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訊逼供十年冤獄 獲釋後又被軟禁

這是一場遲來10年的冤案糾錯判決。

  2006年9月15日,湖南省慈利縣人民法院在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楊明銀10年前的殺人搶劫案做出再審判決。

  庭審進行得很順利,楊明銀被宣告無罪,當庭釋放,此時,他已度過了3600多天的牢獄生活。

  走出法庭的楊明銀並不自在,他被安排入住鄉政府大院,出行有人陪同。

  山村夫妻被害

  慈利縣位於湖南省西北部,距國家森林公園張家界65公里,11年前,這個有著70多萬人口的小縣發生了一起特大入室搶劫殺人案。

  1995年4月8日,慈利縣宜沖橋鄉沙刀村村民楊明皇像往常一樣從兒子楊萬名的小店門前經過。小店就在省道1801線上,距慈利縣城30多公里。小店經營的項目比較多,店內賣百貨,店外洗車、加水,一天下來收入近百元,小兩口的日子過得還算殷實。

  那一天,楊明皇總感到有些異常,上午10點多,兒子的店還沒有開門,他在公路對面喊了幾聲也沒人答應,他以為小兩口吵架賴著不起床,於是放下肩上的擔子,穿過柏油馬路走上前去,邊敲門邊喊,仍是沒有聲音。

  突然間,他聞到一股濃烈的血腥味,低頭一看,從店內流出的一攤血已經凝固許久,足有2毫米厚,幾隻蒼蠅在上面盤旋,再往門縫裡一望,楊明皇驚呆了。

  昏暗的光線中,他看到小店內一片狼藉,櫃上的煙、酒、麵條、鞭炮東倒西歪,地面上另有一攤凝固的血跡。

  出事了!

  「來人啊!」就在此時,外面突然傳來一聲尖叫,距小店七八米外,一個橫過馬路的涵洞裡塞著兩具屍體。經過楊明皇的辨認,屍體正是他的兒子和兒媳。楊明皇一下子暈了過去。

  11年前,偏僻的山村通訊不便,村民們報不了案。親友們只好癱在地上痛哭,另一些村民則在不遠處燒紙錢告慰亡靈。一直到中午12點,慈利縣交警大隊一輛警車路過才算有人去報案。

  冤情因何而來

  慈利警方立即向張家界市公安局匯報,並由原慈利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長吳鐵洪帶隊成立專案組,對「4.7」特大入室搶劫殺人案立案偵查。專案組對慈利縣宜沖橋鄉、岩泊渡鎮等幾個鄉鎮幾十個村民小組逐家挨戶查問,陸續排除可疑人員,數月的排查摸底後沒有一點進展,案情陷入僵局。

  一年後,有人突然想到曾有前科的慈利縣宜沖橋鄉沙刀村人楊明銀,吳鐵洪立即派警察對其調查。警方從村民口中得知楊明銀早就「外逃」廣東方向。

  1996年11月6日,專案組派警察南下廣東,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將在廣東省清遠市打工的楊明銀夫婦抓獲,並連夜押回慈利突擊審訊。

        楊明銀被警方從廣東帶回慈利後,專案組警察將他們夫妻倆分別關在一間小屋裡連夜審訊,餓了沒有東西吃,冷了不讓多加衣服,也不讓休息,就連合眼的機會都沒,有一次楊明銀暈過去後,是被人用燒紅的火鉗燙醒的。罰站、罰跪更是家常便飯,不挨打就不錯了,楊明銀邊說邊把雙手伸出來比方當年被銬的情景:「最難受是他們把我的皮帶抽出來,將手銬鎖到最小的位置銬在牆上。」

  楊明銀印象最深的是被抓10多天後的一次審訊,當地一名公安人員當著他的面把子彈一顆一顆塞進手槍大聲道:「再不招就斃了你。」楊明銀告訴記者,他當時清楚,槍斃人沒那麼容易,因此並不害怕,吳鐵洪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你遲早會被槍斃的,早點招免受皮肉之苦吧!」說完掄起手槍把砸在楊明銀的頭上,至今楊的右額還留有當年被打的疤痕。

  十多天之後,熬不住嚴刑拷打的楊明銀終於「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妻子程德香被拘留3個多月後無罪釋放。

  2000年1月20日,慈利縣人民法院以搶竊罪將其判處有期徒刑16年。

  「法院的刑事判決書漏洞百出,當年既然是搶劫殺人就應該判處死刑,後來單獨判了個搶劫罪,但在判決書裡面又有我殺人移屍的經過。」楊明銀說。

  貪污案牽出真相

  楊明銀開始了牢獄生涯,轉機直到9年後的2005年才出現。這一年,原慈利縣苗市鎮保險站工作人員張明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客戶保險金,且數額較大並攜款潛逃,後經人舉報被慈利警方從廣東深圳押解回來並刑事拘留。

  今年4月,辦案人員告訴張明,依據刑法,他所犯的貪污罪足夠判5年,如果舉報重大案件可以減刑或免刑,在拘留所裡蹲了數月的張明終於耐不住了,將1995年4月7日晚上發生在沙刀村的特大殺人搶劫案和盤托出。

