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建築「三十而夭」很普遍
沒有人可以漠視中國城市建設中的一大「異象」:一則樓宇「成功實施定向爆破」的消息背後,幾乎都是一段建築「短命」史。譬如北京中體博物館從1990年建成使用,到出現承重鋼樑斷裂等重大安全隱患,滿打滿算也只有15年,離重要建築主體結構的耐久年限需達100年的要求相差太遠。還有極端的例子,重慶市一幢名叫隆盛大廈的高層建築,因為規劃改變,從交房到被拆僅有6個月時間。
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吳偉教授告訴《瞭望》新聞週刊,目前國內建築「短命」已非個案,而是相當普遍。
相對於「短命」的高層建築,民用住宅的壽命也短得可憐。至於城市高架路橋、軌道交通沿途「拆新建新」,更是屢見不鮮。此外,處於露天環境下的橋樑耐久性更加令人擔憂。目前在役的混凝土橋樑出現鋼筋鏽蝕、混凝土開裂的現象十分普遍。
按照我國《民用建築設計通則》的規定,重要建築和高層建築主體結構的耐久年限為100年,一般性建築為50∼100年。然而,現實生活中,我國相當多建築的實際壽命與設計通則的要求有相當大的距離。與歐洲住宅平均壽命在80年以上、美國住宅平均使用年限也有44年相比,我國住宅的平均壽命卻不過三四十 年。
對此「短命建築」現象,吳偉教授分析,大拆大建潮既與城市規模膨脹、人口大量遷移有關,也與一些非物質因素,譬如規劃設計、建築質量等影響所致有關。
他說,城市規劃短視、混亂是建築「短命」的一個重要原因。目前「中國處在一個規劃爆炸的時代」,規劃滯後、混亂,與未來城市發展步伐不協調,建築質量再過硬也難逃「夭折」厄運。而造成規劃不合理既有客觀原因,也有人為因素。政府主管部門本應立足現實,統籌兼顧歷史和未來之需,科學制定城市的總體規劃,並嚴格執行已批准的規劃,但事實上,很多地方規劃的隨意性強。
中國土木工程學會住宅工程指導工作委員會秘書長高拯指出,一些地方甚至存在「規劃跟著領導變」的怪現象,領導換一屆規劃就得調一回。一些「年富力強」的建築因此被拆除時有發生。
設計缺陷使得建築「未老先衰」,不堪續用。一些開發商為最大化降低成本,往往以犧牲建築的某些功能,尤其是「超前」功能為代價。在利益驅使下,現在設計單位也越來越遷就開發商,即便有心為使用者著想,也會因開發商的反對、設計時間的限製作罷。最少50年的使用壽命理念對於設計機構而言已淡化,一些建築怪胎在中國誕生也就不足為怪。
國家一級註冊建築師、黑龍江省建築設計研究院副總工程師張廷鈺則認為,質量低劣是建築「短命症」盛行的主要原因之一。他告訴記者,房屋作為一件成品,在建設過程中需要相當多的部門環環相扣才能完成。涉及到規劃、設計、施工、建設和監理以及人防、衛生等相關部門。只要其中任何一個環節把關不嚴或者敷衍了事,整個建築的質量 就難以保證。
「以黑龍江省為例,上個世紀七 八十年代,全省只有有限的幾家設計和施工單位,那時的建築無論在設計還是施工上,都符合當時的法規和技術規範的要求。進入九十年代後,全省僅設計單位就有 600多家,一度出現‘誰都能搞設計、誰都能搞施工’的混亂局面,從那時起建築質量開始下降。經過整頓後有所好轉。儘管如此,由於設計不合理或施工方粗製濫造、偷工減料以及缺乏對建築的後期保養和維修,同樣會影響建築壽命。比較典型的邊規劃、邊設計、邊施工的‘三邊工程’,違背了基本建設程序,勢必縮短建築使用壽命。還有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建造項目的過程中採取「抽筋」的方式來減少建築成本,已經是業內半公開的秘密。」
「監而不理」也是建築短命的誘因。施工環節的質量問題本可通過監理避免,但房地產領域廣泛存在監管不嚴現象,使得監理公司沒有起好第三方監督作用。
「除了真正的質量問題,開發商編造的建築質量理由值得關注」。張庭鈺說,比如,開發商要開發一片小區,在其範圍內有一座30年左右的建築物還在使用,他會找藉口「這個房子地基不牢、牆體開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然後向使用者和有關管理部門遊說,挖空心思將舊建築拆除取得土地開發權。在開發商眼中,舊建築的拆遷補償費用完全可以在日後加大層高和密度的新建築中加倍「撈」回來。
專家指出,建築「短命症」流行,不僅造成經濟負擔、資源浪費、環境壓力,還會導致一些權屬糾紛。舉其要者,其害有三。
貽害之一:就其經濟價值而言,「除舊布新」工程耗資巨大。
黑龍江省建築設計研究院副總工程師白玉琴說,以某三星級大酒店為例,拆除前它的建築面積1.3萬多平方米、19層高,在原址上興建8萬多平方米的寫字樓,算算它的修建、管護、拆除和重建費用,總造價至少需要1.2億元以上的人民幣。
上海市長寧區住宅發展局高級經濟師顧海波也算了一筆「建築短命」浪費賬:2005年全國城鎮住宅建築面積達99.58億平方米,以平均每平方米建安造價 1000元計算,如其使用壽命由平均30年增加為50年,則可節約6.67萬億元,可用來建造100萬元一所的希望小學667萬所。
貽害之二:大量尚處於設計使用年限內的建築被拆除,還會造成資源耗費,並因產生大量粉塵和廢棄物,增加環境負荷。
我國著名土木工程專家、工程院院士陳肇元不無擔憂地說:「‘短命建築’的後果相當嚴重,不僅造成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更對人類生存環境構成威脅。如不採取措施,今天建成的工程二三十年後甚至在更短的時間內又將翻修或拆除重建,我們就會陷入永無休止的大建、大修、大拆與重建的怪圈之中。」
他直言,「短命建築」與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精神相悖,與科學發展觀嚴重背離。儘管今天我國的建設規模還未達到高峰,可是燒制水泥用的優質礦料已感短缺,配製混凝土的砂石在許多地方已十分緊張。一些地區開採砂石已經嚴重毀損河床、破壞植被,沿海地區如寧波、舟山等地因濫用海砂已給一些工程帶來了重大隱 患。面對今後每年將要消耗的大量混凝土,按照傳統的取用方法恐怕將難以為繼。因此,要盡快研究解決辦法。」
貽害之三:現在商品房住宅的產權是70年,比其平均使用壽命週期要長40年,建築「短命」所造成的「權證在、物業亡」的脫節現象,將引發一連串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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