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慶魁由"白臉"變"紅臉"
4月1日,內蒙古警方在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了萬里大造林公司副董事長、小品劇作者何慶魁佔有涉案資金拒不退出情況。
此前,何慶魁一方面聲稱自己只拿走少量費用,從萬里大造林公司收取的資金主要用於拍攝電視劇《聖水湖畔》;另一方面又極力撇清與萬里大造林公司的利益關係,表明自己沒有參與非法經營活動。
4月12日,何慶魁突然來了個180度大變臉--由"白臉"變"紅臉"了:何慶魁透過媒體吹風,承認自己在有些方面處理不當,"有錯,咱就認錯!"
何慶魁先與內蒙古警方電話聯絡,後派其子何樹成赴專案組探底。幾番試探後,4月28日下午,何慶魁終於邁出了退還涉案資金的第一步。
並非簡單形象代言關係
經警方核查,何慶魁、高秀敏與陳相貴於2003年就簽訂了"合作開發百萬公頃大造林工程"的《合同書》。《合同書》明確約定何慶魁、高秀敏參與萬里大造林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擁有20%的林地銷售利潤,何、高二人開始從萬里大造林公司提取利潤分成。2005年7月1日後,何慶魁、高秀敏分別與陳相貴簽訂了形象代言協議,又以形象代言勞務費的名義從萬里大造林公司提取款項。截至案發,萬里大造林公司共向何慶魁與高秀敏支付916萬元。
警方表示,現有證據說明,何慶魁參與了萬里大造林公司部分宣傳經營活動,何慶魁與萬里大造林公司並不是簡單的形象代言關係,而是相互利用的關係。陳相貴正是藉著何慶魁等人的名人效應,把萬里大造林公司的非法經營活動搞得這麼大,誆騙了全國3萬多購林群眾。
目前,警方已認定何慶魁一人應退的涉案資金數額為488萬元。
據萬里大造林專案組負責人介紹,何慶魁主動與警方接觸後,表示對自己過去的言行有所悔悟,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工作,盡快清退涉案資金。何慶魁同時給警方出具了退款計畫。警方對此表示歡迎,但同時強調僅有退款保證是不夠的,何慶魁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退款。
對於警方為什麼要求何慶魁退488萬元,內蒙古英南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若冰分析:"看來警方不認為何慶魁與高秀敏屬於法定婚姻關係。否則,何慶魁應退的涉案資金數額不會是目前這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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