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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元梓:我是中國人權現狀的最好說明(組圖)

 2007-03-13 05:4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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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記錄一百多年來中國人權發展歷程的首次中國人權展在北京民族文化宮拉開帷幕,成為世界各家媒體報導的新聞。

在這場中共人權秀開幕的頭一天,當年「文革」風雲人物,現年已八十六歲的聶元梓在她的臨時住所內,對來訪者指著某家報紙的這條新聞,不無諷刺地說:「如果拿著我的十七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判決書和提前釋放的假釋證,往人權展會場門口一站,就是對中國人權現狀的最好說明!」

聶元梓說,文革期間,她是響應毛主席的號召和黨中央的「五.一六」決議,才起來造反的,後來卻被當作替罪羊判了十七年徒刑,可發動這次運動的黨卻還是偉大、光榮、正確的黨,具體發動人毛澤東還是偉大的領袖和人民的大救星。這不但是一個絶妙的諷刺,從法理上也說不通。還有,今年是發動文革四十年,既然指是災難浩劫,能儆示後人,為什麼捂著蓋著的不讓紀念?鄧小平說過,一看到聶元梓,就想到了我那跳樓的大兒子鄧樸方。所以,聶元梓一案不讓上訴,不讓證人出庭,可以說是一個十足的政治判決。另外,據威廉亚洲官网 不斷披露的文革史料證明,鄧家有些兒女,也是文革初期的闖將打手,手上也有血,為什麼就不能追究他們的罪責?

聶元梓說,她提前假釋後,按照當時北京市的相關規定,她原先的單位北京大學是應該接納她的,但卻被無情地拒之門外。她這個原先十一級的老幹部,成了無人收留、四處流浪的孤老太太,直到幾年前問題才得到部分解決,成了一個靠民政部門救濟的困難戶。聶元梓自我解嘲說,我一個老幹部,原先是有單位的,怎麼成了吃國家救濟糧的五保戶了?她說,抗戰勝利六十週年期間,每個參加過抗戰的老戰士都獲發了一個紀念章,連國民黨我們都承認是抗戰有功的。可我十六歲參加抗日戰爭,曾給敵後根據地傳送過重要情報,是為抗戰立過功的人,因為官方給定的罪錯,卻得不到應該擁有的一枚紀念章。聶元梓問道:「以上種種,符合中國政府的人權保障標準嗎?」

其實,比較起別的因政治問題而被判刑的人來說,聶元梓目前的境遇相對來說還是可以的。在中國,人只要一判刑,就失去了公職和應有的待遇,出獄後也成為沒人管的閑散人員。經過多年的申訴,有關方面在幾年前給聶元梓解決了一套臨時住房,不收房租,但人不在後要收回。另外每月發給六百元的生活費,去年還長到了一千六百元。醫療按照離休人員的標準,實報實銷。這些待遇,對不少蒙受冤屈的人來說,已是不錯了。

中國政府近些年來從把「人權」看成是資產階級的東西,到開始承認「人權」的普世價值,並表示中國正努力改善人權狀況這一系列的變化來看,的確是一種觀念上的進步。但在實際操作方面,為了鞏固自己的現有統治體制,在「穩定壓倒一切」的荒唐決策下,又無視國際通行的人權標準,在過去的一年裡,無論是為陳光誠辯護的律師被毆案,還是為何家棟文集出書被抄家案等等,都是肆無忌憚的壓制人權和踐踏人權的最好說明。

馬克思說過,整個人類的發展,是以每個人的正常發展為前提的。中國人權展會上,也說明瞭「人權是人依其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所應享有的權利,其核心是使社會每個成員的人性、人格、能力、價值和精神獲得全面充分的發展。」所以,不能解決民間的、個體的冤假錯案,任何人權展只是人權秀。現今中國政府在人權方面說一套、做一套;明一套、暗一套;對外一套、對內一套。不然的話,社會上哪來那麼多的訪民、冤民?這,恐怕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人權現狀吧!

