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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銀行嬰兒股東事件是政權集體腐敗的結果

 2007-11-13 14:3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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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墮落的北京銀行終於在其黑後臺的嚴密保護下成功上市了,正當偽共黨們準備享受北京銀行上市帶來的權錢交易巨大利潤時沒想到卻因此把他們暴露在全國人民面前,北京銀行上市前有大批嬰兒入股,從此揭發北京銀行罪行的不再限於被北京銀行及其黑後臺迫害的人,更多的人爭相拉開北京銀行的黑幕,一個又一個嬰兒股東的身份曝光,北京銀行也展開了危機公關,編造各種歪理曲解嬰兒股東的文章創造出來。我引用媒體的公開報導和北京銀行的謊言(冒號內的內容),結合我在北京銀行工作五年半的經歷和此後與北京銀行的鬥爭剖析嬰兒股東事件的實質,讓世人更清楚地認識這個腐敗吃人社會的真面目。

北京銀行非員工自然人股東的問題分三個階段:信用社時期,1996至2000年成立銀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艱難生存時期,2000年以後進入富裕時期準備上市。信用社時期不說了,太爛、時間太久了,查不清楚了。

一、1996——2000年生存時期

引用:「1996年組建北京城市合作銀行,中關村支行案件造成67億元不良資產,舉步維艱,未來生存、發展面臨著極大的困難,1997、1998年進行股份制改革時,由於員工認購有困難,銀行選擇一些對本行的發展有信心的自然人非員工認購原始股。」

當時北京銀行可以說就是破產了,真的很困難,1997年我從總行調到景山支行,景山支行那個破啊,從沒見過這麼破的金融機構,用的椅子還是信用社時期從工商銀行撿回來的破爛兒,椅子中間都塌下去了,我們都得在椅子中間放幾本書、在書上面再放件衣服才能算是坐在椅子上,要不然就會出現電影裡的鏡頭了。銀行想方設法積累帳外資金,把信用社時期帳外經營的資金收回來不入帳作為小金庫使用,瘋狂剋扣職工的工資獎金,連加班費都不支付,供行長主任們貪污揮霍和行賄大客戶。銀行給員工分派找大客戶入股的任務(看中的當然是大客戶的巨額存款和貸款以及某些人的特殊身份),入股金額抵作完成存款任務指標,1998年第一次擴股時員工認購是有限額的,普通員工最多只能買一萬股,不是「認購有困難」,而是不能多買,現在看來是留了一部分股份給外人入股。

引用:「一個是困難,募集不進來,那個時候法人股東進來,要審你的財務報表,審你的這個那個。所以我們在做動員的時候,也都是找一些親戚朋友、瞭解北京銀行或者共過事的人,包括我們的客戶,而這些自然人股東也的確沒有提出看我們的財務報表。」

1996——2001年股市是大牛市,滬市從500多點漲到2245點,漲了三倍多,出現了百元股票。在當時幾萬塊錢已是大多數家庭的全部積蓄了,即便投資者把全部家當投入當時收益豐厚的不存在流通問題的股市,都會再三考慮,看看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最後買入績優股,而此時北京銀行正在為生存奮鬥,不知道哪天就會倒閉,內外部環境均不支持其上市,這些「對本行發展有信心」的外人連財務報表都不看就買入了已經瀕臨破產,連自己員工都不抱希望、「認購有困難」、不能流通的北京銀行的股票,他們絲毫不在乎風險放棄高回報機會的超級信心是從哪來的?對這種不合理現象只有兩種合理解釋,要麼是他們的腦袋壞了,要麼花的根本就不是他們自己的錢,因此這一時期非員工自然人股東問題的焦點在於他們入股的錢是誰的,真的是他們自己的積蓄,還是北京銀行的行賄資金變成股本金流回了銀行。大家看看這些人的身份,看看他們的單位有多少錢存在了北京銀行、購買了多少北京銀行的法人股就什麼都明白了。

