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蟻力神事件終審判決 東華董事長汪振東被判死刑

 2008-02-05 06:0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3日下午就涉及30億元資金、數萬人被騙的遼寧螞蟻集資案作出終審裁定,以集資詐騙罪判處遼寧營口東華集團董事長汪振東死刑。

中國官方的新華網的報導說,法院審理查明,汪振東自2002年起,以"東華生態"、"東華酒業"等企業名義,以高額利息為誘餌,以租養、代養螞蟻的方式,非法集資,前後有數萬投資者與東華集團簽訂10多萬份合同。同時,汪振東虛構養螞蟻高額利潤,編造有實力假象,欺騙養殖戶,並將養殖戶資金7點98億元用於個人揮霍、償還個人貸款、借給個人或單位使用。法院認為,汪振東的行為給螞蟻養殖戶造成極大經濟損失和精神痛苦,並導致一名被害人受騙後自殺的嚴重後果。

另外,同案還有15名被告人,多是東華集團在各地分公司的負責人,他們吸收公眾存款最少的有1100萬元,多的則高達2億元,犯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2007年2月,法院一審判處汪振東死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5名被告分別被判5至15年刑期,並處罰金。之後,汪振東提起上訴,遼寧高院星期日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来源:RFA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