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2元轉賬支票騙325萬,暴強!

42歲的汪振中涉嫌變造支票,將一張702元的轉賬支票,轉眼竟變成金額高達325萬元的支票,且矇混過了銀行關,實現了提現企圖。昨天,二中院開庭審理了此起票據詐騙案。

  買貨收702元退款支票

  現年42歲的安徽個體人員汪振中,1991年7月因偽造發票並高價出售,被勞動教養三年。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5月間,汪振中使用偽造的北京市龍屋裝飾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農村選用合作社開設賬戶。

  後汪振中使用該賬戶面額2000元的轉賬支票在北京市國美電器通州商城購買一臺1298元的好記星電子詞典,獲取一張國美電器通州商城702元退餘款的中信銀行轉賬支票。

  被騙款只追回9萬餘元

  隨後,汪振中自稱找到一個姓劉的人,「支票都是姓劉的變造的」汪振中稱。

  同年5月19日,汪振中持金額變造為325萬元的該中信銀行轉賬支票,存入其河北省三河市燕郊農村信用社的賬戶中,全部提現佔為己有,造成國美電器有限公司324萬餘元損失,至今只挽回9萬餘元。

  「高明」手段騙過銀行

  在法庭上,汪振中對公訴機關的指控未提異議,表示認罪服法,他說:「我在一個小區干 裝修時結識一姓劉的,支票是姓劉的變造的,提現的325萬元,除了給孩子交學費、拜佛等花了35萬元,其餘全都給了姓劉的。」

  公訴人認為汪振中有悔罪表現,建議對其從輕處罰。

  據公訴人介紹,案發後,共追回包括當初幫助提現單位收取的費用等贓款9.6萬餘元。案件中支票變造後,支票上的水紋完全吻合,用肉眼很難辨識,案發過程中,兩家金融機構均未檢驗出支票系變造,案件中犯罪手段之「高明」比較少見。(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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