轉自《開放》2007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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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元梓在北大講演

  中國第一造反派人物、鼎鼎大名的「全國第一張馬列主義」大字報牽頭作者聶元梓仍然活著。聶元梓今年80歲。人們對她1966年「文革」發動期那張衝擊北京大學領導者和北京市委工作部門頭頭的大字報,記憶猶在。這張大字報得到了毛澤東主席親自支持,當年是奔走相告的頭條新聞。兩年後(1968年7月27日),毛主席宣布派工、軍宣隊進駐北京高校。聶元梓和蒯大富、韓愛晶、譚厚蘭、王大賓這「五大領袖」隨即一起下臺,失去了領導各自高校「文革」運動的權力。  

  第一張大字報作者的早年經歷   

  聶元梓出身河南滑縣世代中醫兼地主的家庭。其父是同情辛亥革命,後來又同情、支持共產黨革命的知識份子。父親同情支持革命,跟聶元梓的大哥聶真很有關係。聶真早年就讀於北京中法大學,是滑縣共產黨的先行者、滑縣黨組織的創始人之一。聶真生於1907年,今年94 歲,頭腦清楚,記憶力尚好,離休時是正部級幹部。聶氏兄弟姐妹七人,四男三女。生於1921年的聶元梓是最小的,也是從小受父母兄姐嬌慣的一個。聶元梓的四個哥哥兩個姐姐,除二哥是參加革命、未入共產黨的醫學專家,其他都是早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先後參加了共產黨,從事地下工作的革命者。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初期,大哥參與領導的滑縣共產黨縣委創立後,在其父母支持掩護和物資支援下,曾長期在他家辦公。抗戰開始,他家更成了過往八路軍人員的家,管住宿、吃飯、醫療,還有經費的支援。敵人佔據家鄉後,母親曾遭逮捕,獄中堅強不屈。隨後父母都去抗日根據地,參加了革命工作。耳濡目染之下,七七事變後,只念了兩年初中的少年聶元梓,便跟隨二姐和姐夫,到了山西太原,在共產黨人薄一波實際主持的犧牲救國同盟會辦的學兵隊,接受軍訓。八月,她正式參加工作。16歲的聶元梓,首次參加的便是黨的地下情報工作,領導人是老資格的革命家王世英和劉貫一。王世英當時任北方局情報部長,那時迫切需要辦一份地下情報刊物,來為中共最高領導層,及時提供戰時情報。王世英選派劉貫一當這份刊物的主編,讓聶家姐妹來做劉貫一的助手。他們三人在一個小院,組成個工作「家庭」。劉假扮「姐夫」,劉和姐姐出去跑情報。聶元梓留在家裡守攤,將編好的文稿刻鋼板,寫□紙,印刷。這份油印情報小刊,範圍極小,總共印5份,專供中共中央毛、劉、周、朱、彭(德懷)5位閱讀參考。

  聶元梓1953年已經定級為12級幹部,算是黨的高級幹部了。但是20世紀50年代中期,聶元梓的家庭生活遇見挫折,她的愛人生活作風犯了錯誤,這時她已是3個孩子的母親,這給她的情緒以不小的打擊。他們終於辦了離婚手續。聶元梓想換個環境,到北京去工作。 1959年,她將孩子們分別在北京的父母家和天津的姐姐家做了安置。經過她大哥向北大校長陸平介紹,聶元梓於1960年6月調北京大學經濟系當副主任。 

 

  「文革」初期聶元梓充當的角色   

  1966年6月1日,毛主席批准廣播北京大學聶元梓牽頭寫的那張衝擊校黨委和北京市委的大字報,使聶成為毛澤東親自支持、樹立的、執行他的「對反動派造反有理」革命路線的一個角色,一面造反的旗幟。從這天起,聶元梓在「文革」發動時期所充當的角色,已經定下來了。廣播了這張大字報後,聶元梓著實有點兒受寵若驚。那張大字報結尾,她添加的一小段文字和「保衛毛澤東思想」等三句口號,正是她心裏的話。

  1966年8月上旬,中共中央召開毛澤東親自主持的八屆十一中全會,這是一次推進「文革」的會議。聶元梓再次獲殊榮,她和北大教員張恩慈、楊克明一起列席此會,毛主席在人民大會堂接見了他們。正是在這次接見中,毛主席要他們回校組織文化革命委員會。更重要的是,毛主席公布了《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張大字報》,大字報一開頭就寫道:「全國第一張馬列主義的大字報……寫得何等的好啊!」高度評價他支持的那第一張造反的大字報。同時毛澤東的大字報,也尖銳批評了主持中央常委工作的劉少奇等人派工作組到各高校去,在五十多天裡,是「站在反動的資產階級立場……將無產階級轟轟烈烈的文化大革命運動打下去」的「錯誤路線」。這樣一來,在工作組失勢、北大校園經歷了一段空白日子後,八屆十一中全會一結束,由當時「中央文革」分管高校運動的副組長王任重指導,聶元梓正式受命成立「北京大學文化革命委員會」(簡稱「校文革」)籌備組織。9月11日,經過選舉,她正式當上了「校文革」 主任。  

