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自燃{簡稱SHC(Spontaneous Human Combustion)},據說在西方的1673年的第一宗SHC個案經有記載,第一宗SHC個案是發生於義大利,當時一個叫帕裡西安的人,躺在草墊上睡覺.忽然,他身上起火,結果他被燒成灰燼,只剩下部分頭骨和幾根手指骨,但除了他躺的草墊的躺地方外,其他地方也沒有任何被火燒過的痕跡。除了西方的記載外,連中國宋朝和明末清初也有有關人體自燃的記載。
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五日,94歲的美國醫學教授約翰貝利,在家中的浴室內自燃而死,他剩下一隻完整的右腿,而其他身體都燒成灰,但他家中的地方並無任何燒過的痕跡。
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晚上,一名60多歲叫安傑爾的美國人在投宿飯店中睡覺,他因太疲勞,所以共睡了4天才醒來,他醒來後,他的右手到右手腕被燒焦,而且連腳踝及幾塊背脊也燒焦,胸口還暴裂出一個大窟窿,他醒來時還不知痛,還不知到被燒,他再後發現後,便往醫院,往醫院途中還暈倒在地上,後來被送到醫院救治,被截去了右手。
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美國一位50歲的婦女賽瓊麗因為媒氣而中毒死亡,而人們在教堂為她舉行安葬儀式時,忽然,她的金屬棺材突然起火,當消防員來到滅火後,便打棺蓋,看見賽瓊麗屍體經燒成灰。
一九九零年四月十五日,中國湖南省湘鄉市的一個4歲男孩唐江的陰囊突然冒煙,他還感到右大腿灼痛,此外他還有一個1厘米大的藍色火球在滾動,他的Grandmother想扑救他時,連自己的手也被火球灼傷。就在該天的上午兩小時內,唐江身上共出現4次火球或冒煙,結果他的右手和雙腿等部位都有部分燒傷。
根據報告書記載,曾有某位婦人親眼看到她的妹妹坐在椅子上突然被火包住,於是那婦人立即用地毯扑滅她的妹妹身上的火焰,然後匆忙地帶她的妹妹去看醫生,但當時她的妹妹經死了,因為她的妹妹除了頭部和手指外其他地方經燒成灰燼。
根據羅棱薩學報的巴塔利亞的醫生記載,在義大利有名教士叫貝多利在他姊夫家裡祈禱時,突然他全身被一團團的小火焰包圍,他的家人想往前救他時,他身上的小火焰自動慢消退,他被送到給巴塔利亞醫生,醫生發現他肩膀至大腿的皮膚也有部經脫離肌肉,而右臂的皮膚更差不多經完全脫離肌肉,最可怕的是他的右手經開始腐爛,之後四天,貝多利出現發燒,抽搐,嘔吐,甚至譫妄狀態的現象,最後他在昏迷中死去......就在他死亡之前,他身上經開始腐爛,出現惡臭及身上出現有蟲,指甲脫落的腐爛現象。
除了上述個案外,還至少經有200多宗SHC個案,年齡由4至114歲,有老有少,至今還有發生。
在過去,科學家提出過多種引發自我燃燒的可能牲,包括以下一種或多種的結合:
1, 腸內氣體容易燃燒。
2, 某些完素或混合物一旦暴露於空氣中會自動著火,如人體完素之一璘(phosphorus) 。
3, 閃電引發自燃。
4, 某些不活躍的化學品與其他物品混合會引起爆炸。
5, 靜電產生的火花,在某些情況下可引發自我燃燒。
然而,事實證明上述假設仍有很多漏洞,即使喝了大量白蘭地的胖子接近火源也不會著火;醫生亦質疑水份含量如此多而脂肪少的人為可無故起火;另外實驗亦證明,即使把一隻浸在酒精中一年的老鼠點著,外皮雖然會騰起烈火,肌肉燒焦,但內部組織及器官卻依然不會嚴重焚燬。此外,專家亦質疑在酒精濃度足夠引至自燃前醉酒者早會死於酒精中毒。
至現時,「燈芯效應」(wick-effect)是一個最有力、有證據及實驗支持的解釋:
在大多數案例中,科學家均發現有不同的體外火種來源,包括蠟燭、油燈、火爐、煙頭等,絕非無故起火,衣服則成為助燃物,火種因意外燒著助燃物,高溫把人體內的脂肪及骨骼中的黃骨髓溶化,脂肪慢慢滲入燃著了的衣服,提供新的燃料,給果不斷燃燒,肌肉、內臟及骨骼在長時間燃燒下最終燒成灰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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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五日,94歲的美國醫學教授約翰貝利,在家中的浴室內自燃而死,他剩下一隻完整的右腿,而其他身體都燒成灰,但他家中的地方並無任何燒過的痕跡。
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晚上,一名60多歲叫安傑爾的美國人在投宿飯店中睡覺,他因太疲勞,所以共睡了4天才醒來,他醒來後,他的右手到右手腕被燒焦,而且連腳踝及幾塊背脊也燒焦,胸口還暴裂出一個大窟窿,他醒來時還不知痛,還不知到被燒,他再後發現後,便往醫院,往醫院途中還暈倒在地上,後來被送到醫院救治,被截去了右手。
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美國一位50歲的婦女賽瓊麗因為媒氣而中毒死亡,而人們在教堂為她舉行安葬儀式時,忽然,她的金屬棺材突然起火,當消防員來到滅火後,便打棺蓋,看見賽瓊麗屍體經燒成灰。
一九九零年四月十五日,中國湖南省湘鄉市的一個4歲男孩唐江的陰囊突然冒煙,他還感到右大腿灼痛,此外他還有一個1厘米大的藍色火球在滾動,他的Grandmother想扑救他時,連自己的手也被火球灼傷。就在該天的上午兩小時內,唐江身上共出現4次火球或冒煙,結果他的右手和雙腿等部位都有部分燒傷。
根據報告書記載,曾有某位婦人親眼看到她的妹妹坐在椅子上突然被火包住,於是那婦人立即用地毯扑滅她的妹妹身上的火焰,然後匆忙地帶她的妹妹去看醫生,但當時她的妹妹經死了,因為她的妹妹除了頭部和手指外其他地方經燒成灰燼。
根據羅棱薩學報的巴塔利亞的醫生記載,在義大利有名教士叫貝多利在他姊夫家裡祈禱時,突然他全身被一團團的小火焰包圍,他的家人想往前救他時,他身上的小火焰自動慢消退,他被送到給巴塔利亞醫生,醫生發現他肩膀至大腿的皮膚也有部經脫離肌肉,而右臂的皮膚更差不多經完全脫離肌肉,最可怕的是他的右手經開始腐爛,之後四天,貝多利出現發燒,抽搐,嘔吐,甚至譫妄狀態的現象,最後他在昏迷中死去......就在他死亡之前,他身上經開始腐爛,出現惡臭及身上出現有蟲,指甲脫落的腐爛現象。
除了上述個案外,還至少經有200多宗SHC個案,年齡由4至114歲,有老有少,至今還有發生。
在過去,科學家提出過多種引發自我燃燒的可能牲,包括以下一種或多種的結合:
1, 腸內氣體容易燃燒。
2, 某些完素或混合物一旦暴露於空氣中會自動著火,如人體完素之一璘(phosphorus) 。
3, 閃電引發自燃。
4, 某些不活躍的化學品與其他物品混合會引起爆炸。
5, 靜電產生的火花,在某些情況下可引發自我燃燒。
然而,事實證明上述假設仍有很多漏洞,即使喝了大量白蘭地的胖子接近火源也不會著火;醫生亦質疑水份含量如此多而脂肪少的人為可無故起火;另外實驗亦證明,即使把一隻浸在酒精中一年的老鼠點著,外皮雖然會騰起烈火,肌肉燒焦,但內部組織及器官卻依然不會嚴重焚燬。此外,專家亦質疑在酒精濃度足夠引至自燃前醉酒者早會死於酒精中毒。
至現時,「燈芯效應」(wick-effect)是一個最有力、有證據及實驗支持的解釋:
在大多數案例中,科學家均發現有不同的體外火種來源,包括蠟燭、油燈、火爐、煙頭等,絕非無故起火,衣服則成為助燃物,火種因意外燒著助燃物,高溫把人體內的脂肪及骨骼中的黃骨髓溶化,脂肪慢慢滲入燃著了的衣服,提供新的燃料,給果不斷燃燒,肌肉、內臟及骨骼在長時間燃燒下最終燒成灰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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