二、2000年以後上市準備時期

引用:「2004年年初,北京銀行向銀監會遞交了增資5億股到15億股、發行價每股2.1元的增資方案」,並且明確提出了「國內增資擴股—引進海外投資者—上市」三部曲的完整計畫」。「北京銀行2004年(12月開始)第四次增資擴股形成未成年自然人股東,是由於當時特殊原因造成的大量不良資產尚未完全化解影響,許多人仍不看好北京銀行未來發展,……除法人股東外,還吸收了包括15名未成年股東在內的547名自然人股東入股,其中非員工股東532名,持有股份100355701股」。「作為董事長,今年我有兩個任務,一是一定要完成引資工作,二是進行上市籌備工作。1月8日下午5時(2005年)在人民大會堂裡對記者說這番話時,閻冰竹底氣十足。底氣足是有原因的,閻冰竹說:「我們已經化解了全部歷史包袱。」在京行的日程表上,完成引資之後目標直指上市。……市領導批示:減持、改制、引資、上市,十分明確。這位董事長給自己籌備上市的時間,是未來一到兩年,上市目的地:國內A股市場」。「誰會想到今年上市,股價會漲到20多,要是能知道今天,我們自己還想多買一點」。「一位‘娃娃股東’的家長昨天對本報記者表示,當時的想法很簡單,就是為自己孩子的未來做一份投資,他們沒有預料到有一天北京銀行會上市。」

看了上面這一段摘錄,大家都明白了北京銀行是如此編造謊言的,北京銀行和嬰兒股東的家長把全國人民當猴耍。

2000年是北京銀行非員工自然人股東問題的分水嶺,北京銀行提出了2000年2000人2000億的口號,即到2000年底,員工裁減至2000人(此人員目標未實現),存款突破2000億,並首次表示出要上市,標誌著北京銀行經營好轉進入了富裕時期,匯豐銀行、渣打銀行、德意志銀行、國際金融公司、荷蘭國際集團等外國金融機構紛紛看好北京銀行並與之密切接觸有意入股。困難時期北京銀行剋扣職工的工資獎金,不支付加班費,美其名曰共渡難關,進入富裕時期到了要享福的時候了,北京銀行開始裁員,要把5500多名員工裁減至2000人,那些艱苦奮鬥資源被榨干沒有後臺靠山的職工被趕出去,有關係有靠山的職工獨享發展成果,美其名曰減員增效建設現代化國際中型商業銀行,這個國際中型商業銀行的2000億存款都是建立在前幾年行賄客戶的基礎上。

第四次擴股吸收的非員工自然人股東與第一次擴股時有一個相同點,都不看財務報表。第一次擴股吸收的外人不看可能是因為花的不是他們自己的錢虧了不心痛,第四次擴股時不看是因為已經沒必要看了,買入北京銀行的股票已經沒有風險只等著閉著眼睛數上市後的暴利了。這兩次也有一個巨大的不同點,第一次時外人入股的數額很小,只有幾千、一萬左右,這從側面證明了可能是北京銀行的行賄資金變成股本金流回了銀行,因為這點錢北京銀行行賄得起,而且如果是外人自己掏的腰包,這點錢對北京銀行來說沒有任何意義。第四次擴股就不同了,少則幾十萬,多則幾百萬近千萬,532人掏出了2個億,為什麼前幾次擴股不入股,而要在北京銀行「已經化解了全部歷史包袱」準備上市後才掏出這麼多錢入股?這說明他們就是衝著北京銀行一、二年內上市來的,只不過期間因為全流通股改暫停新股發行耽誤了他們一年多的時間而已。

三、非員工自然人入股的法律依據

引用:「2006年北京銀行一名法人股東因清算需將其持有股份轉讓,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辦函2000815號《關於城市商業銀行吸收自然人入股有關問題的批復》的規定,原法人股權轉讓的受讓自然人僅限於城市商業銀行內部員工。因此,該法人股東將其持有的北京銀行股份全部轉由北京銀行員工持有」。「2004年2月9日,銀監會在官方網站刊出名為《實施審慎的市場准入 鼓勵民間資本和外資入股現有商業銀行》的文章,表示銀監會鼓勵民間資本以及外資入股現有商業銀行,參與重組、改造和化解風險,使中小商業銀行做大、做強。2004年第四次增資擴股時期,亦是北京銀行新增非員工自然人股東最典型階段,儘管銀監會(文章)並沒有形成文件,當時我們也是根據領導精神,發展了一部分股東,吸收非員工股東532名,持有股份100355701股。」