  1967~1968年的聶元梓   

  1967年夏末,聶元梓第一次對「文革」前途感到不可捉摸,也失去熱情和信心。她認為好些老幹部都被作為走資派打倒了,群眾組織也分裂了,局勢混亂沒個停,「文革」肯定搞糟了。但她的觀點仍然是毛主席的戰略部署被有的人「破壞」了,她指的是中央文革中的人和謝富治。由此她去找戰爭年代一位女友商量,想找個退路。那個女友對她說:你要聽毛主席的呢!毛主席沒叫你下臺,你怎麼能隨意下來呢!你要是不聽他的指示,他可有辦法整你的!儘管這樣,聶還是在8月份有周總理出席,「中央文革碰頭會」的接見會上,提出了她的辭職請求,還提出瞭解散北京大學「校文革」的意見。江青首先起來發言表示反對。她說:「過去你死保‘校文革’,現在人家一攻,你要求解散‘校文革’,你不幹了,不行。」

  聶元梓在延安時就見過江青,但彼此並不熟。1966年八屆十一中全會,毛澤東在人大會堂接見聶之後,某天江青邀聶上她住地共進晚餐。那回江青真是向她交心,講了劉少奇夫婦的壞話,講了外界不知的她搞京劇改革,彭真如何「刁難」她。她的目的是以心換心,將聶收為心腹走卒。她囑咐聶,以後有事可以直接打電話找她。但聶怎麼做的呢?成立「校文革」,有事她按組織程序直接找當時分工管高校「文革」的「文革小組」另一副組長王任重,這是聶得罪江之始。不久江青扳倒了王任重,1966年11月中旬,派人將聶弄到中央文革記者站變相軟禁數天,並要聶交出成立「校文革」期間,王任重有關的材料。

  1967年,聶元梓辭職未獲批准,1968年,她領導的北大「校文革」仍堅持「除隱患」,反康生、謝富治。她和林彪、江青、康生這些上層人物的矛盾更趨激化,他們在對聶元梓剝奪自由,審查、批鬥、關禁閉、勞改5年之後,1973年3月,聶元梓又被戴上「五·一六」 反革命分子帽子,開除黨籍,監督勞動。「四人幫」在台上,聶元梓被監管8年。  

  1978年4月聶元梓被逮捕;1983年以「反革命」罪判刑17年

  1976年10月,「四人幫」被粉碎。

  1977年2月14日,北大校黨委傳達北京市委負責人指示精神,其中有幾個不能翻:文化大革命不能翻,對17年的兩個估計不能翻,最後一個「不能翻」是「聶(元梓)案」不能翻。

  1978年初,北大校黨委已經更換成新的校黨委。聶元梓曾給新任黨委書記寫信,說她願檢查自己的錯誤。希望黨重新審查她的問題,改正「四人幫」對她的錯誤處理。

  1978年4月8日,北大校黨委向北京市委報送的《對聶元梓審查及處理意見的報告》中提出「將聶元梓定為反革命分子,清除出黨,並建議依法懲辦」。這預示著對聶元梓,將「繩之以法」。同年4月19日,她被逮捕,在看守所關押5年。

  1983年3月16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定罪的部分寫道:「本庭確認,被告人聶元梓在‘文化大革命’初期,積極追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參與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的陰謀活動,誣陷、迫害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幹部、群眾,已構成反革命煽動罪、誣告陷害罪。為維護社會主義法制,鞏固人民民主專政,保衛社會主義制度,根據被告人聶元梓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條適用法律的規定和第九十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三十八條及第五十二條、第六十四條,判決如下:判處被告人聶元梓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 4年。」這份判決書還寫道:「被告人聶元梓供認了部分事實,但不承認是犯罪。」聶元梓不服判決,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高級法院受理後,請看守所轉告聶寫上訴的補充材料。當她的上訴補充材料寫好,高級法院委託中級法院已經送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書》。

