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韓英,今年51歲,家住鐵嶺市銅鐘街10委5組,房產局住宅公司退休工人。 2005年4月19日,政府派執法局撬開我家門鎖,在營業期間強拆我的營業住房(225平),沒有強拆令或許可證。沒有任何說法,他們依仗權勢欺壓百姓,事發後,我的營業住宅一日之間變成廢墟,從此我全家人無家可歸,流落街頭,無法生活,從此我走上上訪之路。我逐級上訪,但無人過問。
2005年5月19日,鐵嶺市公安局在我吃完晚飯散步的時候,強行將我拘留15天,在拘留所,我被病毒感染得了皮膚病,至今留有後遺症。 2007年7月12日,我進京上訪,又被鐵嶺公安局鐵西派出所受政府指使,捏造假材料,送到鐵嶺看守所。在鐵嶺看守所,10天不給飯吃,說沒交飯費,並於23日,將我送進遼寧馬三家教養院。
我有心絞病、腦血栓等疾病,按勞動教養的規定,教養院不應該收我,可是我不但被勞教,還要帶著重病的身體出工。 胡錦濤主席說:"以人為本,權為民所用",可是,鐵嶺市政府以種種手段迫害我,法理何在。
根據建設部文42號文件,對歷史遺留的房屋,手續不全的給補發手續,才能進行拆遷。而鐵嶺市政府對我的營業住宅不按法律法規拆遷,當我逐級上訪時,又指使公安局迫害、打擊報復我。雖然馬三家教養院關了我的人,但關不了我上訪的決心,我的冤案得不到解決,我就一直上訪。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
青天哪!你在哪裡,我想有個家。請為我主持公平和正義!
冤民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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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腐敗無能,將我們弱勢群體關進教養院 我叫侯桂媛,家住瀋陽市大東區老瓜小東路44號,我是一個單身女人,含辛茹苦撫養了三個兒子, 長大後先後當兵報效祖國,二兒子在鞍山空二十師服義務兵,因公受傷(雙側腎上腺增生),99年2月 在瀋空463醫院做左側手術,同年退伍後,沒有得到四級軍殘等優撫待遇,部隊地方來回推。2000年,我為了給兒子討公道,走上上訪之路。
2003年,我家又遭遇了棚戶區改造的強制拆遷,由於政策問題,我被拆遷人打傷住進骨科醫院,診斷 為胸椎壓縮性骨折, 經法醫鑑定為終身肢體殘疾。 2004年,我的家因大兒子在8547部隊服兵役,二兒子軍殘四級,三兒子剛剛退伍,沒有了工作,5月 20日,政府又非法暴力強拆了我的七間私有住房,房子一夜之間變成廢墟。只給了一張房屋驗收單,迫使 我流落街頭,生活無著落。
政府本應該按憲法規定辦事,徵收個人住宅應當保障居住條件,以及保障殘疾 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等。 2005年4月20日,政府二檯子辦事處書記許國安派工作人員趙建林等十幾人,趁我不在時,撬開我臨時 租用房的家門鎖,把房內財產全部搶光,我報了警,110到現場說:這是政府行為。 5月18日公安局長李凡接待我上訪時說,這是110出警不作為。但此事並沒得到解決。
2007年8月30日社區通知到大東區信訪局,沒想到在路上被上園派出所警察(112400警號和叫 胡立影的警察等)欺騙說上信訪局,將我騙到車上,強行帶到上園派出所,又將我送到瀋陽市看守所。 說拘留我,因我拒絕簽字,又把我這個殘疾老人拳打腳踢,打得遍體鱗傷。
9月29日,辦案人白所長到看守所說接我回家,沒想到又送我到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教養院不顧 法律規定,將我這個殘疾人、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人收下,每天拖著沈重的殘疾之身出工幹活, 病情發作時,倒在地上,我本來就沒有工作,也沒有生活來源,這幾個月,已花了幾千元。 請問,逐級上訪何罪之有,送子當兵何罪之有,請領導百忙之中關注我的冤案。還我清白。
遼寧瀋陽冤民 侯桂媛 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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