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電視臺女主持人高璐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訴。昨天,朝陽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今年28歲的美女高璐,曾是南昌電視臺三套《今夜侃侃侃》主持人。今年1月16日,她又獲得了環球小姐中國賽區江西分賽區總決賽的亞軍。然而在獲勝後的第3個月,為了強迫欠債者還錢,高璐與其他4人一起,將對方連續拘禁4天。
高路被捉進看守所一臉的無奈與茫非法拘禁受審續:稱曾與被害人談戀愛
「女主持人非法拘禁案」引來不少記者,面對曾經的同行高璐顯得很從容
女主持受審 引用名言
本報記者王曉清報導 「我同意《飄》中郝思佳的那句話:Tomorrow is another day!我相信我的明天會更好!」直到高璐審判完畢,被法警帶走時,仍然非常自信地說。
24歲的原南昌電視臺女主持人高璐,因聲稱前男友陳某欠自己17萬元不還,就和丈夫叫上另外3個「朋友」,將陳某拘禁,讓其寫下17萬和3萬的兩張欠條。昨天,高璐等5人因被指控非法拘禁罪,在朝陽法院受審。
高路當主持時千人愛萬人迷的俏模樣
「美女主持人非法拘禁案」引來不少記者,面對曾經的同行高璐顯得很從容
在庭審中,高璐經常「引經據典」。「我能夠坦然面對媒體,因為我始終相信希拉里女士的話:人生真正的輝煌在於墜落後的升起,我相信我的明天會更好。」在作陳述時,直到法官要求她做與本案有關的簡明陳述,她才結束了慷慨陳詞。
稱曾與被害人談戀愛
9點半,庭審開始,面對多架攝像機,高璐仍抬著頭,邁著大步走進法庭,高璐的丈夫閆舒洋及其他被告跟在後面。
「法官好。」高璐說,「我當時沒有預謀非法拘禁陳某,是他欠我17萬元,我只想要回來。」
「我們原來是男女朋友。」高璐表示,這種關係從去年9月到今年1月底,其間,陳某4次以各種名義,共向她借了17萬元,「因為在交朋友,所以沒讓他打欠條。」
打了被害人3個耳光
高璐表示,為了要錢,她叫上了同學於強,於強又叫了兩個人,他們在2006年4月21日,將陳某帶至廣安門外車站西街9號的「聚京緣」酒店,並強迫陳某分別寫下欠17萬元及欠3萬元的欠條兩張。
「我打了他三個嘴巴。」高璐說,17萬的欠條是自己讓寫的,另外一張是丈夫讓寫的。「當時我法制意識淡薄。」高璐自稱在看守所進行了反省。從陳某處索取的3.9萬多元,也已退還。
指被害人發曖昧簡訊
被告閆舒洋表示,妻子向他提出向陳某要錢,他隨便定的地點。他開始不承認「拘禁」,稱「只是在屋裡談事」。
閆舒洋的律師說,從高璐手機中的簡訊看出,陳某明知高璐已結婚,還經常給高璐發「曖昧肉麻」的簡訊,閆舒洋是出於氣憤,才給了陳某一個耳光,並沒有其他的毆打行為。高璐的律師也稱,陳某的簡訊,影響了夫妻關係。
其餘3被告都稱是從犯,除其中一人承認踢了被害人一腳,3人都說再無其他毆打行為。
電視臺已將被告除名
南昌電視臺11月13日向法院出具了一份證明,稱高璐去年年底被該臺「試用」,並擔任《今夜侃侃侃》主持人,但沒有正式聘用,屬於「臨時人員」,試用期間,因為她不遵守臺裡有關制度,經常擅自離崗,今年3月份被除名。
而高璐則說她今年4月份回北京家中,也是為參選臺裡「十佳主持人」做準備。
陳述引用「名人名言」
最後陳述階段,高璐拿準備好的講稿,先向父母及審判人員等問好,才聲情並茂地讀道:「我和父母已經分別165天了,進了看守所我才知道自己是犯罪……通過這件事,我學會了勇敢、原諒和珍惜。在看守所裡每當我看見做過兩次手術的母親給我送來的衣服,都會黯然淚下……」她在法庭哭了起來。
高璐在接受採訪時說,因為當時剛踏出校門,不懂法才會那麼做,以後會「原諒生活中卑鄙的人,他們比我更可憐」。
案情回放
