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連式拆遷"愧對"包青天"

河南省開封市的舊城改造中,讓公職人員停職停薪做親屬的動遷工作近乎成為了一種政策。為了免受"連",甚至有人與父母脫離關係。

又見"株連式拆遷"!近年來,特別是前幾年房市最熱的時候,各地都在轟轟烈烈大搞房地產商業開發,一些地方政府為開發商赤膊上陣,甚至對內部公職人員發明瞭"株連式拆遷",並在許多地方上演過活鬧劇,其中最為著名的要數2004年的"嘉禾事件"。如今,作為一代歷史名城的開封府,竟然也堂而皇之地興起"株連式拆遷",讓人不由想起曾經執政開封府的"包青天"。我想學著豫劇的腔調,遙對開封府唱一句--"株連式拆遷"愧對"包青天"!

不妨先回顧"嘉禾事件"。2004年,湖南省嘉禾縣喊響了一個臭名昭著的口號"誰影響嘉禾一陣子,我就影響他一輩子"。該縣公職人員被勒令動員各自親屬拆遷,否則將被暫停工作、停發工資,並先後對11名公職人員進行了降職、調離原工作崗位到邊遠鄉鎮工作等錯誤處理,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結果如何?後來從國務院常務會議傳來消息,縣委書記、縣長被撤職,一批官員受到響應的嚴肅處理,遭受"株連"的公職人員恢復工作。

"嘉禾事件"之後,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指出:"嚴格執行房屋拆遷程序,規範拆遷行為......嚴禁違規拆遷、野蠻拆遷和濫用強制手段","對違反城市規劃和審批程序盲目擴大拆遷規模、濫用職權強制拆遷造成嚴重後果、故意拖欠擠佔挪用拆遷補償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要嚴肅查處"。可以說,"嘉禾事件"的處理結果,以及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意見,已不啻叫停"株連式拆遷"。如今,開封市卻一意孤行,強制推行"株連式拆遷",而置"國法"、"王命"於腦後,實在愧對一千多年前的"包青天"。

在現代法治社會之中,對於地方政府來說,依法行政高於一切,其實已遠非"包青天"可比。可是,"株連式拆遷"大興強制拆遷,違背房屋所有者的意志,公然違背了《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同時,對於公職人員隨意進行處分,還公然違背了《公務員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更是錯上加錯。於是,反倒比不上"包青天"的維護"王法"之舉,比封建社會還要"等而下之"。"包青天"絕不會幹的喪民心之事,你卻敢大張旗鼓地蠻幹快干,那就想想"包青天"的"狗頭鍘"吧,想想"嘉禾事件"的處理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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