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四月十七日報導,重慶市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魏華在身心正常的情況下,於二零零五年十月被她所在街道辦事處書記余付林強行送往精神病院,家人僅三天時間沒有見到她,她就變得奄奄一息,癱瘓在床,無法說話,認不出親人。一年多來家人上訪呼籲調查事故責任,但遭到有關當局的推諉和拒絕。
魏華,女,五十七歲,家住重慶謝家灣文化二村四十五幢二單元,是謝家灣百貨公司退休職工。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打壓法輪功之後,魏華因堅持修煉,曾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被關押在重慶女子勞教所毛家山。
街道書記強迫家屬簽字 強送精神病院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八日,謝家灣街道辦事處書記余付林和洗腦班楊志學(音)等人,在魏華身心正常的情況下,以她患有「文化性精神障礙」為由,強迫魏華的丈夫廖林甫簽字同意送往精神病醫院。當時在場的除余付林外,還有居委會主任杜朝軍、謝家灣百貨公司工人和兩名醫務人員。
魏華被強行送到九龍坡區精神病醫院石坪橋分院(原礦機部職工醫院)時,余付林對醫生說:「這是法輪功,曾被勞教一年半。」
僅隔三日 醫院下病危通知
之後廖林甫多次去探望其妻,見魏華挺正常,多次提出接她回家,均遭拒絕。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廖林甫再次去醫院,見魏華身心皆正常,便放心去外地辦事。
豈料僅隔三天,也就是十一月二十五日,醫院突然下病危通知書,催促家人趕快接人。魏華的四妹連夜趕到醫院,看到了慘不忍睹的一幕:魏華奄奄一息癱在床上,認不出人,說不出話,神志不清,嘔吐、腹瀉、發燒,上插氧氣,下接尿管。由於120不願接收,只好把魏華接回家。
目前,魏華左半身偏癱、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而且不能說話。她的家人四處湊錢給她看病,也不見好轉,二零零六年年末還曾出現生命危險,被送到醫院搶救,所以身體特別消瘦。以前見過魏華的人,都很吃驚,難以相信她會變得如此骨瘦如柴,與從前簡直判若兩人。因此家人懷疑精神病院曾經強制給魏華服用大量精神藥品。
責任單位推諉責任 反誣魏華有病
在魏華被接回家後至今的一年多時間裏,她的家人多次向有關責任部門討說法,但是九龍坡區精神病醫院石坪橋分院、謝家灣派出所、謝家灣貿易公司等單位的負責人互相推諉,甚至聲稱是魏華自己有病才造成現在這樣子的。
魏華的家屬曾經到醫院要求打出用藥單以瞭解情況,但是遭到護士長的蠻橫拒絕。魏華被醫生交給家屬時,已經四肢癱瘓,無法說話,但是當魏華的家屬質問醫院時,這位護士長竟然說:「送回去那天還好好的」。
魏華的親人又找到街道辦事處的負責人,商討由他們承擔相應的醫療費,為魏華治病。但是街道辦事處的人卻說他們沒有這個責任和義務,應該找魏華所在的單位。而魏華所在的單位謝家灣貿易公司卻表示,單位已破產沒錢支付,而且魏華現在的狀況是自己有病造成的。
魏華的親人們沒有辦法,想藉助法律的手段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先後向九龍坡區法院、檢察院反映情況,但兩家單位都推說證據不足,無法追究責任。 来源:
魏華,女,五十七歲,家住重慶謝家灣文化二村四十五幢二單元,是謝家灣百貨公司退休職工。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打壓法輪功之後,魏華因堅持修煉,曾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被關押在重慶女子勞教所毛家山。
街道書記強迫家屬簽字 強送精神病院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八日,謝家灣街道辦事處書記余付林和洗腦班楊志學(音)等人,在魏華身心正常的情況下,以她患有「文化性精神障礙」為由,強迫魏華的丈夫廖林甫簽字同意送往精神病醫院。當時在場的除余付林外,還有居委會主任杜朝軍、謝家灣百貨公司工人和兩名醫務人員。
魏華被強行送到九龍坡區精神病醫院石坪橋分院(原礦機部職工醫院)時,余付林對醫生說:「這是法輪功,曾被勞教一年半。」
僅隔三日 醫院下病危通知
之後廖林甫多次去探望其妻,見魏華挺正常,多次提出接她回家,均遭拒絕。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廖林甫再次去醫院,見魏華身心皆正常,便放心去外地辦事。
豈料僅隔三天,也就是十一月二十五日,醫院突然下病危通知書,催促家人趕快接人。魏華的四妹連夜趕到醫院,看到了慘不忍睹的一幕:魏華奄奄一息癱在床上,認不出人,說不出話,神志不清,嘔吐、腹瀉、發燒,上插氧氣,下接尿管。由於120不願接收,只好把魏華接回家。
目前,魏華左半身偏癱、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而且不能說話。她的家人四處湊錢給她看病,也不見好轉,二零零六年年末還曾出現生命危險,被送到醫院搶救,所以身體特別消瘦。以前見過魏華的人,都很吃驚,難以相信她會變得如此骨瘦如柴,與從前簡直判若兩人。因此家人懷疑精神病院曾經強制給魏華服用大量精神藥品。
責任單位推諉責任 反誣魏華有病
在魏華被接回家後至今的一年多時間裏,她的家人多次向有關責任部門討說法,但是九龍坡區精神病醫院石坪橋分院、謝家灣派出所、謝家灣貿易公司等單位的負責人互相推諉,甚至聲稱是魏華自己有病才造成現在這樣子的。
魏華的家屬曾經到醫院要求打出用藥單以瞭解情況,但是遭到護士長的蠻橫拒絕。魏華被醫生交給家屬時,已經四肢癱瘓,無法說話,但是當魏華的家屬質問醫院時,這位護士長竟然說:「送回去那天還好好的」。
魏華的親人又找到街道辦事處的負責人,商討由他們承擔相應的醫療費,為魏華治病。但是街道辦事處的人卻說他們沒有這個責任和義務,應該找魏華所在的單位。而魏華所在的單位謝家灣貿易公司卻表示,單位已破產沒錢支付,而且魏華現在的狀況是自己有病造成的。
魏華的親人們沒有辦法,想藉助法律的手段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先後向九龍坡區法院、檢察院反映情況,但兩家單位都推說證據不足,無法追究責任。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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