全國所有城市商業銀行歷次增資擴股都要報中國人民銀行(2004年以前)和銀監會批准,批准的法律依據是2000年中國人民銀行做出的《關於城市商業銀行吸收自然人入股有關問題的批復》的規定,此文件原文如下:「(2000年12月13日 銀辦函﹝2000﹞815號) 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你分行《關於城市商業銀行在增資擴股和股權轉讓過程中能否吸納自然人股的請示》(成銀髮﹝2000﹞571號)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你分行意見,在執行過程中,暫按以下幾條原則辦理:一、新募集入股的自然人和原法人股權轉讓的受讓自然人僅限於城市商業銀行內部職工。二、自然人股本的總額需控制在城市商業銀行總股本的30%以內。 三、一個自然人所持股份不得超過城市商業銀行股份總額的千分之五。銀行內部職工認購的股份不得超過銀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大家可以找全國其他城市商業銀行歷次增資擴股的批復看一看,全部都符合2000年815號文件的規定,2004年北京銀行第四次擴股的法律依據是中國銀監會北京監管局《關於北京市商業銀行第四次增資擴股有關事項的批復》(京銀監復[2004]871號),這個批復的內容沒有公開,但也應該符合2000年815號文件的規定,即「新募集入股的自然人和原法人股權轉讓的受讓自然人僅限於城市商業銀行內部職工」。顯而易見北京銀行沒有按照批復的規定增資擴股,他們的依據竟然只是銀監會網站刊出的一篇文章,證明北京銀行此次增資擴股是違法的,非法吸收了非員工自然人股東532名,非法發行了100355701股。對於這532人為了上市圈錢而持有的1億股份及前三次擴股吸收的所有非員工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份均應按照北京銀行上市前的淨資產全部退股。

我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學士都能看出北京銀行的眾多問題,審核北京銀行首發的中國證監會第108次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呂蘇陽、 陸軍、金黎明、徐珊、傅炳輝、胡寶劍、郭旭東這7個獨立發表意見的專家竟然什麼都看不出來?是真的眼拙還是他們的親屬或所在單位持有北京銀行的股份,還是接受北京銀行的賄賂,還是受到北京銀行黑後臺的壓力?這7個專家需要給人民一個交代。

銀監會和人民銀行也要給人民一個交代(銀監會是由人民銀行分設建立,骨幹均為人民銀行成員,人民銀行負責2004年以前的監管,故把人民銀行和銀監會放在一起鞭撻)。如果2004年給北京銀行的批復符合2000年815號文件的規定,即銀監會認可了北京銀行違法增資擴股,如果給北京銀行的批復不符合2000年815號文件的規定,即銀監會違反了基本規則。為什麼銀監會對待全國一百多家城市商業銀行厚此薄彼,瀆職幫助北京銀行搞不正當競爭?是不是因為這些政府公務員大量持有北京銀行的股份,把北京銀行當成自家的買賣而特別關照?銀監會和人民銀行的職員大量持有北京銀行股份不是秘密,這其中有信用社時期的因素,也正因此人民銀行歷來包庇北京銀行的違法犯罪行為,給北京銀行大搞不正當競爭開綠燈,當時擔任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主任的盧學勇退休出任北京銀行監事會主席,享受他因一貫庇護北京銀行犯罪而帶來的高回報,證明了銀監會、人民銀行與北京銀行官商勾結,北京銀行嬰兒股東事件就是官商勾結的產物。

四、北京銀行違法吸收非員工自然人股東是政權集體腐敗的結果

北京銀行是一家依靠違法犯罪發展壯大的流氓惡勢力企業(詳見《北京銀行的行長貪污了500萬》一文),股票是北京銀行拋出的絕戶網、滅黨網、亡國網,是網路權貴為其服務充當其黑後臺保護傘的工具。1997年第一次擴股時我沒錢入股,其他職工想借我的名多買一些股份被北京銀行拒絕,北京銀行說一個人只能買一萬股,2000年北京銀行透露出準備上市我提出要入股,根本就沒人理睬我,不是「員工認購有困難」、「誰會想到今年上市,要是能知道今天,我們自己還想多買一點」,而是限制員工購買留著行賄權貴。十幾年來北京城裡的權貴已經被北京銀行一網打盡,如果有哪個權貴竟然能躲過北京銀行的絕戶網、滅黨網、亡國網,成了漏網之魚一定要像英雄一樣站出來,接受人民的頂禮膜拜,可惜沒有一個人站出來,所以大家可以發揮想像,你認為非員工自然人股東是誰家的人那肯定就是,如果北京銀行認為不對就請公開這些人三代的資料,驗證一下人民的判斷力。

