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扶老攜幼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雷鋒精神的具體寫照。可如今這種舉手之勞的熱心行為卻遭遇寒冬,甚至成了人見人怕的"陷阱",讓人"有所顧慮"、"有備無患",需要喊來七八名路人"見證"後才敢行善積德的時候,不少人的心都在滴血。施以援手的魏女士無奈地表示,畢竟老人年紀大了,"我要是自己把她扶起來,到時候萬一有個三長兩短,怕會惹來麻煩。"
魏女士的"擔憂"並非空穴來風。2006年11月,南京青年彭宇將倒地的老太太扶起並協助送往醫院,查出嚴重問題後老太太說正是彭宇撞倒了她,並將他告上法庭。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在雙方均無直接證據的情況下,根據"常人邏輯"並通過"自由心證"作出一審判決,裁定彭宇補償原告40%的損失,賠償45876元。此案經媒體披露後,網上幾乎是一邊倒地支持彭宇,彭宇自己也感嘆以後"再也不會這麼衝動了"。
更讓人意外的是,"彭宇案" 迅即在各地引發了"蝴蝶效應"--1月17日,揚州一位老太太不小心摔了一跤,一位小夥見狀趕緊上前攙扶,但小夥的夥伴卻嚷道:"你趕緊鬆手,老太要是說是你撞倒的,麻煩可就大了!"小夥馬上鬆手跑掉,老太再次摔倒地上,導致傷勢加重;1月18日,江蘇一名94歲的老太太在買菜途中不慎滑倒在積雪上不能動彈。周圍群眾害怕救助會惹出麻煩,於是便一直任其躺在那裡......
俗話說得好,"送人玫瑰,手有餘香",但如果"余刺"多於"餘香",甚至"刺"得你"體無完膚",你還會一如既往地做好事、積善德嗎?我想,不少人都會 "一招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在我看來,九旬老人癱倒路邊無人敢扶,甚至"扶"了又"放",擬或是要喊人"見證",不全是人情冷漠、世態炎涼,也不是我們的社會畸形到了變態,而是南京法官的斷案給公眾傳遞了一個錯誤信息,冷漠了所有人的愛心。
就此事而言,比照南京法官的"常人邏輯"並通過"自由心證",也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如果不是魏女士撞倒的老人,她就不會打110跟120;如果不是魏女士"做賊心虛",何以要喊來七八名路人作"見證"?由此認定證人證詞無效,判處魏女士承擔一切責任。這樣一想,我們就不難理解魏女士要"瞻前顧後" 了,也就不難理解過往行人都視而不見、小心地"繞個彎兒"了......
然而,終有一天我們也會變老,在很多的時候離不開別人的幫助,也需要別人的幫助。我為人人,人人為我,這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題中要義。何況,像彭宇那樣遇到的無賴畢竟是少數,南京鼓樓區法院作出的荒唐判決也是個案,這個社會正直善良、樂於助人的的好人還是很多。如果你幫助的是一個善良的老人,或者他(她)的家人善良,你還是會得到無盡的感恩的。
希望我們的社會公器加大對"好人"的保護力度,讓"好人有好報"成為一種常態,也希望大家在碰到需要幫助的老人和孩子的時候,收起冷漠的理智,該出手時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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