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人士胡佳被判處三年半徒刑
被當局控以顛覆國家罪名的中國著名維權人士胡佳一審獲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半。
胡佳在去年12月27日被捕
34歲的胡佳否認自己有顛覆國家行為,但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星期四(4月1日)作出裁決,認為從胡佳在網路發表的五篇文章以及他在兩次接受外國記者採訪時的言論足以證明他有罪。
胡佳的律師李方平在接受BBC記者採訪時表示,胡佳在星期四的法庭上比較平靜,自始至終沒有說話。
李方平表示,雖然判刑結果比他此前預期要輕,但裁決仍是胡佳及其律師所不能接受的。
胡佳的妻子曾金燕列席旁聽了對胡佳的宣判,她也向BBC記者強烈表示不能接受當局的判決。
她說:"如果說胡佳僅僅因為寫了五篇文章,做了兩次採訪就要被判刑三年六個月再加上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的話,我倒要問問世界各地的人,問問中國的人,問問制定憲法的人,中國人到底有沒有言論自由?"
胡佳多年來一直致力於愛滋病患者等的維權活動,同時他也是一個熱情的環保人士。
他對中國政府的明確批評態度令他贏得國際人權組織的欣賞,但同時也造成中國當局對他的不信任以及敵意。
胡佳在去年12月27日被捕,人權組織批評中國是在奧運前加緊壓制不同政見人士,但此說法遭到中國總統溫家寶的反駁。
國際關注
胡佳是國際影響較大的中國人權活動人士,在被捕前剛剛和妻子曾金燕一起被授予由無國界記者組織和法蘭西基金會頒發的"中國獎",以表彰他們讓外界知道中國民眾在奧運籌備期間所受到的利益損害。
胡佳被捕以及被起訴引起美國以及歐洲政府的關注,各國官員幾個月來不斷利用與中國政府官員會晤的機會提及胡佳的事件。
美國國務卿賴斯2月份短暫訪華行程中也向中國外長楊潔篪提到希望胡佳馬上獲釋。
美國駐華大使館發言人斯蒂文森對胡佳被判刑感到失望,並說希望中國利用奧運年這個機會改善人權和宗教自由記錄。
人權組織"國際特赦"對胡佳被判刑提出譴責,該組織指出中國背叛了在申辦奧運時作出的有關中國的人權狀況會有所改善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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