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陳永初,武漢市人,生於1933年4月3日,今年78歲,家住武漢市江漢區花樓街紅勝巷61號。本人的兒子陳順喜,為了揭露世紀華宇開發商在花樓街南片拆遷的違規違法的內幕,特別是花樓街南一片的商業拆遷存在著嚴重違法違規的問題,被江漢區公安局以莫須有的罪名--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關押十一個月之久,最終還在判決書上寫判二緩三。難道順喜為了依法維護自家的合法權益也是違了法嗎?難道拆遷中矛盾糾紛也有判刑的嗎?難道為了維護廣大被拆遷戶合法的權利也犯法?如果是這樣,那麼黨中央的政令由誰來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國土法又由誰來維護?黨中央的政令又從何談得上能順利的暢通呢?
當時我為了救兒子,江漢區公安局部門到江漢區看守所,逼迫我兒子陳順喜寫動員我響應拆遷號召的家信,否則就不放我兒子從牢房出來。我兒子知道他們叫他寫信,這裡面一定有詐。在這種苦難的情況下,我兒子極不情願違心的給我寫了動員我搬家的家信,我只記得兒子在信中最後有一句話"等我回家後再談";在此威逼的情況下,拆遷代辦公司和江漢區人民政府的工作組拆遷組總指揮長江書記和江漢分局副局長楊愛國逼我在拆遷協議上簽字,現在,還有留給離異妻子的房屋36平方米未結算,就又逼我搬家,否則就要揭我的瓦。
可是,沒有想到的是,我年齡70多的老人又在生病中,正在床上休息,我正在專心看著刊登"黨的十七大精神"的報紙時,地方政府協同開發商世紀華宇代辦公司於2008年元月 17日一大早就派出社會上閑雜人員把我同我妻子綁架出我的住所,17日也正是大雪紛飛零下3度左右,把我的房子給強制拆掉而且我的所有生活用品和傢俱全堆放在露天雪地無人看管,還不許任何人拍照。 17日上午12點鐘左右,香港大公報記者小周在實地採訪和拍照過程中,遭到黑社會上的閑雜人員的毒打;同時居民喻老師的兒子為了保護大公報記者周××的生命安全,勇敢去保護週記者也遭到黑社會人員的打擊,當時就把喻老師的二兒子頭部打得頭破血流,這就是地方政府所謂的「友情拆遷」。天啊!我們的黨啊!我們的中央政府啊!我們的胡錦濤主席啊!溫家寶總理啊!你們的正確政令不能暢通,地方政府一手遮天,我們多次上訪都無濟於事,這真叫喊天天不應,喊地地不靈,我無處申冤。這民生在何處尋?人權在哪找?和諧從何談起?"和諧"這兩個字難道讓百姓民不聊生?特別是我兒子陳順喜,從判二緩三那天起就上訴至今,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他的案卷沒有一個明確的答覆,久拖不決,從這些事實來看,我們國家法律的尊嚴性和嚴肅性從何談起?我們國家的法律和憲法誰來維護?我們黨的政令不暢通誰來維護?我終日以淚洗面,我今天所寫的這封自白信是想希望各大媒體曝光,揭露武漢地方政府以地生財,強奪百姓錢財房產,官商勾結,膽敢跟國家權威挑戰的黑色內幕。不要讓天空去籃成黑,要讓罪惡暴露在陽光下,要讓社會真正的達到和諧,和諧,再和諧,讓祖國的天空亮起來。 "瘋碑"市長走了,"平民"市長來了。我們花樓人拭目以待!!!
自白人:陳順喜的父親--陳永初 2008年1月19日於武漢花樓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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