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楊學平監獄自殺 母親上訪遭勞教
今天早上,正在北京上訪的黑龍江加格達奇區訪民楊學峰致電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我哥哥被害死,母親上訪被勞教,這次進京上訪遭到追捕,請您幫幫我吧。
隨後,楊學峰先生給我們發來了三哥楊學平因當年警察逼供被冤判八年送到泰來監獄自殺,加格達奇區政府、區委答應只要母親徐英不再上訪就給每月三仟元到死為止的情況;也介紹了母親徐英拒絕後,當地書記答應只要母親不上訪,分期給四十萬元的情況,以及其母遭關押的7張照片。
同時,楊學峰先生還告訴我們"加格達奇區國安局工作人員還要我刪除我拍攝母親被關押的視頻,也不准我公開以上這些照片,說照片上母親所在的地方的是國家安全局的保密單位,公開了就勞教你。現在,我們加格達奇區有關負責人已經帶了3個人趕到北京,正在四處找我。"
正當楊學峰先生在網吧與天網聯繫時,有關負責人打通了楊學峰手機"你和我們一起回去,我會安排你和母親見面的。"我們隨即請楊學峰先生文字敘述有關負責人電話聯繫的情況。
上午8:56:53,楊學峰先生突然發出"他們追來了"的叫聲,隨即挂斷了談話。
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將繼續追蹤此事的威廉亚洲官网
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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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楊學峰先生今天早上致電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的求助函:
您好:
我是黑龍江省加格達奇區人,我母親是徐英,女,(黨員)68歲,住紅旗街九委,
我想向您們求助一件事,不知道你們能不能幫我,我來北京五天了,才聽說你處能為百姓伸張正義,這才非常著急的給你處寫了這封信,因為我已經被接訪的人找到,明天就要把我帶回當地,還不知道他們會怎麼制裁我,我不管那麼多了,救我母親要緊。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我母親為我三哥楊學平冤死獄中伸冤,因為當年警察逼供所以被冤判八年送到泰來監獄,後在監獄自殺,我母親一直在為此事上訪,可是每次上邊領導來複查,都看此卷宗,而且有新證據的情況下也不與採納.
在2007 年8月23日我母親在北京上訪時,加區政府指派加區公安局,劉副局長帶領3名公安人員將徐英從北京押回大興安嶺,下火車後沒讓回家先安排在賓館住下後,第二天又被加區公安局押到育才小學後(沒有名字)一平房院裡,平房四周是鐵柵欄,住所窗戶被封上(有錄像為證)每天有一名警察和三名社區人員日夜看護,在此期間區政府、區委懂書記多次找徐英談話,主要內容是只要徐英不再上訪就給每月兩仟元到死為止,遭到徐英的拒絕,後又答應給徐英每月三仟元到死為止,又遭到徐英拒絕,後懂書記又說給徐英四十萬元,分期給,只要不上訪,徐英沒有答應。
2、2007年9月17日這天有地區公安局局長、政委、加區區委書記、加區政法委書記、加區公安局局長,一行六人到關押徐英處和徐英談話,當時談了幾分鐘,沒有談好,徐英就出來了,這是他們看見我小兒子站在外面,就把他叫進屋裡和他談話,主要內容是讓我兒子勸我老伴,以後不要上訪家裡人也不要上訪,在上訪是錯誤的是犯罪。遭到我兒子的拒絕。上邊六位領導看我兒子沒有聽他們的話,就在當天下午,又指派公安干警把徐英又送到監獄,拘留十天,到期後看她不服軟,加區公安局又對徐英進行一年半的勞動教養(在此之前加區公安局已經對徐英拘留和勞動教養一年半一次了,這是第二次了),在此期間多次和徐英談話,只要徐英寫保證書,不再上訪就放人,遭到徐英拒絕,在拘留所關押了兩個多月左右。
3、2007年9月5日徐英大兒子楊學林到北京上訪,區委懂書記知道後。就指派區政法委張書記帶領多名警察到北京抓楊學林,抓到後將其帶上手烤子,押回當地拘留十日,放出後還派社區人員看管。我們家屬認為加區政府和區公安局,違反了《上訪條列》。
