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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超生 可當政庇理由

 2007-06-21 21:3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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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長樂移民陳峰(Chen Fong,音譯)10多年前申請政治庇護被拒,有遞解令在身的陳峰在美期間有了兩個孩子,他隨即以「一胎化」政策提出上訴。聯邦第二巡迴法院日前明確表示,長樂市當局的政策為「海外生子也計算在一胎化政策」內,批准了陳峰的上訴,遞解令暫被撤回。

法院資料顯示,陳峰為福州長樂人,來美後提出庇護申請,但在1995年1月被拒,移民上訴委員會於同年6月,核准了移民法庭的這項裁決。

雖然遞解令在身,陳峰仍沒有離境,以「黑工」身份繼續在美生活,2002年,陳峰在美結婚,並與妻子育有二子。

今年初,陳峰以「一胎化」政策,向聯邦第二巡迴法院提出其政庇案的上訴申請。

陳峰表示,自己的生活狀態已發生變化,中國的政策也有明顯改變,如果回去,不但自身將受不公正待遇,也面臨必須與孩子分別的悲慘遭遇。陳峰並提交了其身邊幾個朋友的實際案例,都是在美國結婚生子,回中國卻因在美國的孩子超過一個,被罰款,甚至被強行結紮。

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在審理時表示,透過他們的瞭解得知,2003年,福州長樂市確實制定了關於海外生子的新政策,兩份文件分別由長樂計畫生育委員會及福建省計畫生育部發出,文件上明確表示,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也將被記入一胎化政策內,超過一個也算是超生,與在中國超生的父母遭遇同樣的處罰。

法官認為,有證據表示,長樂不少懷了第二胎的婦女,在孩子出生後被強行結紮,或是在懷孕時被迫流產。

在今年2月舉行的聽證會上,政府代表表示,如果相似案件上訴成功,勢必為如今握有遞解令但滯留美國並結婚生子的華裔無證移民提供機會,等兩個或以上的子女出生後,再提交上訴,取消遞解令。和議庭最終表示,陳峰的遭遇發生改變為事實,由於聯邦如今並沒有特別的政策和指示,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最終批准了陳峰的上訴,將案件駁回移民法庭重審,遞解令也暫時被取消。
来源:世界日報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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