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哥們兒跟我抱怨,說他今天犯了傻。
他下午開車經過府右街,正趕上電臺指揮大家集體默哀,廣播裡滿是全國各地的火車汽笛汽車喇叭和防空警報聲,他腦袋一熱也鳴笛了。但是喇叭剛響他就有點後悔,因為旁邊行駛的幾輛車沒有一個出聲的。果不其然,按了不到10秒鐘就有一個警衛跑來呵斥他:"你幹嘛呢!不知道這是什麼地方!"
哥們兒有點心虛,但是副座還坐著個女的,他不甘心栽面兒。於是踩腳剎車,硬著頭皮語無倫次的回了幾句:"不是地震了麼......3分鐘默哀......我愛國呢!"
警衛搶白他:"愛國一邊愛去!亂按喇叭也不看地方,你別找不自在啊!"說話間又有兩個武警過來了。哥們兒一琢磨要是因為這個給當場擊斃了連個說詞都沒有,保險公司肯定也不賠,這屬於"不可抗力"。也顧不上面子了,大氣都沒敢出趕緊搖上玻璃屁滾尿流。一路跑一路看後視鏡裡有沒有追兵,腦子裡回憶的全是大片裡公路追殺的段落,恨不能把喇叭給砸了。即便是這樣,他還是受到了交通隊的非現場處罰。
他無論如何是有責任的。在北京開車的都知道中南海周邊不讓鳴笛,市政府和有的軍隊大院也是平常禁止按喇叭。要知道在中國愛國是不能亂愛的,要分場合、地點和時間,國家允許你愛你才能愛。甭說祖國了,你愛一個姑娘還要徵得人家同意呢。都像他這樣「亂愛」那還不亂套了。
不過國務院的命令也有值得商榷之處。我查了一下,官方的說法是:"5月19日14時28分起,全國人民默哀3分鐘,屆時汽車、火車、艦船鳴笛,防空警報鳴響。"平心而論我哥們兒是嚴格按照這個做的,他沒有美國綠卡也沒有任何國家的護照,顯然屬於"全國人民"的範疇,雖然生性耿直但警察暫時還沒把他戶口本撕了;他駕駛的交通工具叫做"汽車",雖然不是什麼好車但也不能管它叫"飛機";他鳴笛的時間在14時28分整,只鳴了10秒鐘。雖然廣播時間會有不同步的問題,但是考慮到電磁波的光速傳播,在地球上延遲的那點時間實在可以忽略不計。想來想去,時間、人物和事件都符合規定,就剩下地點問題了。實際上他是在正確的時間和錯誤的地點幹了一件正確的事。
政府這次的決議很好:舉國默哀,停火三天和普降半旗,把我原先寫的全都實現了。美中不足的是國務院令再嚴謹一些就好了,讓老百姓忠實執行起來更加無誤,避免好心辦壞事。要知道這是第一次為百姓舉行國喪,很多人都會不習慣。比如加上這麼一句把活動範圍交待清楚:"5月19日14時28分起,全國人民默哀3分鐘,屆時汽車、火車、艦船鳴笛,防空警報鳴響。Zhongnanhai周邊謝絕參加此次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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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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