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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殺開國大將 掃除一切腐敗者

 2006-09-23 17:3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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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年,朱元璋曾經對他的大臣們說過這樣一番動感情的話:「從前我當老百姓時,見到貪官污吏對民間疾苦絲毫不理,心裏恨透他們,今後要立法嚴禁,遇到有貪官敢於危害百姓的,絕不寬恕!」

朱元璋是說到做到的,他頒布了有史以來最為嚴厲的肅貪法令:貪污60兩以上銀子者,立殺!

為了增加震懾力度,朱元璋還設置了一項駭人聽聞的政策。

自唐宋以來,政治制度、機構設置多有不同,但縣衙的布局是差不多的,都有大門、戒石、鼓樓、二門這些結構,但在明朝卻在大門和二門之間多設置了一個土地祠。

這個土地祠是幹什麼用的呢?不要吃驚,這個地方是剝皮用的,剝的就是人皮。

原來朱元璋命令將貪污官員處死後,還要把貪官的皮剝下來,然後在皮內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並挂於公座之旁,供眾人參觀。這個稻草人不是用來嚇唬鳥的,而是用來威懾貪官的。

較早享受到這一高級待遇的是朱元璋的老部下朱亮祖,這位朱亮祖是赫赫有名的開國大將,立有大功,被封為永嘉侯(侯爵),鎮守廣州,可謂位高權重。但此人有一個致命的缺點:驕狂。

當時的番禺縣(今廣州番禺區)縣令叫道同,是一個很清廉的官員,由於執法嚴厲,與當地的土豪劣紳發生了矛盾。這些土豪吃了虧又拿道同沒辦法,便拉攏朱亮祖,希望他為自己出頭。頭腦簡單的朱亮祖收了好處,居然就答應了。

此後,朱亮祖多次與道同發生矛盾,干涉道同的正常執法,還派黑社會暗中設伏,打了道同一頓。但道同並未屈服,與朱亮祖進行著不懈的鬥爭。

雙方矛盾一步步升級,終於達到頂點。道同抓住了惡霸羅氏兄弟,朱亮祖竟敢動用軍隊包圍縣衙,強行將人犯給搶了出來。並且還向皇帝上本,彈劾道同一大堆罪狀。

道同終於忍無可忍,也隨後向皇帝遞送奏章說明情況,但他忘記了朱亮祖有他不具備的優勢——快馬。

道同派人送奏章的馬是驛站的馬,而朱亮祖使用的是軍馬,朱亮祖也料到道同會告狀,於是他派人挑最好的馬,飛快地趕到京城,狠狠地告了道同一狀。朱元璋是個頭腦容易發熱的人,一看了朱亮祖的告狀信,就立馬派人去斬殺道同。

就在朱元璋發出命令後不久,道同的奏章就到了,朱元璋一對照就發現了問題,連忙派人去追,然而已經來不及了,朱亮祖就這樣殺掉了道同。

朱亮祖得意洋洋,自己終於斗倒了道同,他和那些土豪惡霸可以高枕無憂了。

話雖如此,但朱亮祖仍然有些不安,他跟隨朱元璋打過仗,深知此人要麼不做、要麼做絕的性格。不過道同只不過是個小小的知縣,而自己卻是開國大將,御封侯爵,想來朱元璋不會為了一個芝麻官對自己下手的。

朱亮祖的估計似乎是對的,過了一段時間,始終未見朱元璋有何反應,他終於安心了。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當大理寺的官員手持朱元璋的手諭來抓他時,朱亮祖才會那樣地吃驚。他雖然手下有兵,卻還沒有神經錯亂到敢於和朱元璋對抗。他十分老實地把自己的兵權交出,和大理寺的官員一起前往京城請罪。然而大理寺的官員並不急於上路,卻詢問他:「你的兒子朱暹呢?」這下朱亮祖驚呆了,他明白這句話的含義。

因為朱元璋的人生哲學正是:要麼不做,要麼做絕。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九月初三,朱亮祖與長子朱暹被押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朱元璋沒有跟他廢話,充分發揮了自己動手的精神,上來就用鞭子抽了朱亮祖。侍衛們一看皇帝親自上陣,士氣大振,在得到朱元璋默許後,紛紛開始動手。朱亮祖與他的兒子朱暹就這樣被活活鞭死。