  「現在德山監獄勞改的宜沖橋鄉沙刀村村民楊明銀是被冤枉的。」張明告訴辦案人員,當年殺害楊萬名、黃冬秀夫妻的是岩泊渡鎮失馬村村民田中華、李勇、朱法權三人。

  朱法權與張明是親戚關係,兩人在一次聚會喝酒時,朱法權藉著酒興吹牛:現在這個年頭,只要自己保護好,殺兩個人沒有一點關係。言者無心,聽者有意,張明把他們三人殺人的經過問得清清楚楚,並警告朱法權今後再不要亂說,否則有麻煩。

  朱法權前幾年已經因病死亡,張明看到田中華、李勇兩人是外鄉人且沒有什麼來往,於是舉報了他們來為自己減罪。

  楊明銀的殺人搶劫案終於不攻自破,辦案人員立即將這一消息向上級匯報。隨後,慈利警方將在廣東打工的田中華、李勇抓獲歸案,並連夜隔離審訊。兩犯罪嫌疑人對殺害楊萬名、黃冬秀兩夫妻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1995年4月7日,田中華、李勇、朱法權三人手頭拮据,一拍即合,決定當晚去鄰村馬路邊的小店撈一把。當晚9點多,三人蒙面將店門撬開溜了進去。「哐啷」一聲,一人不小心將櫃台上的東西撞了下來,驚動了剛剛入睡的楊萬名。

  楊萬名從床上爬起打開電燈,看到三人在店裡偷東西,就衝過去搏鬥,一把將一個歹徒的蒙面撕開,楊萬名發現竟是本村的李勇,於是叫了李的名字。另外兩個歹徒發現原形畢露,於是拿起店裡的棍棒將夫妻倆活活打死,隨後將屍體抬到店外,塞進馬路下的涵洞裡,又返回店裡拿走幾捆麵條、幾罐八寶粥,消失在黑暗中。

  今年4月6日,慈利警方將在湖南省德山監獄服刑的楊明銀押回張家界監獄待審。緊接著,當年辦案的原慈利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隊長吳鐵洪、原公安局刑偵大隊副隊長董煥、原公安局偵查員覃和平等三人相繼被刑事拘留,另一名叫張澤的偵查員被監視居住。

  此前的1999年8月3日,吳鐵洪因構成徇私枉法罪被慈利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吳鐵洪後在長沙老家開出租車。據悉,前不久吳鐵洪被押回張家界受審。

  而張明因舉報有功在今年6月被從寬處理,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無罪釋放又遭軟禁

  2006年9月13日,慈利縣公安局派幾名警察將在廣東打工的楊明銀妻子程德香接往湖南。「楊明銀10多年前犯的搶劫罪是被冤枉的,現在開始平反了。」在回家的路上,警察告訴程德香,後天慈利法院將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楊明銀作出再審判決。

  9月15日,慈利縣人民法院在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楊明銀10年前的搶劫案做出再審判決,湖南省高院、省檢察院、張家界政法委以及慈利公安機關等部門參加。

  庭審並未公開,上午10時,楊明銀被宣告無罪當庭釋放,他淚如雨下。而在庭外等候判決結果的妻子程德香也喜極而泣。

  分離十多年的夫妻終於相聚,楊明銀原以為可以過上自由的生活,沒想到剛走出中院的大門又被慈利縣公安警察接上一輛小車,直接送到慈利縣宜沖橋鄉政府。「你的家在3年前被高速公路佔用,目前沒有房子,暫時住在我們鄉政府。」一個鄉幹部模樣的人告訴楊,住在這裡比較安全、清淨。

  「我要去常德岳母家看望兒子,就不在這裡呆了。」楊明銀不高興地說他還可以暫住親戚家。

  「我們清楚,過段時間會讓你們回去的,大概在9月27日左右吧!」另一鄉幹部回答。

  「縣公安局曾經把你拘留3個多月,當時也是弄錯了。」9月16日,慈利縣公安局的警察送程德香回常德娘家時把一疊錢塞到她的手裡,「這10630元是作為國家賠償給你的。」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程德香認為這是在對楊明銀實施「軟禁」,防止楊將冤案的情況告訴媒體。「楊明銀已經被宣布無罪,現在還被關在宜沖橋鄉政府裡,整天發呆,就是上街買東西也有人跟著。」

  為了證實程的說法,記者在9月20日晚上悄悄來到宜沖橋鄉政府大院。

  在大院右側一間房子裡,記者看到楊明銀正在看電視,門外有兩個鄉幹部在看守。「你是哪裡的?來幹什麼?」還沒有等記者走近,就有人問話了。此前,有村民說要想見楊是很難的,除非是親戚才可以見面。

  「我是楊明銀的姨夫,他的兒子很想跟爸通個電話。」記者邊說邊把手機遞給楊。在監獄呆了十多年的楊明銀很配合,接過電話就喊兒子的名字,問這問那。看到楊明銀是在跟遠在常德的兒子通電話,鄉幹部戴正紅與另一人方才放鬆警惕走開閒聊去了。

  「明天我要去慈利縣政法委談事情,到時找個機會我們再好好談談,你再把資料還給我……」楊的話還沒有說完,鄉幹部就過來了。

  9月21日上午,記者與楊明銀在慈利縣政法委對面一條偏僻的小巷裡見了面。「你看我的全身都是傷,都是當年受審時留下的。」楊明銀脫下舊得發黃的白襯衣,「背上的傷疤是火鉗燙的,手腕上的傷是被手銬緊鎖造成的,眼角的傷是被手槍把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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