4、 2007年11月的一天我們家屬被加區社區王書記通知我們到加區公安局會議室,說"加區領導找你們有事"我們家屬去後,當時公安局劉副局長向我們宣布,徐英已經的精神病了,讓我們家屬拿一萬元錢給政府,政府給其看病,遭到我們家屬拒絕,當時我二兒媳說"我母親沒被你們非法關押之前還好好的呢,怎麼現在就得精神病了呢?既然得病了,那我們家屬領她去看病行麼?區領導沒有同意,我們當時非常氣憤,因為徐英已近七旬的老人了,為兒子伸冤十多年了區政府和區公安局,對徐英進行了兩次拘留兩次勞動教養,最後被非法認定為精神病,就連給徐英做精神病鑑定也沒有通知家屬(監護人),就背著家屬把徐英騙到省安康精神病院,這是我們家屬後來才知道的,我們趕到精神病院後,看見了徐英,她當時意識非常清醒,還讓我們幫她上訪,糾正區公安局的錯誤,我們同意了,當時我們的心情有喜有憂,喜的是徐英沒有得精神病,憂的是區政府和公安局把徐英(正常人)關進了精神病院,當時我們家屬都非常著急,就找精神病院的人,請求他們放了徐英,可是他們說只要加區公安局讓放人他們就放人否則不放,我們家屬非常想不通別說徐英沒有精神病,就算有精神病,按照法律規定,我們家屬是她的第一監護人,我們家屬可以監護她,難道加區政府和區公安局把我們應該有的權利都剝奪了嗎?難道你們手中的權利比法律還大麼?就因為徐英為兒伸冤麼?
第二天我們家屬找到加區政府和區公安局,請求他們放了徐英,可是他們不同意,說徐英得精神病有《鑑定書》我們要看《鑑定書》可是他們不給,後我們家屬說你區政府要是不給得話,我們就上訪,第二天紅旗派出所高所長把鑑定書拿來了說"《鑑定書》不能給你只能讀給你們聽,如果你們家屬硬要,我就搶過來撕了它這是領導安排得。"我們家屬聽後非常生氣,就說"你給你們得領導打電話,如果不給我們《鑑定書》我們全家集體上北京上訪。"等了一個多小時後,終於拿到了本應該屬於我們的《鑑定書》,我們家屬一看《鑑定書》裡有很多都是虛假的。
第一、辦案人馮喜波、高子旭二人並沒有參加此鑑定,因為高所長給我們家屬送鑑定得時候,我們問:"當時給徐英做精神病鑑定有幾位專家。"高說"我不知道,我沒有參加這次鑑定,我也沒有簽字。"
第二、《鑑定書》提到楊學平出事後,徐英性格改變,不開朗、不樂觀,獨來獨往,與別人不接觸是錯誤得。楊學平出事後,徐英還被工商局推薦為個體協會副會長,還入了共產黨員,還獲得過優秀共產黨員和先進工作者得稱號,表揚獎勵,並且還經常參加各種活動,所有認識徐英的人都可以證實。
第三、《鑑定書》提到她同住的兒子不支持她上訪,這是不真實的,請公安局拿出其兒子的證明材料來。
第四《鑑定書》還提到徐英情緒不穩定,激動,試問一個68歲的老人還有嚴重的心臟病,為了給兒子伸冤,卻被非法強行關押22天,又被送進監獄兩個多月,嚴重傷害徐英的身心健康。此時她能不激動嗎?現有二十八位認識徐英的人可以證明,徐英沒有精神上的疾病。
在此期間我們家屬把此事反映到地區信訪局,地區信訪局讓我們找地區公安局,地區公安局又讓我們找家區公安局,他們之間互相推諉長達三個多月之久,不給家屬書面答覆,加區區委懂書記還對我們家屬說"他這樣做是上級領導同意的,他聽上級政府的,你們上訪可以,但是不能越級上訪,如果越級我就抓你們,你們可以隨便告,你們出招我接著。我想這位領導可能忘了<為人民服務>這句話了.
我家屬把此事反映到地區信訪局,地區信訪局讓家屬找地區公安局,地區公安局又讓家屬找加區公安局,他們之間互相推諉長達三個多月之久,不給其家屬書面答覆,徐英老伴自從徐英被區公安局強行送到精神病院後就病倒了,他天天以淚洗面,請求區公安局把他也送進精神病院,這樣他們就可以團聚了,這位可憐的老人至今還被關押在黑龍江省安康精神病院,們家屬和當地百姓都想不明白,精神病院難道還關押正常人麼?我家屬都非常擔心她老人家的身體,我代表我們家屬懇請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能伸出正義之手幫助這位可憐的七旬老人,我在這裡先謝謝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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