殺掉朱亮祖和朱暹後,朱元璋下令將參與此事的惡霸全部殺死。他念及朱亮祖有功,給他留了全屍,但其他人就沒有這麼好運氣了,朱暹等人的皮都被剝了下來,懸掛在鬧市,供眾人參觀,以為後世警戒。

朱元璋對這件事情的處理讓很多官員膽戰心驚。而朱亮祖也在無意中創造了一個記錄:他是第一個被當廷打死的大臣。

不過他並不是最後一個。此後,當廷打死大臣這一明朝獨特的現象就此延續了下去。終明一朝,很多直言大臣都被這種極端的刑罰打掉了性命。

此後,朱元璋對待貪官污吏的態度越來越嚴厲,他創造了一個以往封建統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規定普通百姓只要發現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們綁起來,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檢查站必須放行,如果有人敢於阻擋,不但要處死,還要株連九族!這在中國法制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但這一政策的操作性不強,明代的實施者並不多。

與這種群眾檢舉揭發相比,朱元璋肅貪的主要線索來源是他的耳目,也就是檢校。這些人遍佈全國各地,一旦發現官員有貪贓枉法等問題即可上奏。

朱元璋使用了這麼多的手段,自己也全力配合,按說貪污行為應該絕跡,然而情況遠沒有他想像的那麼簡單。

朱元璋制定了法律,規定當時的刑罰限於笞、杖、徒、流、死五種,從字面上也很容易理解這五種刑罰,客觀來說,在封建社會這些刑罰並不算重。這也是朱元璋考慮到前朝的刑罰過重而作出的一種改進。

但朱元璋並不是個按規矩出牌的人,在對付貪官污吏和反對他的大臣上,他用的絕不是這幾招。在他實施的刑罰中,最有名的莫過於凌遲,把人綁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如果行刑的人技術好,那受刑者就要受苦了,據說最高記錄是割3000多刀,把肉都割完了人還沒死。除此外,還有所謂抽腸(顧名思義)、刷洗(用開水澆人,然後用鐵刷子刷)、秤桿(用鐵鉤把人吊起風乾)、閹割、挖膝蓋等等。

然而在這些令人生畏的死亡藝術前,官員們仍然前腐後繼,活像一群敢死隊,成群結隊地走到朱元璋的刑具下。

殺完一批,又來一批,朱元璋急眼了,於是他頒布了更嚴厲的法令:「我想殺貪官污吏,沒有想到早上殺完,晚上你們又犯,那就不要怪我了,今後貪污受賄的,不必以60兩為限,全部殺掉!」

可就是這樣也沒能止住,官員反倒是越來越少,於是在當時的史料中出現了這樣一個滑稽的記錄:該年同批發榜派官364人,皆為進士監生,一年後,殺6人。後面還有:戴死罪、徒流罪辦事者358人。

大家明白了吧,這300多人一個沒漏。再說說這個戴死罪、徒流罪。

什麼叫戴死罪、徒流罪辦事呢,這可是明朝的一個奇特景觀。很多犯罪的人過堂,上到衙門才發現當官的也戴著鐐銬,和自己一模一樣,後面還有人監視。除了衣服是官服,活脫脫就是個犯人。

這種情況的出現就是因為官員被殺的太多,沒有人幹活了,朱元璋雖然勤勞,但也不能代替所有的官員。於是他創造了這樣一個戴死罪、徒流罪辦事的制度,具體操作方法是,官員犯法,判了死罪,先拉下去打幾十板子,就在官員給傷口塗藥,估計自己小命不保的時候,牢裡突然來了個人,不管死活的把受罰官員拉出去,塞到馬車上,送到各個衙門去處理公務。

想死?便宜了你,活還沒幹完呢!

結果是被判了死罪的官員給下面跪著的犯人判死罪,然後自己再到朱元璋那裡去領死。

我們可以看到,朱元璋是下了大力氣肅貪的,但效果並不是太好,這是很值得分析的。應該說,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執行出現了問題,官員貪污的主因固然是他們自己不法行為,但官員待遇過低,朱元璋肅貪手法過於急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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