正因為北京城裡的權貴已經被一網打盡,所以簡單的非法發行股份案,銀監會不發聲明,證監會不調查,中紀委不吭聲,誰都不查,因為一查肯定會查到他們自己頭上。政府部門和權貴們都在回報北京銀行,沒有任何人制止北京銀行的違法犯罪活動,反而全都充當北京銀行的黑後臺保護傘,保護北京銀行貪污行賄不正當競爭,保護北京銀行非法吸收股東發行股份,全力鎮壓任何揭露北京銀行罪行的正義行為。這哪裡是與腐敗水火不容,根本就是與腐敗水乳交容嘛。

五、北京銀行事件的本質

表面上看北京銀行嬰兒股東事件是一次違法發行股份的政權集體腐敗案件,但其實質是一場精心策劃的有著「國內增資擴股—引進海外投資者—上市」三部曲完整計畫的搶劫賣國行為。腐敗官員、無良學者和黑心資本家組成利益鐵三角,無良學者寫出一篇文章說非法發行股份是合理的(2004年初北京銀行向銀監會提交第四次增資擴股的方案,2004年2月9日銀監會在官方網站刊出名為《實施審慎的市場准入 鼓勵民間資本和外資入股現有商業銀行》的文章,可見這篇文章就是給北京銀行本次非法發行股份量身定做的,這一切都是計畫好了的讓權貴們在上市前入股),然後資本家就照著做,腐敗官員就默認並保駕護航,再叫上外國主子一塊來上市搶劫中國人民。當這場搶劫賣國行為曝光後,漢奸賣國賊們竟然以「沒想到會上市」這種小兒科伎倆欺騙全國人民掩蓋他們的罪行。

北京銀行上市前清理股權(2007年1月4日),清理前有自然人股東2.8萬人(2005年年報),清理後自然人股東23,617人,減少了四千多人,這四千多人都是什麼人甘願被清理掉?清理後有679名非員工自然人股東不能確認身份,合計持有2021萬股,目前市值達4億多元,這些又是什麼人,不敢暴露身份。僅第四次擴股吸收的532名非員工自然人股東入股的100355701股,明年9月持有期滿可上市交易,按今年的市價20多元計算就能搶劫人民20多個億,我個人認為明年北京銀行的股價高於今年,如果股價是30多元就搶劫30多個億,如果股價是40多元就搶劫40多個億,此前三次擴股時吸收的非員工自然人股東有多少人多少股沒有公布,搶劫了多少人民財富無法估算。

漢奸賣國賊們把北京銀行職工做牛做馬建設好的「國際中型商業銀行」以不到一年淨利潤的價格賣給了外國資本家,荷蘭國際集團持有10億股,國際金融公司持有0.25億股,只投入了2億多美元,這筆交易中國人民得到了什麼,北京銀行變成了外國人的銀行,那2億多美元還是外國資本家的,中國人民不僅丟掉了一個「國際中型商業銀行」,還遭受了巨大金融財產損失。按三年後北京銀行最低可能價位40至50元計算,這二家外國銀行最少洗劫中國人民500至600億元人民幣,按三年後人民幣的可能匯率約合100億美元,獲利40倍。北京銀行引進外國資本家之前靠行賄發展壯大,引起外國資本家之後還是靠行賄發展,一點好都沒學到反而越來越黑惡,如果非要說中國人民得到了什麼,我們只得到了一個發展壯大的在中國人民的土地上殘害中國人民的流氓惡勢力外國銀行——荷蘭ING銀行北京分行。

上世紀九十年代偽共黨實業賣國,把中國人民賴以生存的國有企業賣光,把中國人民趕回家無依無靠,二十一世紀偽共黨金融賣國,通過上市途徑掠奪乾淨中國人民的金融財產。做什麼工作也沒有在股市搶錢來的快,中國人民再怎麼防搶防盜也防不住被賊惦記在股市裡被資產階級反動派(偽共黨)洗劫一空,二十年的賣國和掠奪中國失去了所有資源,中國人民變成了真正的窮光蛋。為了不讓官僚資本家、權貴資本家、外國資本家明目明目張膽搶劫中國人民的計畫得逞,欺詐上市的北京銀行必須退市,北京銀行及其保薦商和證監會應賠償二級市場投資者的損失。

鄭 然
200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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