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9年起,國家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連續四次大幅度提高工資、補貼,到2000年夫君的收入一步跨就是我的1.6倍了。我作為企業退休高級工程師不僅只能享受低檔基本養老金,且每兩年調整一次,增加幅度還只有20∼30元。
為便於說明問題,今特將我在企業退休的基本養老金和夫君在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養老金、補貼作出如下對照表:
年度—— 妻養老金元/月—— 夫養老金和補貼元/月—— 二者差額—— 備註
2000—— ——577 —————————912 ——————335—— 1.6倍
2003———— 617 ————————1,802 —————1,185——— 3倍
2004 ————642 ————————2,401————— 1,759 ——3.7倍
2005 ————762 ————————2,723 —————1,961
2006 ————917 ————————3,193 —————2,276
2007——— 1,039 ————————4,104 —————3,065 ———4倍
表列數據顯而易見,到2003年,我們夫妻退休後的月收入已從2000年的相差1.6倍急劇地擴大到3倍以上了!到實行三年連調前的2004年,這差距又迅猛地擴大到3.7倍以上,真有天壤之別。
退休十年後好容易挨到了2007年,經過漫長的三年連調後,我的養老金總算"大幅度"的增加了397元,破天荒地從2004年的642元跨上了1,039元!
然而夫君在機關按"國人部發,,2006,,60號文,以副處級一次就增資400多元。以前除每月常規津貼外,他們還有元旦、春節、國慶節、旅遊、防寒......等名目繁多的補助,謂之"暗補"。因此,除非年終結算累計匯總後再按12個月平攤,否則誰也說不清楚他們每月收入是多少。從2007年起,在保留各類"暗補"納入規範的基礎上,按不同級別如副處級幹部就額外再增加了980多元,變成"明補",於是夫君的補貼達到2,380多元!這是打在銀行卡上,明明白白看得見的謂之"陽光工程"。現在他的退休月收入已達到4,104元!我們之間的差距非但沒有縮小,反而進一步擴大到相差3,065元,達到4倍之多了!
令人不解的是,這種差距不是在崗工作時以能力強弱技術高低決定的,而是發生在大家都已經退休,都不再做事作貢獻的時候。同樣是退休,公務員就可以拿著高額補貼,高技能高水平的休閑養老;而企業職工就只能拿著微薄的只管維持基本生存的基本養老金,在吃藥與吃飯難以兼顧的狀況下苦度風燭殘年!
國家退休待遇的一國兩制,造就了我們的一家兩制。夫君能享受退休高待遇既是國家認定的,那就應該是合理的,惟願多多益善!恕我直言,作為具有高級職稱的職業女性,我理應和他平起平坐享受同等待遇的。我有獨立的人格,完全不需要沾光。我們住在一房,吃在一鍋,所用柴、米、油、鹽都是同樣價格,然而貴為公僕的他們卻享有高額補貼,淪為弱勢群體的企業職工被稱為主人的我反而沒有,這樣厚此薄彼,就不僅沒有道理,而且表現出這種退休雙軌制政策是多麼的荒唐而且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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