根據指控,高璐等於2006年4月21日20時許,以陳某欠高璐17萬元為由,將其拘禁,並強迫被害人分別寫下欠17萬元及欠3萬元的欠條兩張。4月24日至25日,幾人從被害人的朋友處和其銀行卡中共取走41900元,後又還給陳2000元。至4月25日17時將被害人放走,其間,對陳某有毆打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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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8歲的美女高璐,曾是南昌電視臺三套《今夜侃侃侃》主持人。今年1月16日,她又獲得了環球小姐中國賽區江西分賽區總決賽的亞軍。然而在獲勝後的第3個月,為了強迫欠債者還錢,高璐與其他4人一起,將對方連續拘禁4天。
高路被捉進看守所一臉的無奈與茫非法拘禁受審續:稱曾與被害人談戀愛
「女主持人非法拘禁案」引來不少記者,面對曾經的同行高璐顯得很從容
女主持受審 引用名言
本報記者王曉清報導 「我同意《飄》中郝思佳的那句話:Tomorrow is another day!我相信我的明天會更好!」直到高璐審判完畢,被法警帶走時,仍然非常自信地說。
24歲的原南昌電視臺女主持人高璐,因聲稱前男友陳某欠自己17萬元不還,就和丈夫叫上另外3個「朋友」,將陳某拘禁,讓其寫下17萬和3萬的兩張欠條。昨天,高璐等5人因被指控非法拘禁罪,在朝陽法院受審。
高路當主持時千人愛萬人迷的俏模樣
「美女主持人非法拘禁案」引來不少記者,面對曾經的同行高璐顯得很從容
在庭審中,高璐經常「引經據典」。「我能夠坦然面對媒體,因為我始終相信希拉里女士的話:人生真正的輝煌在於墜落後的升起,我相信我的明天會更好。」在作陳述時,直到法官要求她做與本案有關的簡明陳述,她才結束了慷慨陳詞。
稱曾與被害人談戀愛
9點半,庭審開始,面對多架攝像機,高璐仍抬著頭,邁著大步走進法庭,高璐的丈夫閆舒洋及其他被告跟在後面。
「法官好。」高璐說,「我當時沒有預謀非法拘禁陳某,是他欠我17萬元,我只想要回來。」
「我們原來是男女朋友。」高璐表示,這種關係從去年9月到今年1月底,其間,陳某4次以各種名義,共向她借了17萬元,「因為在交朋友,所以沒讓他打欠條。」
打了被害人3個耳光
高璐表示,為了要錢,她叫上了同學於強,於強又叫了兩個人,他們在2006年4月21日,將陳某帶至廣安門外車站西街9號的「聚京緣」酒店,並強迫陳某分別寫下欠17萬元及欠3萬元的欠條兩張。
「我打了他三個嘴巴。」高璐說,17萬的欠條是自己讓寫的,另外一張是丈夫讓寫的。「當時我法制意識淡薄。」高璐自稱在看守所進行了反省。從陳某處索取的3.9萬多元,也已退還。
指被害人發曖昧簡訊
被告閆舒洋表示,妻子向他提出向陳某要錢,他隨便定的地點。他開始不承認「拘禁」,稱「只是在屋裡談事」。
閆舒洋的律師說,從高璐手機中的簡訊看出,陳某明知高璐已結婚,還經常給高璐發「曖昧肉麻」的簡訊,閆舒洋是出於氣憤,才給了陳某一個耳光,並沒有其他的毆打行為。高璐的律師也稱,陳某的簡訊,影響了夫妻關係。
其餘3被告都稱是從犯,除其中一人承認踢了被害人一腳,3人都說再無其他毆打行為。
電視臺已將被告除名
南昌電視臺11月13日向法院出具了一份證明,稱高璐去年年底被該臺「試用」,並擔任《今夜侃侃侃》主持人,但沒有正式聘用,屬於「臨時人員」,試用期間,因為她不遵守臺裡有關制度,經常擅自離崗,今年3月份被除名。
而高璐則說她今年4月份回北京家中,也是為參選臺裡「十佳主持人」做準備。
陳述引用「名人名言」
最後陳述階段,高璐拿準備好的講稿,先向父母及審判人員等問好,才聲情並茂地讀道:「我和父母已經分別165天了,進了看守所我才知道自己是犯罪……通過這件事,我學會了勇敢、原諒和珍惜。在看守所裡每當我看見做過兩次手術的母親給我送來的衣服,都會黯然淚下……」她在法庭哭了起來。
高璐在接受採訪時說,因為當時剛踏出校門,不懂法才會那麼做,以後會「原諒生活中卑鄙的人,他們比我更可憐」。
案情回放
根據指控,高璐等於2006年4月21日20時許,以陳某欠高璐17萬元為由,將其拘禁,並強迫被害人分別寫下欠17萬元及欠3萬元的欠條兩張。4月24日至25日,幾人從被害人的朋友處和其銀行卡中共取走41900元,後又還給陳2000元。至4月25日17時將被害人放走,其間,對陳某有毆打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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