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日元旦節,一個以前的同事邀請我到東莞玩,我非常高興。於是下午從廣州坐車到了東莞。她在事先約定地點接到了我。此時興奮的我還不知道噩運已經降臨……
第二天大早起床,等著她帶我出去玩的時候。她突然對我說,他們經理想招網路方面的人才,正在招聘,叫我試試。我愣了一下說,我現在沒想要換工作啊,她不由我解釋就說經理現在已經在另一間房等我,叫我隨便聊一下就行了.我無奈地進了一個房間,見到了一個所謂的經理。開始她還非常客氣地講了一些不知所謂的事,最後終於攤牌說:「我們都是做網路銷售的(其實就是傳銷),今天你來了,不做就不許走,從現在開始,你的手機我們保管,不准你出門,必須在家瞭解行業,同時你必須交納3800元加盟費。」我就這樣被禁錮了……
後來我發現他們家住了十幾個男的,我去的那天晚上他們都藏在一間房裡,等第二天我知道真相後才全部露面.然後他們就派人24小時監視我,想逃走根本不可能。到了第6天,我只好給錢假裝合作,那時我沒帶什麼錢,他們叫我騙說朋友生病需要錢,讓我廣州的同事匯過去,於是我交了3800元,假裝說我必須回廣州辭職,他們就派人把我送到東莞汽車總站看我上了廣州的車,這樣我才脫身.這些人擺明瞭就是敲詐,收到錢當然願意放人了。
當天回到廣州,向同事講訴了我的經歷,同事建議我報警.於是第二天我就和同事又坐車去東莞東城區派出所報案,到了派出所,這下我想肯定能把那群混蛋繩之以法了,可是接下來的情況讓我傻了眼。
當時看見還有很多人在報案,報案諮詢窗口有兩個pol.ice,我對一個pol.ice大致講述了我的事件,他說:「哦,是傳銷綁架,勒索是吧,好,你們去那邊坐一會,等會我們再處理。」我想可能他們比較忙,於是就坐下開始等。可是一個小時過去了pol.ice都沒答理我,我就按耐不住了,過去問那個pol.ice什麼時候可以處理,終於那個pol.ice就叫了一個pol.ice給我做筆錄。
後來有幾個人來報案說他們的女兒被綁架了,然後一個pol.ice就開著警車把那幾個人帶去綁匪約定交贖款的地點,過了一會他們回來了,就看見那幾個人很焦急的告訴pol.ice,綁匪發現有pol.ice來又換了交款地點了。這時pol.ice就說:「現在我們不能去抓綁匪,因為我們已經暴露了呀,這樣吧,你們就自己去那裡,我們叫路邊治保會的人配合你們,綁匪一出現,你們就去把他抓起來就行了。」那幾個人當時很氣憤,但面對pol.ice這種態度也實在沒辦法。
後來按我的要求,我帶著pol.ice去指認事發地點(因為我走的時候特意記清楚了那個地點)。是在東莞東城區高田坊,然後我很清楚的給pol.ice指出幾樓哪間房,因為那些人目前都還在這裡住,還有很多受害者也關在那裡,所以希望pol.ice早一點抓捕這個犯罪團夥,以免更多的人受害。但是那pol.ice說如果要去抓人得等到晚上行動,還要工商局配合,他們現在比較忙,等有時間再處理,到時再電話通知我們,然後就讓我們回廣州.後來過了兩天我們打電話去公共安全專家局問,他們就說還在處理中,叫我們等消息。過了很久我們看還是沒回應又打電話去問,他們還是叫我們等消息,也查不到警方的具體情況。結果事情快過去一個月了,還是沒有半點消息……
及時報了案,及時指認了案發地點,只要抽點時間出來帶幾個人抓一次,這麼簡單的事結果還是沒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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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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