被當局籠統地稱為"群體性事件",而媒體人士都清楚,這只是需要出動警察才能平息的事件的別稱。中國一年當中究竟會發生多少起類似的事件?前年的統計是8萬多起,不過這只是一個數字,發生在哪兒?原因是什麼?衝突的結果如何,有無死傷?所有這些都是當局嚴禁報導的,中國媒體即使知道哪兒發生了什麼衝突,也不會派記者去調查,反正發表不出來。因此,今年這麼多警民衝突事件得以報導,實在可以稱得上是一種進步。其中報導最詳盡、網民評論最多也最有意味的案件,當屬貴州瓮安事件。

6月28日發生在貴州省瓮安縣的事件,比起3月份發生在拉薩的騷亂更加厲害,上萬民眾直接攻擊的是黨委、政府大樓和公安局。事件圖像很快就傳遍了網際網路。也許是管制意識有了初步改變,官方媒體一反往日的掩蓋做法,較快予以報導,不過報導口徑仍是老一套,"少數人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鬧事"、"向黨和政府挑釁"等等。即便最普通的網民也知道這並非真相,網際網路上質疑官方說法的帖子成千上萬,不少媒體也發出不同的聲音。

三四天過去,事件突然有了轉機。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在親赴瓮安實地調查之後,指出事件的深層原因是:瓮安縣在礦產資源開發、移民安置、建築拆遷等工作中,侵犯群眾利益的事情屢有發生,而在處置這些矛盾糾紛和群體事件過程中,一些幹部作風粗暴、工作方法簡單,甚至隨意動用警力;"對黑惡勢力及嚴重刑事犯罪、群眾反映的治安熱點問題重視不夠、打擊不力,刑事發案率高、破案率低,導致社會治安不好",一句話,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在縣政府行政不力、不公,人民群眾積怨過深。石宗源為此先後三次向瓮安人民道歉。更令人意外的是,瓮安事件首先得到處理的不是參與騷亂的民眾,而是當地主要官員,原縣委書記、縣長、公安局長和政委都撤銷了職務,後來連州委書記也被連帶免職。

理念上的變化

這種發生群體事件首先問責官員的做法,乃是第一次。考慮到事件發生後中共總書記胡錦濤迅速做了批示,有理由認為最高當局對地方政府的最初說法並不認同,要求查清引發事件的深層原因。瓮安事件前後兩種說法的迅速轉變,也許表明中國執政黨的治理理念開始發生變化。

長期以來,鄧小平的"穩定壓倒一切"是中共各級政府執政的最高信條。無論發生什麼危害公眾利益的事情,只要民眾抗議、上訪,就會被立刻被各級政府扣上"破壞穩定"的罪名。

中國近20年來的經濟高速發展,在相當程度上建立在以國家暴力保障政府和利益集團對民眾的不公平交易的基礎上,其中尤以對城市居民的房屋拆遷和徵用農民土地為甚。由於嚴重缺乏權力制衡和民主監督,導致各級官員的執政行為越來越簡單粗暴,在所有衝突發生現場,幾乎都有大量警察的身影,國家暴力逐漸成為相當多的政府官員不作為、亂作為、違法作為的屏障。

不久前,遼寧西豐縣委書記因一篇報導竟派警察進北京捉拿一家大報的記者,正是這種依仗警力無法無天到了極致的典型表現。

很明顯,這種執政方式已經走到了盡頭。瓮安事件的最顯著特徵在於,騷亂人群並非利益直接受損或相關者,一個女孩不明原因的死亡,本來頂多涉及到一兩個家庭,然而民眾對政府積怨之深、之久,使這個小小的事件成為上萬民眾的怨恨猛烈噴發的火山口。有評論者說,"中國的每一個縣都可能是瓮安",絕非危言聳聽。

這種嚴重的治理危機還有一個顯著的特點,那就是基層政府往往肆意胡作非為,而過去上級甚至中央政府為了維護政府的統一權威和形象,通常硬著頭皮頂住不肯認錯,這就導致本來只是一個基層政府官員的責任,被連帶放大到整個政府的責任。最後,勢必引發整體的治理危機。

看來,中央政府看到了這一點,已經開始明白不能再被"綁架",對地方官員再不有效問責,民眾遲早會對中央政府問責。"查明深層原因"的潛台詞,即是查明每一級地方官員的責任。近日,中央政府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違反信訪工作紀律處分暫行規定》,仔細閱讀條文,可以說是對官員的一部問責條例,實際上,只要發生群體性事件的結果,當地政府主要責任官員將一律處分。其中具有顯著針對性的是,"群體性事件中濫用警力者"將"開除黨籍和公職"。

這部條例看來已經發生某種效果,媒體報導各地都已陸續開展主要官員接訪活動,場面往往是人山人海,可見積弊之深。自然,"瓮安模式"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執政黨面臨的問題,然而限制官員濫用權力和不作為,這畢竟是向前走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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