  1983年7月27日,聶元梓被送到北京市遠郊縣一監牢服刑。送她去的看守對監獄負責人介紹:這個女犯人,各方面表現還好,就是不認罪。

  入獄不久,聶對監獄長說:「我的案件不是你們判的,你們只是執行單位。一個旅館還有旅館的規矩。我是老幹部、老共產黨員坐自己人的監牢,你們放心,我會自覺遵守監獄的紀律、規定,服從管理。至於我的案件,有機會我會向你們匯報,我是冤案,我不是反革命……」

  聶元梓為什麼不認罪呢?1986年,她向上寫的一份申訴書是這樣為自己辯護的:

  「我的錯誤是執行毛主席的指示和黨中央的路線中發生的錯誤。但沒有參與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的陰謀活動。20世紀80年代審判林彪、四人幫反革命集團表明,他們的陰謀活動沒有一件事和我有牽連。我與他們沒有幫派關係。我也沒有打、砸、搶行為。沒有觸犯刑律,因此不應以《刑法》處理。

  「我在‘文革’初期是有錯誤的,對錯誤我將向黨永遠檢討下去,徹底改正。但我的問題應以事實為根據,實事求是地解決,才能真正汲取教訓,達到教育犯錯誤者和廣大幹部、群眾的目的。

  「我堅信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中央的領導路線是正確的,也堅信我的問題也一定會得到解決。我請求黨中央盡早正確地解決我的問題,不致使自己的同志以及家屬幾十年內都遭受不白之冤。」

  1984年,聶元梓因患多種疾病,病情加重,於年末,被送回北京「保外就醫」。1986年11月,監獄通知聶元梓,她被「假釋」了。1987年,她得到一張選民證。

  聶元梓覺得自己被判刑冤枉,出獄後病情稍好轉她就一邊往上寫申訴書,一邊四處打聽,這案子是怎樣判下來的?她的孩子一再找法院打聽。這個問題引起人們思考。「文革」造成這樣大的災難,第一個造反人聶元梓是個象徵,是帶頭積極執行極「左」錯誤路線的象徵,犯上作亂的象徵。再也不能許可破壞社會安定、亂國家、亂政權的事情發生了,這是歷史經驗教訓。對這樣的造反人實施懲戒,有其必然性。  

  今日聶元梓   

  數年前,我認識聶元梓之前,先認識了原社會主義學院院長兼黨委書記聶真同志。與他閒聊起來,才知道他的小妹就是聶元梓。聶真告訴我,他妹妹已出獄,用了別人給她取的化名在做生意。我有研究「文革」的興趣,遂去拜訪聶元梓。聶元梓的住址,後邊有個「宮」字。我憑主觀想像,以為聶元梓做生意發財了,一定是住在「宮」一類的賓館裡做大生意。見面出我預料,原來這「宮」不過是借住的她親戚單位一處宿舍樓的地名。她只有兩間小屋,房子相當老舊。聶說她做生意不過是找點事情做,幾年下來,到現在沒賺到錢,乘公共汽車費、電話費倒是貼進了不少。聶還告訴我,她出獄後一無生活費,二無醫藥費,三無住房。這些年是靠親友接濟,維持著最簡樸的生活。但是聶顯得很不在意的樣子。她說出獄後她差點兒病死。她不想死,也用不起貴重藥,硬是靠自己練身、練腿腳,從病床上走下來了。「文革」以來,將近30年,戴著」反革命」帽子,受監管,勞改,干重體力活兒,坐牢,最難熬的日子畢竟挺過來了。

  這十多年,她一直過著居無定所,看病缺錢,頗不安寧的生活。1999年起,生活有了政府補貼,醫療也有保障,她的日子可以較穩定地過,只是住房還懸著,暫時還沒有解決。

  而今的聶元梓,體態臃腫,患有心臟病、腰椎骨嚴重錯位等多種疾病。後一種病,是20世紀70年代在江西鯉魚洲挑河泥跌了跤,沒有條件及時治療而留下的,隨著年歲增長,第五腰椎骨已經錯位二分之一以上。經常疼痛難忍。如不及時治療,身體有癱瘓的危險。然而因有心臟病,不能輕易動手術。她經常上午步行加搭乘公共汽車,去醫院打針、取藥,她覺得這對鍛練身體反而有益,心態大體是平靜的。她的日常起居完全自理,安於簡樸生活。每天的飯食是饅頭、稀粥、青菜、豆腐之類,全仗自己採購、烹製,有客人來,則添加一點炒雞蛋、肉丸子、粉絲湯,一派河南鄉土風味。

  她不再訴說自己「案件」的平反改正。她說,「相信歷史吧。」光明書摘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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